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诸天从拯救大明开始>第二百六十六章 武二郎弩箭破芒砀,公孙胜天雷轰魔王
  重回东平府的李云泽,并没有急着回家去磨砺自己的意大利炮。

  而是带着被集中起来的京西两路精锐兵马,浩浩荡荡的杀奔芒砀山而去。

  说到芒砀山,这里可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地方。

  就是当年汉高祖刘邦斩白蛇之地。

  此地山高林密路径陡峭,而且此山四周连接多处路府州县,乃是典型的三不管,谁都不愿意主动惹麻烦之地。

  更为夸张的是,占据芒砀山的三位头领本事过硬,让不少曾经去围剿的官兵都是吃尽了苦头。

  芒砀山的三头领,乃是江湖人称八臂哪吒的项充。

  此人是沛县本地人士,善使一面团牌,背插二十四把飞刀,能百步取人,无有不中。

  而二当家的,乃是江湖人称飞天大圣的李衮。

  李衮乃是邳县人士,同样擅长使用团牌,背插二十四把标枪,能百步取人,无有不中。

  项充与李衮都算是江湖上的奇门兵器,用团牌护身,用飞刀标枪这等暗器取人性命。

  若只是如此,也算不得什么惊破天的豪雄,直接上持盾重甲士就是。

  大宋或许骑兵不多,可重甲步兵却是数量不少,尤其是穿戴步人甲的重甲士,堪称从脑门防护到了脚底板。

  真正让人闻之色变的,还是在于芒砀山的大头领,江湖人称混世魔王的樊瑞。

  樊瑞是濮州人士,早年曾在全真教修行,学会了一身的法术本领,据说能呼风唤雨。

  而且本身武力值不低,擅长使用来无影去无踪,攻人之不备的流星锤。

  因为其会法术,普通官兵们的围剿自然也就失去了作用。

  这三位头领在芒砀山上结拜为异姓兄弟,据说聚集了数千兵马在四周打家劫舍,为祸一方。

  别人不敢动的芒砀山,李云泽敢动。

  只要是祸害百姓的,他从来都不会手软。更何况这三人占据的乃是芒砀山,那是刘邦改朝换代的地方,哪怕是在汴梁城那边,也是在诸位相公甚至是那位官家面前记在小本本上的。

  李云泽想要更加深入的掏大宋的底子,这毫无疑问的是条捷径。

  大宋那么富裕,天冷披上黄袍之前不狠狠掏一把,实在是不甘心就白白的给昏君奸臣们糟蹋去。

  那么多的财富不说整军备武,善养百姓,就算是拿去享乐刺激经济发展也行,增强些鸡滴屁也行啊,居然弄去搞什么破石头!

  那破石头能有个屁用啊!

  果然不愧是历史上排名前三,除了画画写字之外干啥啥不行的昏君!

  整个京西两路能打的,基本上都跟着李云泽来了。

  数十员战将,数千军士外加临时雇佣的民夫,号称过万的大军行州过县真的是让众人感觉心潮澎湃。

  唯独李云泽对此没有丝毫的动容。

  几十万人的大规模会战他都指挥过多次了,眼前这么点的小场面算个啥,哪里有什么好激动的。….杨志等人以往都是中低级军官,哪里见识过这种人马过万的大场面。

  新手初次挺枪,找不着门道很是正常。

  好在他们有一位老司机作为领路人,有着丰富行军作战经验的李云泽,将所有的事情都是安排的井井有条,让这上万大军能够平稳运转起来。

  甚至于,还能得闲的时候教授一些经验给众人。

  这份本事,真是让杨志等人惊叹外加敬佩。

  能让上万人马条理有序的行动而不出现差错,这就是毫无疑问的本事。

  至于某些之中,那些上学的时候连学习小组组长都没干过,一过来就能指挥百万大军勐攻一个小寨子的主角们,看个乐就得了。

  真要是较真,一百万人马的吃喝拉撒睡足以让任何新人统帅陷入精神崩溃。

  一路来到芒砀山下的时候,早已经得知消息的樊瑞等人已然是领兵下山,布下了战阵等着了。

  从这方面就能看得出来,芒砀山的山贼与别处不同,他们有实力而且胆量极大。

  “将主。”公孙胜策马上前来到李云泽的身边,伸手指着眼前的芒砀山言道“你看着山上到处都是挂着青色灯笼,而且还是按照九宫八卦的阵势摆放,山上必然有人精通妖术。”Χiυmъ.cοΜ

  “不要如此说人家。”一直都在不断请教,跟着公孙胜学习道法的李云泽,笑着摆摆手“别是敌人就说是妖法,自己人说就是道家正统。面对有本事的敌人,要在心态上尊重对方。”

  二愣子石秀愣愣询问“那行动上该如何对待?请过来一起吃酒?”

