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
陆桐臧尴尬得愣在原地,“我……”
正想说他也跟着去看看?
荆初:“陆公子,我还有些事询问,整肃军心的事就交给蔡将军吧,你就暂且留下?”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xǐυmь.℃òm
陆桐臧一下子想起来了掩埋于内心深处的记忆。
大都城外,登高于广济寺的石阶半山腰上,抬滑竿的农夫脚滑失手,千钧一发之际,荆初姑娘拉住他滚下石阶,好不容易停下,他的手……咳!冒犯在了荆初姑娘的……
想到这里,陆桐臧耳根瞬时变得赤红。
他小心瞄了一眼荆初后,见荆初一脸正经之色,随即忙收起脸上的异样之色。
“不知荆初姑娘想问些什么?”
荆初也不废话,直接问了想知道的:“皇上下令斩了沈家九族,是谁撺掇的?”
“你怎么知道皇上是被人……撺掇的?”陆桐臧诧异反问道。
陆桐臧并不知道荆初临行前,荆初揍了一顿顾修、并让顾修在她没回去之前,不许对沈氏九族出手的事。
有荆初的警告,顾修不敢乱来才对。
所以荆初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有人在顾修耳边撺掇了什么,才导致顾修吃了‘熊心豹子胆’,将她的当成了耳边风!
随即陆桐臧解释:“家父也知在这个混乱的时候,处置沈氏九族、彻底激怒沈尽倒向东辽的行为并不明智。”
“也上奏过皇上,奈何皇上召见了一次秦国师后,对家父说有秦国师在,根本无需怕了沈尽、怕了狼子野心的东辽国,哎……”
“原来是他那个狗东西!”
荆初当即浮现出怒容。
听见骂声的陆桐臧:“………”,他什么没听见!
“既然他不怕,为何没来边境抓捕沈尽,去收拾了东辽国?等我回去了,我非得将那他狗东西的狗头给拧下来!”
荆初继续骂骂咧咧。
………
翌日。
荆初从陆桐臧哪里得知了新查到的,关于叶昴枢身份的一些信息。
在将士花名册上,叶昴枢是中郎将,南宁国边陲山中某小村人士,家中三代猎户,到了叶昴枢这一代,父母双亡,家中就剩下他一人。
猎户多多少少有点武艺在身,所以叶昴枢从小就习得一些武功。
至于叶昴枢怎么参军的?
居然还跟沈尽有关系!
当然了,为什么有关系,在花名册上并没有写得这么详细。
西南军营中,也没人知道叶昴枢其实是受了沈尽的影响,才进入了西南大营中。
众人还只当叶昴枢能力强,才从小兵一路被沈尽提拔到了中郎将的位置上。
还是这次孔中郎将派去详查关于叶昴枢花名册上的户籍地,士兵才查出了一些众人不知道的事。
某一日。
年仅十五岁的叶昴枢山中打猎,偶遇同样山中打猎、但踩入陷阱的沈尽。叶昴枢救了沈尽,并将落入陷阱受伤的沈尽带回去救治。
养伤的几天,叶昴枢有意无意透露出对将士们抛头颅、洒热血,立军功、光宗耀祖的一面,充满敬佩与羡慕。
在叶昴枢家养了两天伤的沈尽,因此对叶昴枢有了较深的印象。
随后两人再次见面之时。
是叶昴枢参军后,剿灭真正沙匪窝、以及击退东辽国骑兵伪装成沙匪劫掠等事上立功,升上营千总(正六品),终于能到身为大将军的沈尽面前接受封赏。
一面之缘的人,沈尽自然不可能一直记得。
这其中不用想,也知道是后来叶昴枢想办法让沈尽记起。
事实也是如此。
叶昴枢想了办法,私底下以兴冲冲的姿态,说他终于如愿以偿参军、并立了功,来令沈尽想起来他是谁?
再之后。
两人在军中并没有明显的交集,或者说沈尽对叶昴枢并没有什么侧重提拔之类。
只不过叶昴枢再次立功,没人敢冒领他的军功。
就这样,叶昴枢短短半年,又升上都尉、一年再到校尉。
尤其是沈孑云被送到西南边境后,经常与沈孑云出双入对,叶昴枢就更加被沈尽委以重任,坐上中郎将的位置。
人人都道叶昴枢,是沈尽为自己女儿看中的女婿人选。
只不过沈尽叛/变后,叶昴枢立马放权以此来证明他的立场,众人才放心了他。
孔中郎将派去详查的人回来说,叶昴枢户籍有异,他根本不是什么猎户,更不是那个村的人。
陆桐臧转述得知的内容,道:“叶昴枢是他十三岁时突然出现在稻村(户籍上的村子)里的,给村里人的说法是他爹进深山打猎迷路,遇到山中隐居的一对爷孙女。”
“然后他爹娘看对了眼,就在隐居之地成了亲,之后有了他、叶昴枢。”
“还有叶昴枢的一身武功,都是学自他阿爷,因为他阿爷其实曾经是位江湖高手……”
“套路,我懂!”荆初接茬道。
无非就是有个江湖高手老爷子,为了唯一的孙女儿退隐江湖,隐居深山老林。
这也是为了补齐一老一弱女子住在深山老林,还没被豺狼虎豹吃了的理由。
孙女儿长大了,突然撞进去一个年纪合适的男子。
其中不需要多详细理解,村民也能自发脑补完过程。
然后叶昴枢再随便扯个曾外祖父年纪大了、去逝了;爹武功终究不比曾外祖父那般高深,出门打猎葬身虎口;娘伤心过重、抑郁成疾,短短时间撒手人寰;
叶昴枢见状,为了保命,只得退出深山老林,回到父亲原来生活的村庄。
再说些父亲年轻失踪前的外貌,加上一些能证明的证据,村民好糊弄得很。
这次孔中郎将派去的人再三询问打听,才终于揪出叶昴枢身份存在不合理的蛛丝马迹。
那稻村的单身猎户,其实并不是入山林打猎失踪,是被同村的人暗害!
谋害猎户之人,杀了人、还掩埋了尸体,连他家人也没敢说出去。
还是孔中郎将派去的人再三探查,偶然瞧见了那名谋害猎户的村民脸上的异样,审问之下才得知这件陈年往事。
再后来,有谋害杀人的村民的指认,确实在他当年埋尸之地找到了尸骨。
尸骨都找到了!
既然猎户当年就死了,又怎么可能在深山老林娶妻生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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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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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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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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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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