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力,甚至不见得比奚人强大多少。
李云泽说是来攻打契丹奚人,其实这只是个借口,他的主要目的是来削藩的。
不过仗还是要打的。
必须把草原上的部落都打平了,才能有无法反驳的理由削藩。
对手都没有了,还留着藩镇作甚?
历史上那么多养寇自重的事儿,根源也就是在此了。
打仗这种事情,对于李云泽来说早已经是习以为常,指挥起来也是驾轻就熟。
他很清楚,对付契丹奚人这种草原部落,最重要不是在战场上击败对手,而是找到他们。
大唐军势之强,是真正的威压四海。
面对着唐皇亲自带着唐军主力杀过来,契丹人与奚人等等部落,都是非常明智的选择了逃跑。
李云泽没选择跟在其屁股后面去追,而是将草原上愿意听大唐话的部落,都给召集了起来。
将这些部落的酋长,可汗,贵人等等都召集起来后,李云泽非常仁慈的向他们传达了自己要在大草原上进行减丁的策略。
此言一出,贵人们全都麻爪了。
“朕会按照各部落对大唐的忠诚度以及功劳,来确定减丁的额度。”
笑容亲切的李云泽,用云澹风轻的态度表示“不服大唐的,不需要减丁,直接让其湮灭在历史的垃圾堆里就是。”
面对着强势的大唐,各部落愤怒惊恐哀求不一而足。
可说什么都没用,李云泽是绝对不会给他们机会的。
历史上草原部落不断南下入关所带来的杀戮与灾难,李云泽那是亲身经历过的,在这方面没有丝毫妥协的可能。
“诸位若是不服。”
李云泽的目光环顾众人“大可去寻契丹奚人,一起对抗大唐嘛。”
众人皆是无语。
契丹与奚人那些和大唐作对的,此时面对唐皇亲率的二十万精锐讨伐,早就已经是个注定要死的死人了。
谁疯了才会去跟他们合伙一起陪葬。
“诸位若是愿为大唐效力。”
棒子已经挥舞下去,吓唬诸位鸡仔的猴子也已经选定就位。
这个时候,为了能抓到猴子,李云泽也不介意扔点看似甜美的糖果出来。
“此战谁能先行找到契丹奚人的老营,可免减丁之策!”
立下大功,免去减丁策略。
而其他部落不断被减丁,那自己的部落就能不断壮大。
百年之后,等到大唐衰落了,就能吞并其他弱小的部落一统草原,甚至说不得还能有南下入主中原的机会!
这么一个美好的前景摆放在眼前,各个部落的贵人们都不是傻子,立马就是面露喜色。
这个想法肯定是没错的,唯一的问题就是在于,他们不是傻子能够看到这些,可李云泽也不是傻子啊。
身为唐皇自然不会食言,说不减丁必然不会减。
可李云泽却是能够命令其部落迁徙,迁徙去往西域那儿跟着唐军去打仗做炮灰。
基本上打着打着,部落就打没了。
而且李云泽从头到尾都没付出什么,只不过是让他们自己抢着出力去打契丹奚人而已。
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基础在于大唐的国力,以及威压天下的威望。
说白了,还是唐军硬生生打出来的。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时代里,唯有强横的武力才是守护国家百姓的基石。
什么君子之风什么教化什么读书人...这些东西造成的破坏与影响,看看历史书就知道了。
中土王朝的百姓们,不该承受本不应由他们承受的痛苦。
唐军或许不好在茫茫大草原上找到契丹人与奚人的老营。
可对于那些草原上的部落们来说,这却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大家都在这片土地上生活,谁还不知道谁啊。
老营那么多的人口牲畜,最起码的得找有着充足水源与牧草的地方才能活下去。
而大草原上这种地方,或者说是达到了一定规模的这种地方并不多,派人去查探就是了。
最先倒霉的是奚人,他们以为自己藏的很好,唐军绝对找不到自己。
可未曾想,却是被附近的部落将位置给出卖。
二十余日之后,奚王悠闲的等着唐军因粮草不济而退兵的时候,超过两万的唐军铁骑出现在了他的王帐百里之内。
消息传来,奚王根本不相信。
这里距离幽州何止千里,而且位置极为隐秘,唐军怎么可能找得到。
可现实就是如此,唐军不但找到了他,还派来了大军。
百里的距离,以骑兵的机动性来说,不管不顾的奔过来,也就是一天的时间而已。
而对奚王来说,这却是灭顶之灾。
一天的时间,够他自己骑马跑路的,而且基本上不会被追上。
甚至于,都够他召集准备一番,带上部分亲卫甚至一批妹子一起走。
可问题在于,奚人的大营跑不了,这里近十万的男女老幼跑不了,数不胜数的牲畜也跑不了。
没有了大营没有了牲畜,他就算是带着一批人跑了也没用。
那样做只会有两个下场。
一个是被手下人给砍了脑袋,拿去大唐那儿换取赏赐。
还有一个就是被别的部落被屠了,还是拿着自己的脑袋去换取赏赐。
因为在这大草原上,只讲究利益,别的什么都是扯澹。
