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诸天从拯救大明开始>第七百二十三章 摘叶飞花
  “好好的上卿不做,偏偏要做个诸郎郎中。”

  托李云泽的福气,也跟着混了个郎官的李斯,絮絮叨叨的收拾着房间“做了上卿,最起码有自己的宅院”

  “是不是还得给你配上服侍穿衣的侍女,为你做饭的庖厨,打扫宅院的仆役,为你驱车的马夫?”

  在这处位于咸阳宫偏僻角落里的房间内,李云泽斜靠在床榻上,慢悠悠的说道“别整天只想着享受,要有上进心。”

  李斯翻了个白眼,懒得搭理他。

  不享受的话,那忙忙碌碌的是图个啥?

  总不至于是真的被秦王的王霸之气所吸引,主动为其做事吧。

  找人做事就得给工钱,这事儿到哪都是天经地义。

  所谓诸郎是属于九卿之一的郎中令麾下,也可称之为诸郎官。

  郎中令麾下有大夫,谒者,诸郎,期门等,主要负责殿中议论,宾赞,受奏事,顾问差遣,宫廷宿卫之事。

  简单解释下,就是有些是上传下奏的秘书,有些是迎来送往的秘书,有些是接待群臣的秘书,有些是暂时带着这等职衔,等待分配的候选,再有就是负责值守宿卫的宫卫也算郎官。

  而且每个职务并非是单纯一人,而是有许多人,甚至还有一些是挂名的。

  诸郎的话,算得上是大王的亲信了。

  之前嬴政执意要授李云泽为上卿,但是李云泽却是坚持不受。

  而且还拒绝了嬴政送的宅院,就住在这为宿卫宫廷的宫卫们准备的房子里。

  这倒不是他有受虐倾向,而是想要好生感受一番,属于这个时代的生活。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吃过饭就有期门百将来喊他们入值。

  嬴政忙着筛查哪家勋贵的子弟合适笼络为自己人,也没特意嘱咐过这边,告知众人李云泽与李斯乃是待职的,只不过是暂且在这儿待上一段时日。

  期门宫卫最近正因为最近缺少人手而头疼不已,见着有人补充进来,二话不说直接就给他们安排工作。

  换上带红绸的衣甲,收拾装束的李斯连声啧啧“为何不告诉他们你是诸郎官?”

  “早上吃饭了没?”

  听闻李云泽的询问,李斯疑惑看过去“吃了啊,你我一起吃的,这才多久的功夫,莫不是忘记了?”

  “既然吃了秦王的饭菜。”李云泽伸手推他出门“那就要做事。只不过是站个岗哨而已,又不是让你去上阵杀敌。”

  “我宁愿去上阵杀敌。”

  手持长戈站在章台殿前,目送一众大秦文武浩荡入殿开朝会。

  李斯是羡慕的无以复加,心中畅想着什么时候自己也能进去参与朝会。

  而李云泽却是悠悠然的用自己超强听力,听着里面传来的声音。

  咸阳宫各处大都是以木质结构为主,隔音效果只能说是一般般。

  在李云泽听来,大半个时辰里,大都是吕不韦在说话,所说的内容,从与关东诸国的外交,到大秦的内政全都有。

  其余文武除了偶有出言附和之外,并没有太多的言论。

  倒是赵姬,主动与吕不韦谈论国事,只不过她一介女流的能力,哪里能与吕不韦相提并论。

  在李云泽听来,赵姬也算是有心的,只可惜能力不足,想要表达的意愿,几乎都被吕不韦给不着痕迹的给推了回去。

  “野史上说,吕不韦是不堪赵姬再续前缘的纠缠,这才献上的嫪毐。现在再看,这不就是想给赵姬找点物件疏通,让她没有时间和精力来与自己争权的嘛。”

  李云泽心头恍然‘野史果然是野史,不可不信,毕竟空穴来风,其所托者然。也不能全信,全信的话那就成电视剧了。’

  至于说赵姬为何想要争权,要知道她可是拿着大印的,秦国这儿但凡是有什么大事件,都得得到她的同意,然后用大印才能开始去办。

  手中握着这么大的权势,只要是个人都会沉醉其中。

  更何况,在大秦这儿还有宣太后的故事在流传,赵姬自然也是有想法的。

  “谁能想到,年轻时候的嬴政是这么的憋屈。”琇書蛧

  李云泽露出了笑容,这朝会从头到尾,就听到嬴政说了一声‘众卿无须多礼。’然后就再也没声音了。

  换做是刘禅,估计都不愿意受这份气,更别说是有着冲天雄心的祖龙了。

  待到朝会结束,一众大秦文武们鱼贯出了大殿,走在最前头的吕不韦,目光扫过了不远处的李云泽,面上居然露出了笑容,还对他点了点头。

  待到一众朝臣们纷纷出宫离去,这边宫卫换岗休息的时候,李斯忍不住的询问“吕相对你笑呢。”

  这等事儿,李云泽门清的很。

  他拿起了木瓢从水缸里舀起了一勺水“不过是笑面虎尔。”