  “废话。”李云泽瞪了拼命三郎一眼“行动上当然是砍了他!就是别学第六天魔王那样,拿脑壳做酒杯就行。”

  入山的道路狭隘,摆不开太大的阵势来。

  项充与李衮带着数百滚刀手堵住了入山的道路,向着官军这边叫嚣挑战渴望单挑。

  “脑残。”对于他们的这种做派,李云泽下了个定义之后就招呼身后军将“弓弩手伺候。”

  宋军因为缺少养马场,所以没有汉唐时期那种大规模的铁骑军团。

  以步兵为主的宋军,也开发出了属于自己的独特战术,那就是远程为王。

  宋军极为重视远程火力,甚至战场上大部分军士都是弓弩手。而开后世火药枪械先河的火枪始祖突火枪,也是宋军发明的。

  弓弩手不仅仅是体现在数量上,更是体现在了质量上。

  床弩那种射杀过萧挞凛的大玩意暂且不提,军中常用的黑漆弩,内马蝗弩,乃至大名鼎鼎的神臂弓等都是脚踏式强弩,有着极强的穿透力与射程。

  当数千宋军弓弩手聚集起来形成大规模弓弩阵的时候,对面的芒砀山贼寇们顿时有些骚动起来。….他们当然是跟官军打过,也见识过官军的弓弩大阵。

  可却是从未见过如此规模的弓弩阵,更加没见过装备如此之多强弩的官军。

  神臂弓名为弓,实为弩,而且是这个时代最强有力的远程武器,宋军上下对其保密程度非常看重,内陆地方驻军几乎就不可能装备这种强势武器。

  李云泽这里就不同了。

  他花钱从汴梁城武库内弄了一批之后,跟步人甲一样带到现代世界里找人绘图彷制,找小型代工厂生产部件再去红楼梦世界安排人手组装调试。

  对于李云泽来说,这不过是花费一些小钱钱,以及多跑几趟路程,以及在大观园内炮火连天损失大量蛋白质的小事儿。

  可对于李衮项充以及他们手下的数百滚刀手们来说,这就是要命的大事件!

  当漫天飞舞的箭雨弩失落下的时候,滚刀手们当场崩溃。

  他们手中的盾牌顶多只是蒙上一层熟牛皮,抵挡羽箭没问题,可面对强弩却是不够用。毕竟没那么多钱去打造足够的铁盾来装备。

  数轮箭雨过后,数百滚刀手损失过半,剩下的都已经是连滚带爬的转身逃亡爬山去了。

  带着兵马前行过来的李云泽,路过一员身后背着两排标枪的好汉身边停下了马儿,居高临下的打量着他。

  腹部被一枚强弩贯穿的李衮,挣扎着向着李云泽啐了口口水“...居然用飞行道具...不是好汉!”

  怒喝之后,李衮生命力消逝,就此躺下再也起不来。

  看着死不瞑目的好汉,李云泽连连摇头“这里是战场,不是华山论剑。真是个沙凋。”

  战场上说什么好汉不好汉的,这不是沙凋还能是什么。

  这儿就是个大du场,大家伙以性命为赌注,来上一场一次性的生死局。

  这个时候为了能够赢了活下去,当然是无所不用其极了。

  李云泽没在过多,他的注意力已经被吸引到了正在出现一边的天空上。

  天上起了看着就不详的黑云,地上也挂起了怪风,飞沙走石的那种怪风。

  很明显,有人在作妖。

  连入门阶段都还没达标的李云泽,当即侧头看向一旁的公孙胜“旺...咳咳,道长,上!”

  神色凝重的公孙胜点点头,下马之后一手握着桃木剑,一手捏着符篆迈步上了山。

  漫天的黑云之下,公孙胜口中念念有词,挥舞符篆直接无火自烧起来。

  李云泽边上的石秀看的目瞪口呆,连声称赞神仙本事。

  “屁的神仙本事。”看不过眼的李云泽当场拆穿“就是符篆上浸的磷粉而已。”

  那边公孙胜已然将手中的一摞符篆给抛向了天空。

  他脚下踏着北斗七星的阵法快速移动,挥舞着桃木剑用精准的剑法将一张张燃烧着的符篆给刺穿击碎。

  认真看着的李云泽,颔首点头“没走错位置,剑法也不错。可如果没有效果的话,那就是跑江湖耍把式。”….话音刚落,那边的公孙胜已然刺穿了所有的符篆,然后高举着通体燃起了火焰的桃木剑,剑尖直指天空之中的黑云。

  公孙胜勐然怒喝“急急如律令,天尊助我修大道!五雷天心降凡尘!”

  ‘轰隆隆隆~~~’

  天上的黑云之中闪现出数条宛如银蛇乱舞般的银色闪电,随即震耳欲聋的轰鸣雷声滚滚而来。

  公孙胜用的,正是降妖除魔之时最为常用的一招,五雷天心正法。

  简单点说就是,召唤天雷噼下来。

  果然,不大会的功夫之后,一道天雷从天而降,直接落入了半山腰的青色灯笼最为密集之处。

  那边很快传来了喧哗声响,不少道装童子尖叫着四散奔逃,跟着就是山上的那些山贼强盗喽啰们,好似被热水浇灌的蚂蚁窝一般溃散。

  天色的黑云逐渐散去,地上的怪风也是渐渐平息下来。

  神色古怪的李云泽,招呼诸将领兵去抓捕那些山贼强盗,不能让他们逃去百姓村镇之中祸害。

  至于他自己,则是策马上前与公孙胜一起来到了青色灯笼最为密集的祭坛。

  祭坛上有个道士,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因为被雷噼了,焦黑成炭啥也看不清楚,唯有散落祭坛的零碎道士袍能够证明其身份。

  如果这芒砀山上没有第二位强力道士的话,那此人必然就是混世魔王樊瑞了。

  公孙胜心头有些唏嘘,毕竟这也算是同行。

  正想着要帮忙收拾后事的时候,却是愕然听到一旁的李云泽在滴咕。

  “真是个废物,本想找你学些法术的。连雷噼都扛不住,还敢自称混世魔王?欺名盗世之徒,就这么跟你的祭坛待着吧!”

  听闻此言,公孙胜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下,当即打消了帮同行收拾残局的心思。

  真正的混世魔王,他惹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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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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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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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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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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