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个的都是见利忘义,做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义之徒。
此时的曹操还未屠城,还未做军粮,心中还有着匡扶汉室的志向。
孙坚勇猛,对汉室也算是忠心。
刘备自然不必多说,汉末数十年惨烈厮杀,唯有此人未曾屠戮百姓。
公孙瓒颓废之前,也曾经多次殴打草原部落,算是对得起边将的身份。
袁绍的话,历史上他几乎灭了黑山贼。
黑山贼,听名字就知道了,这是贼寇。
而做贼寇的,哪里会有什么好人?
屠城灭村,劫掠金银女子,放火烧山,招纳诸胡,将汉家子女卖于诸胡换取马匹牛羊等等。
只要是能够想得到的恶事,他们都做过。
不管怎么说,袁绍灭过黑山贼,这就是功劳。
至于其他人?
反正李云泽是没给他们好脸色,直接懒得搭理。
看着箱子里满满当当的金条,袁绍的面色有些古怪“李仙长”
“莫要如此称呼。”
李云泽连连摆手“某不过是个修道的,当不得仙长的称呼。”
三国演义的世界里,也不是那么风平浪静的。
什么南华老仙这等人若是出现在面前,李云泽岂不是很尴尬。
袁绍顿了顿,接着拱手行礼道“子厚先生,袁某这儿,并不太缺钱帛。”
“哦?”
李云泽微微挑眉,这还是第一个不要金子的,真是难得。
不过想想也能明白,毕竟是四世三公的袁家,也就是说上百年的时间里,四代人都是大汉的顶级大佬。
以大汉此时世家门阀的敛财能力来说,说是家资亿万,那是毫不夸张。
看不上这一箱金子,倒也可以理解。
李云泽好奇的问他“那你想要什么?”
袁绍上前一步,眼睛里闪烁着激动的光芒“袁某想请子厚先生,赐下克敌制胜的法宝!”琇書網
“法,法宝?”
这个要求真的是击中了李云泽的软肋,他自己都没见过好吧。
不过既然是让袁绍去干活,总得给些好处才是。
李云泽想了想,动身进入了时空门,等到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然是拿着一个望远镜。
“这是千里眼。”
将手中的望远镜递过去“此物有神奇妙用,这么用”
按照李云泽的教授,袁绍将望远镜给架在了眼睛前。
他看向的是虎牢关方向,距离大概三里地的样子。
然后趴在女墙上,向着祭坛这边张望的董卓,就出现在了袁绍的眼中。
看着董卓那满是横肉的大脸,袁绍被吓了一跳。
急忙取下望远镜张望,之后再拿起来观察,然后再取下,再举起
一番操作之下,袁绍喜笑颜开连连点头“不愧是仙家之物,果然是好东西。”
这番举动与话语,真的是刺激的一旁围观的群雄们心中犹如猫抓一般难受。
有人先吃了螃蟹,自然就让别人受不了。
尤其是袁术。
眼见着自己最讨厌的人,竟然得到了仙家宝物,这在袁术看来就跟那庶子骑上了千里马一般让他无法接受。
到了这个时候,袁术什么都顾不上了,直接前冲几步,‘噗通’一声就给李云泽跪了。
“仙人呐~~~”
说话都带着颤音的袁术,向着李云泽重重叩首“某乃南阳袁术,愿为仙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一旁众人见着这一幕,无不侧目。
要知道袁术可是袁家的嫡子,真正的豪门贵公子。
未曾想竟然如此不要脸面,简直是将袁家的脸都给丢尽了。
袁绍也是怒气上涌,伸手就去摸腰袢的佩剑,恨不得就此将这个鲨雕给剁了。
李云泽开口说话了,他好奇的打量着袁术“你能为我做什么?”
“袁某麾下精兵良将数不胜数,愿为仙长去扫平诸胡!”
书中的袁术,通常都是反派配角,搞笑担当。
可实际上他手中的实力,那是真的很强。
甚至于,江东猛虎孙坚,都是其麾下部将。
只不过因为袁术这个当老大的实在是太烂,导致明明实力强横,结果却是被打的落花流水。
似笑非笑的李云泽打量着他,随即问道“你想要什么?金子还是千里眼?”
大喜过望的袁术,舔了下嘴角,深吸口气说道“袁某想求长生药。”
围观众人‘(╰_╯)’
你踏马的还真敢提啊!
始皇帝都没弄到的长生药,你算个什么东西,居然有此奢求?
就在众人义愤填膺的时候,却是听到李云泽说道“可。”
就连袁术自己,都是呆立当场。
他只是太过于贪心所以才提了这个,未曾想李云泽居然真的答应了?