放弃部落自己跑路的,那就是一口大肥肉,谁见着了都想要去吃。
跑不了的时候,那就只能是拼命了。
紧急动员起来的奚人,在老营外的草原上与唐军骑兵进行了一场不得不打的惨烈战斗。
他们身后就是老营,老弱妇孺以及牲畜财产都在那儿,没办法不拼命。
惨烈的战斗从上午打到了下午,拼死抵抗的奚人不出意外的战败了。
用着弯刀与箭失的奚人,无论如何都打不过披甲的唐军铁骑。
他们的兵器落在唐军的甲胃上,几乎起不到什么用处。
而唐军的攻击,却是每一次都是致命的。
因为皇帝赏罚分明,所以唐军的战斗意志极强。
他们成功的击溃了奚人的阻挡,打垮了他们的主力。
绝望的奚王为了苟延残喘,不得不从战场上逃亡。
可结果却是被一支唐军追击百里给追上,击溃护卫后将奚王活捉。
见着领队的唐军将领,奚王不敢置信的高呼“李光弼?!你是契丹人,为何要为大唐卖命?”
“放屁!”
李光弼大怒呵斥“某乃大唐人!捆好了带走!”
他家祖上的确是契丹人,李光弼父亲甚至还是契丹的一位酋长,只不过在武周时期就来降内附。
不但做到了节度副使,甚至还被封为国公。
李光弼年少的时候就加入唐军出任左卫亲府左郎将,作战勇勐擅长骑射,为人也是沉稳严毅备受称赞。
在他看来,自己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唐人,哪里算得上什么契丹人。
而且契丹人在身形容貌上面,几乎有唐人没什么区别,不像是昆仑奴又或者高眉深目的那种,认同感自然更强。
攻破奚人的老营,活捉了奚王之后,唐军甚至都没来得及将俘虏和战利品带回幽州,这边就接到了发现契丹人老营的位置。
契丹人隐藏的位置,靠近东北边的大山与密林。
他们随时有可能会进入深山老林之中躲避,那样的话再追杀就会非常困难。
李云泽自己坐镇幽州,前线是张守珪带队。
他接到消息后没有犹豫,立马留下部分人手看管俘虏战利品,随即待着万余唐军铁骑,浩浩荡荡的直奔契丹人的老营而去。
契丹人的战斗力,比奚人强上不少,守卫老营的时候作战意志也算是坚定。
好在张守珪征召了沿途不少部落的人手,只要是能骑马的全都给裹挟过去,带着万余炮灰上战场,极大的抵消了契丹人的人数优势。
没有意外的,两边又是一场大战。Χiυmъ.cοΜ
唐军依旧是取得了胜利,李光弼,安禄山,史思明等人立下了赫赫战功。
不过唐军的损失也不算少。
除了裹挟而来的附庸们损失殆尽之外,唐军为了追击逃入深山老林的契丹残部,有不少人都没能走出来。
接连平灭了奚人与契丹,对于李云泽来说只能算是开胃菜。
因为他真正的目标,是后突厥汗国。
突厥人被平灭之后,他们一心想要复国。
早在唐高宗时期,就已经反叛唐朝重建了突厥,被称之为后突厥。
因为后突厥主要在漠北活动,距离太过于遥远。
武周派遣大军讨伐,觉得得不偿失,就以封其主为可汗的方式,将其纳为附庸。
休养生息多年的后突厥,这些年来不断开始越过瀚海南下,甚至入侵西域极大的影响到了大唐的边境安危。
在扫平了草原不臣之后,李云泽终于是向众人表态,要平灭后突厥。
这一次,他终于是从幽州动身了。
除了带着大批唐军之外,还将草原上的各个部落里的壮丁都给一扫而空,征调牛羊马匹随军一起出兵。
这些壮丁,李云泽基本上没打算让他们再回来。
就算是第一次的减丁吧。
向导带着大军,沿着一路上的绿洲越过了瀚海,终于是抵达了漠北之地。
漠北这儿唐军来过,只是每次都待不了太久就离开。
而李云泽这次过来,是抱着一劳永逸,让漠北百年之内无法再复起的决心来的。
这一战不但要打平后突厥,还要让他们永远无法翻身再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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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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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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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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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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