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多年前,他们的先祖也是清风山上的人,后来闹了矛盾,从这里迁移到了凉山。
现在听说清风寨成了无主之物,自然就想回来占山为王。
只是没有想到,会遭遇到卫戈这样可怕的男人。
砍也砍不死,打他等于打自己,这还怎么玩?欺负人不带这样的。
卫戈对于自己的战斗力也是惊讶万分,早知道这般容易,他刚才鬼鬼祟祟的是为了哪般?
这都是没有经验闹的。
这是他人生的黑历史,他得尽快翻篇,把这些见证者通通撵走。Χiυmъ.cοΜ
“你们给我听好了,这清风寨是我唐门的地盘,谁若是再搞事,本门主会让他死得很难看。”
为了杀鸡儆猴,卫戈手里的铁木棒,对着一只悠哉悠哉,正扒拉着泥土的大公鸡打了下去。
那鸡没有料到会遭遇这样的雷霆重击,直接骨碎肉烂死得很难看。
就这还吓不到这群神经粗大的汉子,卫戈邪魅的笑了笑,提起公鸡脖子,当着众人的面,匕首直接开膛破肚。
整个过程杀戮之气凝重,居然一滴血都没有流淌出来,仿佛那鸡刚才不是活蹦狂跳的,而是一具陈放多年的干尸。
“看到了吧,和本门主作对就是这种下场,不想死得很惨的话,有多远滚多远,离清风寨远远的。
快滚!!!”
汉子们哪里见过这种诡异的阵仗,吓得额头上汗水直冒,
“多谢门主不杀之恩,以后凉山的人再不踏足这方圆百里。”
不待卫戈撵人,这群汉子犹如丧家之犬,麻溜的滚出了清风寨。
“师~~师师傅,你你你………”
白祈也被吓得够呛,靠在那墙根下,有些不知所措。
头一次,他对卫戈生出了一种敬畏之心,真正的把他当作一个师傅来看,而不是一个同伴间的玩笑。
“你什么你,赶紧把这鸡毛拔了,等下晚上做大餐,我现在去看看红拂怎么样了。”
白祈提着公鸡的尸体,就像提着个炸弹,小心翼翼的
赶到厢房那里一看,屋子已经毁得七七八八,再也不能住人,红拂的衣衫有些凌乱,好在没有被凉山的人得逞。
只是,任谁经历了这一遭,都会了无生趣,对世间充满了厌恶吧。
“你还好吧?”
红拂瘫在废墟里,眼里黯淡无光,卫戈的询问,似乎并没有听进去。
卫戈笑了笑,静静的坐在她的身边,看向寨子的一个角落,
“你看,那墙角的红花,前些天被他们踩坏了,当时还以为要死了。今日一看,却是又挺立了起来,很美。”
不知何时,一滴雨打在额头上,带来丝丝冰凉的冷意,把红拂的心绪拉扯回了现实。
她顺着卫戈的视线扫过去,果然看到一朵被人蹂.躏得有些破败的红花,傲然枝头,肆意怒放着。
“我只是觉得……有些恶心,无法排泄,很难受。”
在厢房里,男人的碰触让她回忆起不太好的过去。
在那杨狗的画舫里,那些龌龊的一幕幕在脑海里不断盘旋,想要遗忘是那么的艰难。
此时此刻,红拂只觉得自己很脏,这个世间也很脏,不知道自己为何要经历这些磨难,绝望的情绪缠绕着她,让她忍不住升起了轻生的念头。
“傻姑娘……”卫戈大学时选修过心理学,对于她现在的状态,多少能理解,她真的很需要一场心里疏导。
“坏人做了恶可以全身而退,继续潇洒快活,继续祸害别的女人。而你,作为一个好姑娘,却傻傻的在这里自怨自艾,犹自痛苦,任由他们作恶,你的心就不恨嘛。
坏人若有知,且不笑死。”
红拂只感觉这话异常的扎心,“不!他们该死,凭什么?”
她受到了折磨,坏人却一点报应也没有,苍天不公!
卫戈继续徐徐善诱着,“所以,你得变得更加优秀,更加的强大,把那些欺负你的人反欺回去,让他们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红拂无意识的呢喃着,“花儿为什么这么红?什么意思,我不太懂。”
“咳咳……这是一个梗啦,我换一个说法,你就能明白我想要表达的意思,这类似于给他们点颜色瞧瞧。你想想,红色是血的颜色,所以花儿红的原因是被血染红的,现在,你得让那些人知道被打到流血的滋味。
简而言之……就浓缩成一句话,给我揍他丫的,最好打得他生活不能自理。”
“嘶……门主大人,你好凶残啊,幸亏你是天师,不然……”
不然她就得立马逃之夭夭。
听天师的话总没有错的,红拂内心燃烧起雄雄烈火,她要惩恶扬善,让这世间所有的恶人得到他应有的报应。
卫戈没有想到,自己只是随意相劝的一句话,会让这世上多了一个“妇女之友”。
她是所有女人心中最敬爱的保护神,所有流氓的克星,成为一个万丈光芒的女人。
闲话不多话,却说那些凉山汉子从清风寨狼狈离去后,准备回自己的老巢修养生息。
卫戈打晕了他们十来号人,都是严重缺血的症状,所有人抓破脑袋,也想不通他是怎么办到的,只是这敬畏之情已然深种,现在就是打死他们,也不敢再打清风寨的主意。
只是,当他们连夜赶到凉山脚下时,他们的老巢里火光满天,里面更是惨叫连连。
什么叫屋漏偏逢连夜雨,倒霉起来的时候,喝口凉水都塞牙。
一个汉子踩在一颗高高的大树上,眺望着寨子里的形势,“大当家的,我看清楚了,是官兵,他们抄了咱们的老窝,寨里的人,被活捉了不少。”
没被抓的,用屁股想,也是凶多吉少。
众人心里沉甸甸的,空气瞬间凝窒。
突然,人群里接连暴喝出声,
“该死!这何这般突然?这群狗.娘养的吃多了吗?”
这百多年,只要不打劫官家,他们一直相安无事。
这实在是太突然了,谁也接受不了。
“可怜咱们的妻儿老小都被抓了去,不行,俺们得救回来。”
汉子们眼眶爆红,额头青筋暴跳,杀戮之心升腾,一个个提起家伙,冲动的就要往寨子里跑。
“住手!都给俺滚回来!”
大当家的一声暴喝,积威之下无人敢反抗。
汉子们崩溃了,抱着头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俺的娘哎……儿子不孝,没本事救你哎……”
“俺的狗儿……”
“俺的秀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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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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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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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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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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