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宅院虽好,却无人与他共享,也就是个摆设而已,一点住进去的欲.望都没有,还不若和这群汉子打打闹闹的,来得有趣。
秦时初时还有些拘谨放不开,但是在相处了几天后,他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这里不光环境安宁祥和,青山绿水也很养人。
且这些看起来土味十足的山里人,也让他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人情关怀,一度让他差点落泪。
他心里只盼望着,这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能不被外人所打扰,尤其是不被那些揪着他不放的人所破坏。
他每天都在祈祷着,担忧着,眼里承受着他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忧愁,像个小老头一般,静静地待在一个角落里,一坐就是一天。
卫戈看在眼里,不得不对他进行适当的疏导开解,
“天塌下来的时候,记住了,还有师傅给你顶着,还有寨子里这么多的人,他们都不会丢下你不管。
如果实在是顶不住的话,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人生太短,当及时行乐,一直活在恐惧担忧里面,于事无补,只会让你错失生命里那些值得你用心去体会的东西。
比如品尝食物的满足感,遇到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收获一份纯洁的感情,温暖的阳光、清新的空气……
各种快乐美好的情绪交织在一起、人与人之间的各种感情碰撞,这些都是值得我们用心去体会的东西,而不是让坏情绪左右我们的人生,让生活变得只有一种色彩。
就算老天给了我们悲剧,让我们身处地狱,我们也要努力把它改成有喜有悲的正剧,努力过好生命里的每一天。
心若向阳,又有何惧!”
秦时听完,顿时茅塞顿开,充满仰慕的看着卫戈,“谢谢师傅,我好多了,我会努力的!”
“那么,从现在开始,和所有人一样,努力干活,让自己活得像个人样,记住,唐门不养废物!”
“我不是废物,我是个有用的人,你看好吧。”
秦时撸起袖子,抄起一旁的笤帚就开始打扫起院子里的落叶。
他的动作很生硬,拿着笤帚的姿势也别扭,且东一下西一下,扫得稀稀拉拉没有章法,忙碌半天,地面还是不干净的样子,可以用帮倒忙来形容。
看得出来,这是他第一次干这种粗活。
“卡顿,这小家伙应该非富即贵吧?”卫戈只管大胆的猜测着,“锦罗皇城里的人,八成是什么皇亲贵戚,不然也不会有人千里迢迢追要杀他。”
“主人,这个不知啊,对于他的身世,我也只能看到系统里给出的问号。
不过,作为宿主,你可以直接使用奴役技能,控制他后,想知道什么都可以。”
“这样啊……算了吧!”卫戈想也不想的摇摇头,“这是作弊行为,什么都提前知道了,做人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要的就是末知的刺激,生活里丰富多彩的人生轨迹,这才是众生百态该有的样子。
“走,看看那帮家伙活儿干得如何了,若是偷懒,明日早晨晨练的时候,就多来一刻钟,嘿嘿……”
卫戈露出来魔鬼的笑容,这一招屡试不爽,每一次都能收拾得这一群汉子嗷嗷叫。
卡顿只是一个模糊的光影,很想露出一个鄙视的表情,尝试了很久无果后,有些泄气的道:“主人,不知道你何时才能达到凝气练神的层次,帮我重塑金身?”
“啊这……今天的天气很不错啊,本大爷兴致突然来了,很想高歌一曲。”
卫戈边走边唱,成功的转移话题。
这里没有人听懂他在唱什么,因为他正在嚎那首高亢得能让人破嗓的海豚音,“啊~~~啊啊~~~~”
整个寨子的人听得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偏偏还觉得挺有味道,各个停下手里的活计侧耳倾听起来。
苏秦氏和小丫鬟谢宛莹坐在石磨那里正做着绣活,闻声也忍不住听得发痴起来,“门主大人真是个少见的趣人,可惜,我的古弦琴没有带在身边,不然的话……”
琴瑟合鸣,是相得益彰的一件事。
恰逢星月灿烂的日子,来上这么一曲,该是多么的浪漫美妙啊!
苏秦氏的脑海里各种唯美幻想层出不穷,直痒痒的难受,骨子里都在叫嚣着,一定要弄一架琴回来。
此时,苏家的事早已经尘埃落定,再一次做回苏宁城首富。
而苏安原本是要把她接回去,她却死活也不愿意下山,那种青灯古佛的念经人,她已经做够了。
在她的心里,她在苏家已经死过一次,是那个男人一巴掌打醒了她,让她重生。
现在,她只想为自己好好的活上一次。
人生有了新的盼头,新的渴望,她恍忽间,觉得自己年轻了二十岁,像个在等爱的姑娘。琇書網
这真的是一件很羞耻的念想,可也让她舍不得摒弃。
她就想待在这深山老林,待在这简陋的茅草屋里,过着粗茶淡饭的生活,放任自己的感情。至于结果,她其实并不是太在意。
或许说,她从来不敢奢望会有什么结果,只是感叹,若是早一点遇见,人生会不会少一点遗憾?
作为苏家的长子,百废待兴,苏安不能待在山上不作为,他要把家业重新操持起来。
苏母的小心思,苏安其实也看懂了一些,只是并不说破。
他是个孝顺的人,母亲想做的事,都会顺从。
更何况对方是苏家的恩人,如果能用这样的方式回报他的恩情,苏安真的不介意喊对方一声“爹”。
不得不说这个想法有些惊世骇俗,亏得卫戈大大咧咧的对感情朦胧不知,不然的话,非得被这母子两个吓得滚下清风山去。
谢宛莹原本是卫戈的丫鬟,自从回来后,还没享受几天被人伺候的大爷生活,因为苏母是个娇气的女人,生活能力很差,转而近身去照顾她。
谢宛莹对此表示了极大的欢喜,伺候一个大男人真的很别扭,让她捶背倒洗脚水的,咬咬牙觉得还行,像是捶腿、沐浴更衣、铺床叠背这样贴身伺候的活儿,打死也不能干。
此时,两个女好得像一对姐妹花,亲亲热热的靠在一起说起悄悄话,
“苏姐姐,你说实话,你为何这般在意那家伙,你是不是……有啥想法?”
她可不是啥也不懂的小丫头,朝夕相处之下,自然会发现一些端倪。
苏秦氏俏脸一红,透露出一股成熟动人的风韵,嗔怪的瞅了她一眼,“你若是我闺女,我还真有心把你嫁给她。”
“我不是你闺女,你可操不了这个闲心。我就问你,你自己想不想要这个男人?”
她若是想,作为好姐妹,无论如何也要成全了她。
“我……”
苏秦氏没有想到,谢宛莹这般大胆,一时被逼得愣在那里,半响憋不出一句话来。
这让她如何说得出口?
她快四十岁了啊,而那个男人才二十五,他们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的,她苦涩的摇了摇头,“我就默默地看着他幸福就好,别的都不强求。”
“哎……真没劲!”
谢宛莹埋下头,继续和手里纠缠在一起的线团作战着,这该死的一团乱麻,怎么也理不清楚。
就像这人生,也是一团乱,不到最后一刻,谁也看不清未来会如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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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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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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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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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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