  吕不韦是个什么心思,那是决计瞒不过李云泽的。

  毕竟各种比吕不韦还要奸猾的角色,他都不知道干掉多少个了。

  所以李云泽很清楚其究竟是个什么心思。

  这边李斯还待再行追问,那边就有百将过来招呼一行人去御园值守。

  因为最近郎官出缺过多,导致守卫咸阳宫的人手不足。

  可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去做,那就只能是尽可能的压榨现有人员了。

  众人倒是没什么抱怨,稍微收拾一下就跟着去了。

  毕竟秦法森严,抱怨这种事情除了能够招来灾祸之外,在大秦这儿不会有丝毫的好处可言。

  开始的时候,老秦人也是不满意的,可多年来的严刑峻法下来,早已经是逐渐养成了习惯。

  李斯倒是想要抱怨来着,可惜见着李云泽都没出头,自然不敢多言。

  至于李云泽,这等事情对他来说那都不值一提,反倒是更有兴趣亲身感受一番这个时代的生活。

  来到御园,各人分散开来,手杵长戈站在各处当吉祥物。

  毕竟若是真有人能够打到这儿来,那有没有守卫都差不多。

  不大会的功夫,就见着盛装打扮的赵姬,在一大群人的簇拥之下,浩浩荡荡的进入御园之中。

  赵姬穿的的确是盛装,因为她是下了朝会之后没回自己的寝宫,心头怒火中烧就过来了。

  ‘吕不韦真是太可恶了,事事都想要争,什么事情都想要管,就想着让我做个只会盖大印的傀儡!’

  能够带着嬴政在邯郸城苟活多年,赵姬自然也是个有手段的,吕不韦的心思也能看得出来。

  可问题是,她暂且拿那吕不韦没办法。

  也正是因为如此,更是憋气的厉害。

  来到御园本想散散心,可目光一扫就见着了虽然站在角落里,可却是极为吸引目光的李云泽。

  御园这里数十上百的宫卫,穿着兵器基本上都一样,可就是能一眼见着他。

  回忆起之前相见的场景,正好心头憋着气的赵姬,干脆向着李云泽召唤“你过来。”

  握着手中的长戈,李云泽当即迈步上前“见过太后。”

  两边眼角的红晕宛如飞凤展翅的赵姬,当即伸手指向不远处水塘里的芙藥(荷花)“把那朵最大的芙藥给朕摘过来。”

  金秋时节里下水自然不会冷,可这水塘却是齐腰深,再加上底层的淤泥,下去一趟必然是狼狈不堪。

  可李云泽却是面不改色的应声,随手放下了长戈,转身就往水塘走去。

  众人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追着看过去,然后就见着了李云泽没有直接下水塘,而是伸手在一旁的柳树上扯下了几片柳叶。

  众人疑惑不解的时候,李云泽用两根手指夹着一片柳叶,向着水塘里摔了出去。

  ‘嗖~~~’

  柳叶带着锐利的声响打着旋呼啸掠过,径直从一株芙藥的茎打过。

  一瞬间,那朵娇艳的芙藥就此跌落在了水中飘荡。

  “手感还行。”

  李云泽满意点头,随即瞄着最大的那朵芙藥,甩手就将柳叶飞了出去。

  这可不是什么法术,现代世界里飞牌飞的好的高手大有人在,这也是差不多的道理。

  李云泽的身体素质提升是全方位的,肌肉的控制力,神经反应速度,眼力等等都是飞跃,甩柳叶切芙藥的茎完全不是个问题。

  众人目瞪口呆的看着李云泽再度甩出柳叶,飞过三四丈的距离,锐利的切断了最大那朵芙藥的茎,随即接二连三的柳叶飞出,击打在那芙藥上,将其撞上了岸边。

  看着李云泽走过去将那朵芙藥从岸边捡起来,四周顿时响起了一连串的倒吸气声响。

  “神乎其技,真是神乎其技。”

  这一手飞叶摘花使出来,着实是惊到了赵姬。

  别说是亲眼目睹了,她是连听都没有听过啊。

  太神奇了,真的是太神奇了。

  待到李云泽拿着芙藥来到面前,赵姬看向他的目光,已是截然不同。

  这个乱世之中是讲究实力的,有实力的人走到哪儿都会被人尊重。

  李云泽小小的露了一手摘叶飞花,立刻就惊住了赵姬,态度上也是立马截然不同。

  眼见着赵姬笑吟吟的接过了芙藥,按理说这个时候应该做个文学搬运工,来上一首流传千古的诗词应景才是。

  可李云泽早就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所熟知的那些后世的诗词歌赋,在这个时代里完全没有市场可言。

  这个时代流行的是诗经,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若是用‘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等诗词聊骚,压根就是货不对味。

  就像是后世的人穿越到了唐宋时期,因为上课不努力不会背唐诗宋词,干脆拿流行歌曲凑数一样。

  那种口水歌又或者是什么叽叽歪歪的说唱,瞎唱一遍就能打洞才华横溢的美人?

  做梦都不敢这么做好吧。

  所以李云泽仅仅只是说了句“幸不辱命。”

  见识了李云泽的本事,赵姬的态度也是大为不同。

  终于是能够好生回忆起嬴政对李云泽的重视。

  目光流转之间,手中捧着那朵芙藥示意李云泽“朕有些事儿不明,正好寻你帮个忙,随朕来。”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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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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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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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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