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就是大名鼎鼎的北平侯张苍病逝。
张苍是荀子的徒弟,与李斯韩非子师出同门,早在前秦时期就为始皇帝效力为御史。
之后就是跟随刘邦,一路历经数朝曾经做过百官之首的丞相。
张苍活了九十多岁,在这个时代毫无疑问的是老寿星。
其最大的功绩,是定历法,废肉刑,校正《九章算术》。
当然了,他还有个非常出名的徒弟,与屈原并称为‘屈贾’的贾谊。
对于张苍的死,全天下都是早有预料。
毕竟已经是九十多岁了,是前秦始皇帝时期的老人啊。
他曾经服侍过始皇帝,而大汉开国到现在都换过好几位天子了。
张苍病逝后,按照规格发丧,上谥号,走流程就是了。
天下人的关注度,并不怎么强烈。
而第二件大事,则是现任的丞相陶青称病退职,天子任命讨伐七国之乱时候立下大功的周亚夫为丞相。
在大汉这里,上马能砍人,下马能坐而论道,出将入相乃是标准形态。
周亚夫出任丞相,倒是没激起什么大的风波来,毕竟其功勋足够到位了。
而第三件大事,则是匈奴寇边。
匈奴寇边的事情年年有,区别只在于规模大小。
然而今年的规模特别大。
整个娄烦部几乎都动员了起来,还有白羊部等部落也是纷纷出兵袭扰。
北边的上郡,定襄郡以及云中郡各处烽火连天。
这次匈奴入寇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之前七王之乱的时候,正好他们自己内部出现了纷争,没能来得及出手搅乱大汉。ωωω.χΙυΜЬ.Cǒm
而且也没想到汉军这么能打,几个月的时间就将声势浩大的七国之乱给平了。
错过了搅乱大汉的好时机,愤怒的匈奴人打算找回场子来。
还有一个不那么重要的原因就是,李云泽灭了桑达部。
桑达部在匈奴之中只是个毫不起眼的小部落,甚至都不是单于或者左右贤王的直领,仅仅只是娄烦部的附庸而已。
可匈奴人与汉家打仗多年,这却是第一个被一锅端了的部落。
其对匈奴造成的震动,影响力与意义都是非比寻常。
所以他们必须要报复回来。
相比起前两件事情,第三件事情才是与众多大汉子民息息相关,尤其是北地三郡的百姓。
消息传递到卢奴城的时候,李云泽消失不见了。
说是消失不见,其实是突然称病不见客。
只不过众人都很是疑惑,就大王那宛如牛犊子般的强壮身躯,哪里像是会生病的样子。
“明公!”
张汤急切的推门而入,径直向着张欧言道“大王不在宫中,必是出兵了!”
支腿斜坐着的张欧,丝毫不在乎自己胯下漏风,晃了晃手中的一本《韩非子》笑道“这是最新出的韩非子,一次就印了足足一百册!那帮家伙哭着喊着求着,不还是让咱们法家占了先
。”
他说的是活字印刷术在卢奴城炸裂般的出现之后,原本那些已经拿到了白纸,打算各自回家的学派之人,宛如疯魔一般拼命想要争抢印刷名额之事。
印刷术的好处直白显眼,大规模的出书将会极大的扩展本学派的影响力。
这个道理所有人都懂,所以为了争抢印刷机会,甚至已经发生了多起拔剑比斗之事。
这年头的读书人一言不合就拔剑互砍,那是习以为常的事儿。
比起宋明时期那些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就会耍嘴皮的大头们,完全是两个物种。
在诸子百家之中,占得先机的自然是法家。
因为李云泽自己就是治这个。
他虽修道,可治的却是法家。
张欧以刑名著称,而且还是廷尉,本身就是治法家的。
张汤自然不必多说,同样是法家之人。
对于李云泽首先大规模印刷法家书册的事情,都是大为赞赏。
张欧甚至还派人回长安城,想办法搜寻法家的孤本,带回来印刷。
“明公!”
眉头紧锁的张汤行了一礼“明公已知此事?”
张欧终于是放下了手中的《韩非子》“你啊,还是太年轻,缺乏历练。”
张汤顿时神色一正,恭敬的行大礼“请明公指教。”
“前日卢奴城外的军营之中,就有两千士卒出营北上,还把牧场监里的马都给带走了。中山国的中尉吴刚,常侍郎赵偃等人都以公务为名外出不见了踪迹。”
看着神色严肃的张汤,张欧笑着询问“你说他们都去哪里了?”
张汤当即应声“当行故事,装扮商队再度私自出塞!”
“可有证据?”
‘呃~~~’
张汤愣住了,事情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可他没有证据!
与讲究意识,‘我觉得你有罪,那你就有罪’的儒家不同,法家是讲究证据讲究程序正义的。
“兵马北上,可人家说是去训练。中尉与常侍郎不在,人家说是去外县公务。大王就更别说了,称病那就是病了。你可有证据证明他们北上去出塞了?”
