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将西边放在最后,那是因为这个时代里,别的地方都是蛮荒大陆,唯有西边勉强称得上是有文明的踪迹。
“大王自是知晓,大秦的西边是义渠与犬戎,可大王知晓犬戎的西边是哪里吗?”
本来只是个简单的开头,没曾想嬴政居然真的回答出来了“自然是月氏。”
见着李云泽面露惊讶,嬴政笑着说“先生之前说过的。”
好吧,李云泽干脆直接略过,手指落在了大秦的西方“这一片地方,名作西域之地。城邦林立,一城一池也敢称国称王。”
其实西域那边有不少城邦的面积并不算小,可比起中土来说,那就实在是不值一提了。
听闻此言,嬴政当即面露愤慨之色。
他大秦沃土千里,这才敢言一声大王。
区区一城之地也敢称王,简直就是在侮辱王这个词。
“这里有坐东西走向的山,名曰天山。天山的北边是金山,南边则是昆仑山。他们都是东西走向,层层阻拦寒风的同时,山上的雪水融化下来,滋润了大片肥沃的土地。而且当地人耕种多年,早已经是开发熟透了的熟田。”
西域这儿远离大海,还有群山阻隔,所以海洋来的暖湿气流过不来,因此有着大片干旱的沙漠与戈壁。
可这里却是有着几条著名的大山脉,山上有着充足的雪水,每年都会季节性的为山下补充大量的水源。
在机械化开垦以及大规模修建人工水库之前,这些雪水足以养活当地人开垦的肥沃土地,甚至还有剩余能够形成偌大的湖泊水泽,例如罗布泊,居延泽等等。
嬴政虽然只有十余岁的年纪,可哪怕是在赵国作质子的时候,他母亲赵姬也会请名师来教导他,回到秦国之后更是被重点栽培。
顺便说一句,嬴政他父亲,大秦的庄襄王赢异人,之所以会被立为太子,除了走通了华阳夫人这条路线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去赵国作了多年的人质!
在这个战乱纷争的时代里,放弃优渥的公子生活,冒着随时都会被杀的风险去了敌国作人质,这是一项非常大的功劳。
既然活着回来了,那功劳当然不能被抹杀,而且大秦上下都认这份功劳!
所以嬴政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还不是腐儒们那些知乎者也的所谓圣人之言,而是实实在在的知识。
他很清楚的知道,有了沃土就能养活更多的人口,有了更多人口就有了更多的军士可以打仗,有了更多的人口就可以多收赋税,有了更多的人口就能有更多的人服徭役做大工,干活生产各类物资等等。
所以对于嬴政来说,什么金银珠宝矿产美人的,吸引力都远远不如沃土来的大。
也正是因为如此,李云泽别的都不介绍,像是西域多风情万种的美人,多有葡萄干什么的都不说,只说这里的土地。
这才是真正抓住问题的核心重点来说事。
“.这里是河西走廊,大秦想要去西域并不难,只需沿着这里”
李云泽对于西域的介绍很详细,因为这是短时间内,除了关东六国之外,大秦能够吃到嘴里最为丰盛的肥肉。
别的地方虽然很好,可却是远在天边,甚至多少年都去不了的地儿。
嬴政的眼睛在放光,死死盯着西域看了许久。
既然身为秦王,那最大的心愿自然是开疆拓土。
历代秦王都是抱着这么个心思,这才能将秦国从区区之地一路打到现如今的沃土千里之国。
现在的大秦,在长平之战后早已经是关东各国的心腹大患,强行外攻很容易引来合纵攻秦,所以若是能够开拓西域,对嬴政的吸引力也很大。
所谓纵,就是南北上下,此时关东南北上下就是燕赵魏韩楚,他们合力一起对付秦国就叫做合纵。
至于齐国,自从当年遭遇背刺,被打到差点灭国,全靠田单以两城复国之后,就再也不参与各国的乱战了,一直到秦灭六国都没有打过仗。
此时饶有兴趣的嬴政看西域,就像是当年秦惠文王赢驷看巴蜀一样。
至于说道路艰难什么的,再艰难能有栈道难行?这不是有河西走廊嘛。
见着嬴政的确是起了兴趣,李云泽心说一声‘张骞,对不住了。’
秦军真要是去开西域,那自然也就没了开拓西域第一人的张骞什么事儿。
李云泽的手指,继续向着西边滑动“这儿到这儿”
手指在西域的西边,划拉出来了一条长长的轨迹“都曾经是一个庞大的国家。”
“嗯?”
嬴政大为震惊“怎会,居然如此之大?!”
“确实如此。”李云泽颔首点头,手指落在了极西之地的一个不起眼的小点上“八十多年之前,这里有个国家叫做马其顿。”
“其国王名唤亚历山大。此人年少就拜名师为徒,学习先进知识。十六岁的时候,就接替父亲掌握大权。二十岁的时候,其父遇刺身亡,亚历山大随即即位称王。”
听到这里,嬴政心头微动,这份际遇,与自己倒是有几分相似呐。
李云泽的讲述还在继续“此人非常果决的动手,扫平了王宫内部的不安因素,击败了各路心怀叵测的对手,完全掌控了自己的国家。”
嬴政的心情愈发被调动起来,这简直就是自己的翻版呐。
自己是秦王,本该号令大秦才是,可从太后到仲父,太多的人夺走了本该属于秦王的权势,真是可恨!
