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诸天从拯救大明开始>第一百三十八章 五百年了!
  “真乃雄壮之军!”

  出征之前,朱棣惯例检阅三军。

  检阅至李云泽所部团营的时候,哪怕是个老军伍了,也为其气势所震而赞叹不已。

  这绝非虚言,哪怕是跟在其身后的朱高煦兄弟,也挑不出错来。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整营兵马排列整齐,横平竖直宛如直线。哪怕烈日当头也是纹丝不动,宛如一块巨大的豆腐。

  相比四周松松垮垮的其他队列,真的是锥处囊中,极为显眼。

  既然被安排在了军营之中,以‘好圣孙’的身份,自然是要分配一支兵马。

  朱棣给的不多,也就一营三千兵。

  待在营中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李云泽除了充实自己之外,很大一部分的精力,都用在了训练这支兵马上。

  别的团营都是十日一练,撑死了五日一练。

  可李云泽这儿,却是几乎日日都是高强度训练,要命的是,他还拿出了军姿队列来。

  实战效果如何且不提,至少看上去就给人强军之感。

  朱棣满意的看着李云泽“兵练的好。”

  面无表情的李云泽,行军礼以做回应。

  兵练得好是要花银子的。

  别人都是十日一练,五日一练。李云泽这边却是几乎日日操练,这在冷兵器时期是绝对难以想象的事情。

  十日一操的,都能称之为精兵了。

  五日一操的,那都是真正的精锐。

  日日操练的兵马算什么,特种兵?

  大明的军士们可没有多么高的觉悟,李云泽想让他们日日操练,没有别的办法,唯有喂饱了而已。

  一个是足够多的饭菜供应,还得是顿顿有肉吃那种。

  吃不饱饭,吃不上肉是扛不住这种高强度训练水准的。

  另外一个,则是自己不吃空饷,给军士们足额足饷的基础上,再自掏腰包开一份训练犒赏。

  等于是给军士们开双饷,双倍的工资待遇。

  酒肉和银子都喂饱了,才能练的出来这么一支精锐兵马。

  朱棣对此非常满意,专门在这营兵马四周饶了一圈,等候了一会觉着确实人人宛如标杆一般站着,这才哈哈大笑着往下走。

  “这大侄子,我真是看不懂了。”

  朱高燧在二哥身边低语“文起来能弄银子,能摆平杨荣。面对老爷子的试探与打压,一言不发就应下撑住。武起来,居然能练得出如此精锐的兵马。这能文能武的,真是让我看不懂了

  。”

  黑着脸的朱高煦,一路没有回话。

  有能力有眼光,又懂得隐忍,更加懂得如何讨老头子欢心。

  要是换成朱高炽如此,他哪里还会有什么争储的心思,早早的就该投了。

  ‘绝对不能让老大上位。’

  朱高煦此时唯一的念头,就是阻止老大登基。要是那样的话,他可就真的再无丝毫机会可言。

  永乐二十一年秋七月,朱棣亲率二十万大军出征塞北。

  军势浩荡,整个草原为之撼动。

  “瞻基。”大草原某处山丘上,朱棣看着下方浩浩荡荡前行的大军,意气风发“皇明军威如何?”

  “军威浩荡。”李云泽实话实说“若在中原之地,当横行天下灭国立统。”

  “嗯?”

  听出来话中有话的朱棣,当即转首,思索了一下“你是说,到了草原上就不行了?”

  “草原之事不在兵力,而在找不到敌人。”

  李云泽面不改色心不跳“草原诺大,几乎不亚于中原。中原之地有城池,大军作战直奔城池就是。可草原上哪有什么城池可言,只要逐水草而居的部落。咱们人生地不熟的来这里找人

  家,别说是二十万了,就算是四十万也是洒入海中的盐。想要找到人家,纯粹就是碰运气。”

  朱棣回首,不置可否“你说该怎么打?”

  “当然是学冠军侯,招纳精通草原地理的牧民为向导,率精骑兵千里迂回直捣黄龙!”

