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唐龙吧!林知秋现在如果正面对决,肯定不是唐龙那把银枪的对手。可楚忠能轻松把唐龙打败。
哨兵们虽然还矗在岗位上,可早已经和周公会礼去了。再加上楚忠和唐龙二人又是高手中的高手,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就轻松搞定了所有的哨兵。并数清了驻扎在山上的匪兵数目。
“五百人!”楚忠轻声说道。
林知秋沉吟了一下,五百人不多。又是偷袭。自己这方两千人可以在十几分钟内搞定他们。可想弄不出一点动静。基本不可能。
“王猛,给你留下五百人。听到下面的打杀声你在动手。以最快的速度解决了他们,再去支援我们!”林知秋命令道。向无声无息的杀死五百人是不可能了,只能从他们营前穿过。可如果不清理了他们,让他们堵在自己的回来的路上,那绝对不行。再说,要是这五百人突然下山,从自己后面掩杀而来。自己这方也不好受。只能分兵了!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wWW.ΧìǔΜЬ.CǒΜ
王猛点点头。他现在是对林知秋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林知秋说什么,他绝对会奉为圣旨。即便是说他隔了小鸡鸡也能生儿育女,他都不带怀疑的。崇拜是盲目滴!
吩咐好王猛之后,林知秋又对楚忠打了一个手势示意可以下山了。三人才带着剩下的一千五百人,悄悄的从匪兵的营中穿行而过。
不得不说楚忠练兵还真有一套,短短的一个月。原来收编来的杂牌军,都成纪律严明的精兵了。一千五百人从敌兵的营中穿过,都没发出一点动静。即便是林知秋看了都暗暗咋舌。
到了山下远远的便看到了大统领的联军军营,这里地势已经趋于平坦。而且各山寨都有自己固定的防区,加上四万人的营寨,真是好大一片啊!
“忠叔,怎么办?”林知秋前世看过三国演义的踏营,可下山的时候地形复杂,加上对方又有安排了堵山的匪兵。带马下山显然是不可能了。所以林知秋眼下的这一千五百人并没有坐骑。仗着马匹的冲击力和速度踏营是不可能了。所以林知秋第一时间,征求了楚忠这个老江湖的意见。
“给裴立发信号吧!他的人全是骑兵!”楚忠想了一下说道。
林知秋点点头。
一条小山沟里,裴立单手按着腰间的宝剑。神情肃穆的盯着山上。手下一名校官,轻声说道,“营长,兄弟们都准备好了!”
裴立的老鼠眼转了一圈,道,“时间上也差不多了,你带几个兄弟爬到山坡上等待军师的信号。一旦收到信号。立即回报!”
“是!”那名校官领命而去。
五天了,裴立窝在这条小山沟里已经五天了。可他们出来的时候,只带了三天的粮食。五天来,兄弟们就吃了今天一顿饱饭。胜负也就在今夜!
“营长,收到对面的信号了!”那名校官,轻声呼道。
“上马!”裴立抽出腰间宝剑,厉声喝道,“杀!”
就在大统领的人马围山之前,林知秋便命裴立带着一个营的兵力悄悄的出城,来到敌人的埋伏了下来。幸亏这里是山区地形复杂,要不然这一个营的兵马还真不容易藏起来。一条小山沟,一千五百人,一天五百匹马。吃喝拉撒都窝在这里。五天的时间,这一营的人没有一句怨言,就等着今天一战建功。
军师说了,只要今天赢了,我们就是英雄!是全山寨最大的英雄!
杀!
一千五百人,一千五百匹马,利剑一般的窜出了小山沟,也同样向一柄利剑一般狠狠的插向了敌营的心脏。
“劫营了!”
“走水了!”
敌营中立即乱作一团。
楚忠眼中精光一闪,“裴立动手了!”
林知秋点点头。
楚忠长刀一举,转身对身后的一干兵将,喝道,“此战胜负就看么今夜成败,一千五百人对四万人,你们怕吗?”
众兵将严阵以待,齐声喝道,,“有楚将军在,我等何所惧!”
楚忠赞许的笑道,“你等皆是真丈夫!今夜随我破敌,建不世之功!”
楚忠话音未落,众将士整齐利索的抽出手中刀剑,高举头顶,厉声喝道,“杀!”
气势震天!
敌方匪兵军中,此时已经乱作一团。裴立已经带人冲杀而来,从敌军身后突袭插入。宛如钢刀一般,直插敌军中帐。见人就杀,见敌就砍。裴立虽然算不上悍将强人,其指挥才能在清风寨已经得到林知秋的认可。果敢大气,见缝插针。遇到强敌,一沾即走,只求制造混乱,打击敌军士气。
被他这一搅,可怜的各寨兵马已经慌乱无神,再加上前后都响起了震天的喊杀声。士气已经降到了最低点。哪有心情抵挡冲营的骑兵。个个没命的四处乱窜。
楚忠和唐龙二人杀进敌营之后,立即抢夺了两匹战马。马虽无鞍,却能添勇。只见楚忠手起刀落,便有一人身首异处,手下根本没有一合之将。
唐龙一柄银枪也画出朵朵银花,所过之处,血花绽放。
主将神勇,手底下的将士精神再次大振。纷纷夺马跟随,手中刀剑或劈或砍,紧紧跟随着二人的身影奋力前冲。紧紧半柱香的时间,便杀到中军。比骑马冲营的裴立还早到几分。
“怎么回事!”中军大帐之中,大统领已经火冒三丈。
手下一名护卫连忙说道,“对方劫营了!”
大统领冷哼一声,“劫营?就四千人还敢来劫营?拿我大刀来,看我怎么杀他们!”
那护卫急忙劝道,“大统领快走吧。眼下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外面已经乱作一团。再说各寨虽然齐聚,可谁也不服谁。一时也难以聚拢。”
大统领仍是大怒道,“我就不信,就凭他们四千人,还反了天了!”
他这话音刚落就听喊杀声已近,护卫急得直跺脚,“大统领眼下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外面还是快走吧!”
“胆小如鼠!”大统领不忿的冲出营帐,只见楚忠和唐龙一人一马,一左一右,向这边杀来。所过之处,真是鲜血满地,一路尸体啊。
“是楚忠!”大统领心里一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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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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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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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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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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