十几岁的年纪,尤其是经历过苦难,对于嬴政来说,该懂的事情他全都懂。
别看嘴里喊着‘母后,仲父’的,可心里嘛,呵呵~~~
“此人之后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将周边列国统统打服,从而统一了城邦林立,小国众多的这片地方。对了,这片地区的名字,叫做希腊。”
嬴政认真的看着李云泽手指圈出来的地方,感觉还没大秦大。
不过只用一年的时间就能安顿下来,这个叫做亚历山大的,的确是有几分本事。
不过若是换个角度来看,这与现在的天下局势何其相似也!Χiυmъ.cοΜ
‘寡人要用几年的时间,才能一统天下?’
李云泽的讲述还在继续“又一年,此人二十二岁的时候,开始带兵远征横行天下。从这儿到这儿,再到这儿多次大战之下,打败了这一片的偌大国家。等他二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统治了从这里到这里的偌大疆土。”
嬴政的神色愈发惊异起来。
李云泽画出来的面积非常庞大,几乎赶得上大半个天下了。
这个姓亚的,居然只用了几年的时间就打下了这么庞大的疆域,这可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这还没完呢。”看着满脸不敢置信的嬴政,李云泽笑着继续滑动手指“二十七岁的时候,此人开始东征。先是击破了这一片两河流域的地区,随即南下进入这一大片区域。”
李云泽的手指在印度之地画了个圈“这一大片的地方,名唤身毒。这里早在几千年前就有人开始耕种劳作,水源充足田地肥沃,到处都是肥沃的良田。”
没的说,这毫无疑问的又戳中了嬴政的快乐点,他最喜欢的就是沃土了。
有了沃土就有人,有了人那就什么都有了。
自己去开荒多艰难啊,而且还需要多年的时间,哪里有直接去抢来的舒服。
“到了三十二岁的时候,此人已经将这一大片的区域全都打了下来。”李云泽伸手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大圈“其人十余年的功夫所打下的国土,比天下各国加起来的面积还要大。”
说到这里,李云泽目光灼灼的盯着嬴政,轻声询问道“此人所做之事,大王可能做得?”
目光之中的震惊之色逐渐转变成了无比的自信,嬴政昂起了下巴,话语之中满是自信之色。
“此人做得,寡人自然也能做得!”
话语非常有分量,堪称掷地有声!
片刻之后,嬴政却是松垮了脸色,叹了口气“可惜寡人现在势单力孤.”
“此事不难。”李云泽笑呵呵的摆摆手“容后再议。”
嬴政连连点头,随即目光死死盯着木球,略显疑惑“先生,观此姓亚之人兵锋所指,已然距离西域不远。其人既然已经灭了身毒,为何没有去西域?若是去了西域的话八十多年了,为何没有丝毫的消息传过来?”
这份惊讶与不解也是有道理的。
按理说那姓亚的灭身毒的时候不过三十余岁,以其横扫天下的速度来说,继续向东进入西域,乃至于再向东来到大秦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为什么这都过去几十年了,也没有听闻与此有关的消息,莫不是西域这儿有什么强大的国家,竟然把此人给挡住了不成?
“的确是来了。”李云泽的手指,落在了西域靠西边的地方“这里名唤大宛,就是那亚历山大部将所建之国。”
“此人三十二岁的时候灭了身毒,可三十三岁的时候却是病死了。”
“其人身死之后,偌大的国家也是随之土崩瓦解,各地纷纷被其部将瓜分,互相之间更是你争我夺厮杀不断。自然也就没有再继续向东,往西域,乃至于大秦而来。”
“居然死了?”
听闻这个消息,嬴政大为惋惜“若是其能一路来到大秦,与我大秦虎贲大战一场,该是多么的壮观。”
崇文抑武的时代里‘别来,别来,别来.看我用圣人的言论感化你!不行?不行就送金银丝绸,送漂亮妹子!还不行?还不行那就跪了,上劝进表!’
尚武的时代里‘来啊,来啊,来啊.咱们好生做过一场!’
同样是人,为什么差距这么大呢。
很明显,嬴政对于亚历山大的故事意犹未尽。
能够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就打下了远比整个天下(此时中土)还要庞大的国土,哪怕是嬴政也是羡慕的。
他恭敬起身,向着李云泽行了一礼。
“多谢先生为寡人讲古论今,寡人受益匪浅矣。”
在后世看来不过还是个大孩子的嬴政,在这个时代里来说,其实已经是真正的行为人了。
不少人甚至这个年纪都有孩子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战乱时代里,预期寿命非常低,只能是什么事情都尽可能的往前推。
所以看着略显稚嫩的行礼与说辞,实际上却是非常郑重。
李云泽示意嬴政坐下说话“大王就没想过,某说的这些都是自己编出来的故事?”
“若是先生能够编出如此精彩的故事来,那也是天下大贤。”
嬴政并不在意这些,只要有能力那就能用。
“敢问先生。”
重新落座之后,嬴政迫不及待的询问“寡人当如何作,方可如这亚氏一般纵横天下?”
李云泽端起了酒杯笑着说道“大王首先要做的,乃是收权,收回本该属于秦王的大权!”
‘当啷!’
端着盛满烤羊肉的陶盘进来的昌平君,听到这话手中的陶盘直接跌落在地,碎裂一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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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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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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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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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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