“只要你能把事情办好。”李云泽微笑着点头“长生药什么的,自然也是有的。”
当然有了,维生素片成瓶的卖。
到时候开医嘱就说‘只要不是被人干掉,不是得病死掉,不是走路上被掉落的苹果砸死,不是身中十八刀被自杀就没事。’
简单归纳总结下来,维生素片当做长生药吃,只要不死就能长生。
被迷花了眼的袁术,哪里懂得这些。
别说维生素片了,他连胡萝卜都没见过。
听闻李云泽应允了长生药之事,整个人都是激动的蹦了起来。
这还了得!那可是长生药!始皇帝都没能得的长生药!
四周群雄全都红了眼,眼看着事态就要失控。
好在这个时候李云泽开口说道“东西我有的是,只不过得先把事情办的漂亮才能给。你懂?”
“懂懂懂。”
面色潮红,宛如嗑药了的一般的袁术连连点头,干脆的拍着胸脯保证“仙长尽管直言,让袁某打哪儿就打哪儿,绝不含糊!”
对于贵公子出身的袁术来说,长生比什么都重要。
因为唯有长生了,才能永永远远的享受这无尽的繁华富贵生活。
至于说打仗导致麾下兵马折损,导致钱粮损耗什么的,在他眼里那根本就是不值一提。
他们袁家别的没有,仆役家丁,粮草财货数不胜数。
袁氏家族做了上百年的朝中大佬,四代人的积累下来,财富货物人口那都是天文数字。
“你去平定山越。”
李云泽淡淡的说道“山越之地也是大汉之土,你去平定此处,就给你长生药。”
山越之地山多林深,越地之人基本上都是出色的山民猎手,在这种环境之下打仗,损失肯定不小。
而且更要命的是,那边烟瘴横行,山高林密的也没什么道路可言,病死的甚至比战死的还要多。
向来都是被视为禁地,很少有人愿意去。
历史上孙十万打山越,耗费了数十年的时间,而且是以抓多少人都属于出兵将领所有作为奖励,这才艰难平定。
此时换做袁术去做
虽说孙十万一直被嗤笑连八百人都打不过,可其能力至少比袁术要强。
反正李云泽不看好他能打赢。
袁术自然是知晓山越之地有多难去,听闻此言也是面色难看起来。
“不愿意?”
李云泽挑眉“不愿意去就算了”
“去去去。”袁术连忙摆手“某愿去平定山越。只是.”
“要财货?”李云泽笑着询问“还是要别的?除了长生药得等到事情办成之后再给,别的都好说,尽管开口。”
与袁绍一样,袁术这儿人口财货,粮草军资什么都不缺。
他最想要长生药,可现在又拿不到。
有心讨要千里眼这般法宝,可又不想要跟袁绍一样的东西。
情急之下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要什么才好,急忙转头看向了一旁的孙坚。
孙坚明白他的意思,当即点头说道“山越烟瘴之地难行,请仙长赐仙药以制瘴气。”
所谓瘴气,就是南方湿热气候环境下,众多生物在死后腐烂,又因为密林山谷等环境无法挥发的尸气。
当然了,蚊虫叮咬导致的恶性疟疾等疾病,也被认为是瘴气。
孙坚的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
山越的战斗力是有的,后世他们甚至敢于出海下南洋闯世界。
只不过面对汉军经制之军的时候,基本上没有胜算可言。
只要不内斗,汉军在这个时代,那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真正王者。
真正让汉军无法应对的,就是这环境。
李云泽满意的向着孙坚点头“可。”
这次从时空门里送出来的东西就很多了,李云泽干脆直接开着仓库里的叉车,将诺大的箱子一口口的运过来。
“柴胡,黄芩,黄柏,栀子,木通,赤芍药,当归,防风,连翘,大黄.”
李云泽拿着一张药方,直接递给了孙坚“这是解毒消瘴散的药方,按照药方制取药物”
药方里有不少药材,现在的大汉还没有,或者说哪怕是有可产量却是很少。
李云泽干脆一次性给他们补充齐全,足够数万大军用几年的那种。
除此之外,李云泽拍了拍几口大箱子,打开之后取出内里的杀虫剂与喷壶“这是666,还有DDT。按照配方稀释在药壶里,遇到蚊虫直接喷洒消灭了传播体,自然也就减轻了呗感染传
播的风险。”
送了东西,介绍了如何使用之后,李云泽抬手拍了拍孙坚的胳膊,笑言道。
“我看好你,你们孙家以后说不得能出海自立一国。”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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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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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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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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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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