“可追向出塞诸道”
“简直荒谬。”来回踱步的张欧挥了下衣袖“这里是中山国!你想追就追?你以为你是谁,可有圣旨?”
张汤还是有些不解“可大王私自出塞乃是触犯”
“大!王!生!病!了!”
张欧走到了张汤的面前,语重心长的嘱咐他“大王他病了,正在养病之中。你所谓的大王私自出塞,没有证据那就是胡言乱语,是要受罚的。”
低着头的张汤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之中。
许久之后,他抬起头向着张欧行礼“多谢明公指教,小子受教了。”
除了穿越者之外,没有人能真的生而知之,都必须不断的学习以及历练才能成长。
哪怕是在史书留名的张汤,也不例外。
被自己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认真的教育一番,张汤明显是成熟了一些,知晓了许多事情并非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
中山王是否已经无诏私封国?
在他看来,这几乎是肯定的事情。
至于证据,直接闯入王宫查探就是。
可问题在于,他不能闯入王宫查探。而且中山王出塞并非是去为恶,而是要打匈奴!
一边是想要坚守的律法,而另外一边则是现实乃至于心底里支持大王出塞打匈奴。
在这种矛盾纠结之下,老练的张欧教会了他为人处世之道。
大王都给台阶了,顺着梯子下去就是,他又不是出封国去作恶!
李云泽并非是像张欧他们所想的那样,北上出塞去了。
现在匈奴入寇,北地诸郡遍地烽火狼烟,长城沿线所有的关隘都已然被严格封锁起来。
别说是中山王了,没有圣旨的话,太子来了也出不去。
李云泽是将兵马伪装成商队后,直接走飞狐陉入太原郡,之后过代县出雁门关入云中郡。
雁门关倒是还没封锁,毕竟匈奴人还在云中,定襄一代肆虐,并未靠近雁门郡。
不过哪怕如此,出关的时候也是大废了一番周折。
最后还是赵偃拿着李云泽写的王令,表明这支商队是中山国前往云中郡运送支援物资的,这才得以出行。
否则的话,估摸着是要被扣下的。
毕竟现在边境在打仗,这支商队规模如此庞大,足有千余青壮还带着马匹兵器粮草,哪里的守军也不敢轻易放他们走。
出雁门关之后,队伍之中的军士们士气有些低落。
毕竟他们都是正规的军士,此时出兵打仗却是弄的跟做贼似的,当然会影响到士气。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大汉的国情就摆在这儿。
封国的大王带着兵马私自出封国,严重点说那就是跟吴逆一样是想要造反。
除非哪天李云泽做了皇帝,那他想怎么出征就怎么出征。
对于如何提升冷兵器时代士兵的士气,李云泽的经验那是太丰富了。
他当即宣布所有人赐钱两缗,绢两匹。
原本有些低落的士气,立马就起来了。
冷兵器时代的军队,跟他们说爱国热情什么的,的确是有些用处,但是用处不大。
至于说效忠天子,为天子死战什么的那么多谋反的,兵变的,哗变的,闹饷的,炸营的,清君侧的,甚至直接当街捅死皇帝的等等等等诸多军士,那可就要笑了。
他们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唯有升官发财而已。
有机会升官发财的时候,秦军能以一己之力横扫六国。
升官发财的机会被断了,还是同样的秦军,却是连起义军都打不过,甚至连关中都给丢了。
士气起来了,李云泽当即下令换装。
换上兵器甲胄,骑上带来的众多马匹。
千余步卒,很快就变成了骑马步兵。
不是骑兵,只是骑马步兵。
骑兵不是那么好练的,历史上汉武帝是用了举国之力,耗费多年时间与无数人力物力,才堆积出来了一支能与匈奴人交锋的骑兵。
骑马步兵最大的优点,就是能一定程度上提升步兵的行动力。
李云泽没出云中平原,而是带着人马驻扎在了蛮汉山内的山谷之中。
中山国内本就不多的骑兵被派遣出去,在烽火遍地的云中平原寻找匈奴人的营地。
李云泽又不傻,当然知晓千余兵马不足以与匈奴人正面交锋,所以他从一开始就有着极为清晰的目标。
匈奴人的老营。
作为游牧部落,匈奴人的老营一向都是跟着大队行动,通常不会远离出击兵马百十里的范围。
哪怕是对步卒来说,百十里地也算不得多远的距离。
汉军打赢匈奴,基本上都是摸到了他们的老营。
部落里的老弱妇孺以及牛羊马匹什么的都在老营,匈奴人只能是回头决战。
历史上卫青与霍去病打的匈奴落花流水,其战术核心就是直捣黄龙,专门找匈奴人的老营下手。
有现成的借鉴经验在,李云泽当然是有样学样。
两天之后,外出的骑兵哨探回来禀报,在成乐西北方向百五十里之处的北云中河畔,有匈奴人的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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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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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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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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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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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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