这前脚才刚回到自己的宅子里,后脚就见到江武带着一群衙门的人堵在其门口。
“卫门主,今儿个这事儿,事已成定局,你就这么逃了,实在是……”
“怎么的,他宋家还打算逼良为夫不成?”
卫戈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对此真的很难理解,“不就是一个绣球招亲嘛,失败一次不打紧,他们家的小姐应该不介意再玩一次。”
江武头痛的道:“卫门主说笑了,女人名节事大,再来一次就是不贞,是要浸猪笼的,你不会想害死那宋宁儿吧!”
“这么麻烦?非娶不可?”
“非娶不可,别说今儿个是你抢到绣球,就算是当今圣上路过此过,赶上了也只能乖乖把人娶回去。否则那宋宁儿就只能出家当个姑子,咳咳……”
“当个姑子又不会死人,我觉得挺好,赶明儿我就去落发为僧,做个和尚陪罪,从此以后,一起吃斋念佛,为国朝祈祷,为世人祈福,也是佳话一场。”
卫戈是真不介意自己光着头的样子,反正他现在的头发也很短,炎炎夏日,剃了还凉爽。
江武听得嘴角直抽抽,“卫门主,你可得想好了,一旦落发为僧,这辈子都不能还俗,更不要说娶亲生子,你这诺大的俗世产业也会被官家回收拍卖,所得作为你出家敬献给佛祖的香油钱。所以……你真的想好了吗?”
卫戈可不是什么六根清净,无欲无求的人,闻言顿时不干了,“不成不成,我都还没亲近过女人,就这么做了和尚太亏,还是算了吧!”
“唉……出门一趟,变然成为上门女婿,这叫什么事儿。”
这个世界太疯狂,这叫他以后如何痛快的上街玩耍?
“成吧,我倒要看看,他们会如何对待我这个新姑爷。”
既然不能害了别人,那就只能委屈自己跑一趟。
这种事儿,从来都是女人吃亏,他一个大男人,光脚不怕穿鞋的,何惧之有。
当然,他也绝对不会屈服于封建恶势力,真的去做那宋家的女婿,誓要为自己争取自由的权力。
虽然那宋宁儿也有几分姿色,抛开那一身娇蛮脾气的话,选择这样的女人做老婆,是他在地灵世界想都不敢想的事,只不过,因为开局不利,让他心生反感,自然不乐意轻易就犯。
说到底,他就是一个很贱的男人,上赶着送上门的不要,非要去寻那弃他远去的。
正在这时,卫戈的三个徒弟也赶了过来。
他们大清早就失去师傅的踪影,生怕他出了什么意外,才跑来打探一二,没有想到,会遇上这么劲爆的消息,他们的师傅居然要成亲了,还是个不被人待见的女婿身份,一度把三人逗乐了。
要知道,女婿的地位,历来都很低,只有那种家里穷得揭不开锅,或者不想努力奋斗的懒汉,才会选择走上这一条路。
他们在女方家里,是没有人权可言的,不能上桌吃饭;不能随意出入厅堂,只能待在后院那一亩三分地,做个被囚禁的金丝雀;
每到祭祀的时候,更是不能出现,若是坏了主家的风水,轻则打一顿发卖出去,重则直接杖毙,也没有人会说草菅人命。
他们也不能随意亲近自己的妻子,除非妻子有需要宣召这样,将来的孩子,也不会跟他们姓,而是跟女方。
最最重要的是,一旦有了女婿的身份,这一辈子都不能通过科举致仕,只能做个普通人,在这个以读书为荣,以当官为贵的时代,
可以说,上门女婿,除了衣食无忧,别无所有。
卫戈好好的大富翁不当,却跑去做上门女婿,脑袋被驴踢了也不过如此。
三个徒弟心里想啥,卫戈岂有不知的道理,他也懒得争辩,大马金刀的朝着城南宋家走去。
他要快刀斩乱麻,速战速决,提前结束这场荒唐的婚事。
宋家的宅子,和卫戈的宅子其实离着挺近,都建在苏宁城湖畔,中间就隔了一条街。
能在寸土寸金的地方,有这样一栋豪宅,可见这宋家比起苏家的财力,也差不了多少。
在几人的陪同下,卫戈很快就穿堂而入,见到了他的“老丈人”宋员外宋博义。
这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小老头,手里不停的盘着两个玉石圆球,见到卫戈时,也只是掀了下眼皮就垂目不再搭理,把他们晾在大厅里。琇書蛧
这应该是在给下马威。
“你们三自己照顾自己,别客气,就当自己山寨,怎么舒服怎么来。”
卫戈招呼完三个徒弟后,自己则坐到宋博义对面的位置上,拿起桌上的小点心就开吃。
这里的点心技术实在是差劲,味道一般还很干巴,吃得人噎得晃。
卫戈难受的捶着胸口,赶忙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又继续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从头到尾都没和宋博义有一个字的交流。
最后,还是宋博义受不了了,“啪”的一下,把那玉石往桌子上一磕,厉声质问道,
“没人教过你,做人得有最基本的礼仪?像你这样……成何体统。”
卫戈吃得满嘴是渣,胡乱用袖子擦了擦,再给自己灌了一口水,这才慢条斯理的道:“没人告诉你,俺是在清风山上刨食的土哈哈,懂什么礼仪?俺就知道自己饿了,要吃饭。”
这么土气怼人的话,听得正喝茶水的三个徒弟顿时喷了,差点没把自己呛死。
给了三人一个大大的白眼,卫戈对着门口的仆人大声的嚷嚷起来,
“来人啊,你们的新姑爷饿了,赶紧好酒好菜的伺候着,保不齐一会儿拜堂时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把那些宾客吓着了,那可就罪孽深重了。”
“你……是在威胁老夫?”宋博义额头上的青筋一跳一跳,显然气得不轻。
“不敢不敢,你是俺的老泰山,老丈人,俺以后还得看你脸色吃饭,哪敢威胁你啊!”
卫戈嘴里说着不敢,这手却是不自觉的伸过去,把宋博义的两个圆球拿在手里把玩,“嗯,这玩意儿不错,份量十足,拿去打鸟雀最合适不过,老泰山,你在这里等着,俺这就给你弄点野味去,等下咱们翁婿两个一定要多喝两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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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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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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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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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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