  历朝历代,从战国时期的燕赵一直到现在,对付草原部落最出彩,最有本事的就是霍去病。

  他才是真正的抓住了游牧部落的软肋,以骑兵对骑兵,攻其必救一战灭其主力,打的游牧部落直接崩溃。

  只可惜,千年以降,只有一个霍去病而已。

  朱棣不再言语,策马下了山丘直入军中。

  李云泽三次请战,想要单独率军出征远击,却都被朱棣拒绝。

  朱棣倒不是怕他有什么危险,毕竟上了战场之后,他朱棣就不是皇帝,而是三军统帅。

  上了战场,谁都有可能战死,当然不会在乎这个。

  之所以不同意,那是因为他觉得李云泽是想要效仿霍去病行险。

  而这种事情成功率太低,更大的可能是彻底消失在了茫茫大草原上。

  李云泽训练出来的兵马精锐如斯,岂可随意抛洒。

  规模庞大的军队,就这么在草原上到处闲逛,试图寻找草原主力决战。

  可人家又不傻,怎么能主动来送人头,全都是躲的远远的,根本就不给以步兵为主的明军决战的机会。

  兜兜转转几个月,战果没多少,反倒是因为各种原因的折损,却是比战果还多。

  心头憋着怒火的朱棣,在冬季降雪之前,不得不退兵回到了边塞。

  他没回京城,因为他能感受到自己的时日无多,害怕这次回京之后就再也没有出征的机会。

  关塞城中,中军大帐。

  “以后别再问太子要银子了。”侧身靠在床榻上的朱棣,闭着眼睛摆弄手中的核桃“银子从我这里拿。”

  李云泽练兵给双饷的银子,当然不是他自己从现代世界里开着叉车叉过来的。

  都是他找朱高炽要来的。

  哪怕再缺银子,朱高炽这儿也不会短了他练兵的钱。

  这事儿朱棣自然是早就知道,却是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现在突然提起此事,自然是另有缘由。

  “给你部扩充兵马。”手中核桃转的溜溜响的朱棣,再度出声“扩至一万,半步半骑。”

  除了三千营之外,这算是明军之中骑兵比例最高的了。

  李云泽当然明白朱棣的意思,这是上次出征无功之后,动了心思。

  也就是李云泽说的,行冠军侯之事。

  朱棣不甘心就这么在没击灭草原之前就离去,决心要在最后的时光之中做最后一搏。

  李云泽既然展现出了自己的才华与能力,那朱棣当然要给予足够的支持。

  一万人的双饷,对手中还握着几百万两银子的朱棣来说,不算什么难事。

  “好好练兵,过几个月之后还要出征。到时候,希望你部能派的上用场。”

  李云泽还能说什么呢,只能是拱手行礼“是。”

  皇帝屯住边塞,距离京城很近,可却不愿意回京。

  从太子到各路文臣,纷纷发来奏章请皇帝回銮。

  对于这些,朱棣全都置之不理。

  却是一个劲的要求调集各路兵马往边塞集结,同时不断催促京中供应各种粮草军资。

  换做别的皇帝,文官们还能拖延推诿。

  可面对朱棣这样的马上皇帝,文官们只能是一边暗中抱怨,一边不得不遵命行事。

  随着时间的推移,聚集在边关一带的兵马越来越多。

  想要在人生最后阶段毕其功于一役的朱棣,几乎把全国能战之兵都给集中到了这儿。

  时间来到永乐二十二年三月底,刚刚春暖花开,寒风离去没多久,身体愈发沉疴的朱棣,就迫不及待的再度亲率大军出兵漠北。

  这一次的兵马总数,达到了惊天动地般的四十万大军!

  为了供应如此庞大的军队用度,大明上下动员了上百万的民夫,来回不断的维持着后勤供应。

  就像是李云泽说的那样,这种规模的兵力,用在中原之地就是妥妥的灭国之战。

  灭谁都行的那种。

  大明初期的国力之强横,由此可见一斑。

  此时身份不过是军中一普通将领的李云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他跟在朱棣的身边,努力的学习如何驾驭如此庞大规模的军团。琇書蛧

  经过这些时日的学习与实践,李云泽独自率领一万兵马已然是如臂使指,可四十万大军...还是洗洗睡了吧。

  朱棣能做到,李云泽就在一旁认真看着观摩学习,为自己积累经验。

  在朱棣这边,自然是看的清楚。

  非但没有呵斥,反倒是经常主动解惑,将自己的领兵经验教授给李云泽。

  这可是让朱高煦看的目眦欲裂,恨的牙痒痒。

  可他也没有办法,因为朱棣对军中的掌控极严,除了本部兵马之外谁也调不动。

  这一次下了狠心的朱棣,沿途每隔百里就修建一处兵站大营,用来一层层的往前运送粮草辎重。

  而且什么都不管,就是带着大军一路向北再向北,仿佛是要打到天边去。

  瓦剌那边也不好受,几十万明军汹涌而来,极大的挤压了他们的生存空间。

  各个部落一退再退,大量草场的丢失,已然是让他们遭遇到了生存危机。

  已然是退到了漠北,再往后退那就是退无可退,只能是拼死一搏。

  永乐二十二年六月十七,一路北上的明军,终于是抵达了哈拉和林以北的答兰纳木儿河畔。

  哈拉和林是蒙古人当年的都城,曾经汇集过全世界的金银财富,工匠美人。

  而在答兰纳木儿河的边上不远处,就是大名鼎鼎的北海,贝加尔湖!

  饮马河畔,环顾四周草原雄山。

  策马昂首扬蹄的朱棣仰天长啸“五百年了!汉家铁骑,五百年后又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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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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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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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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