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你好像很怕那个女人唉!”如月很天真的问道,不过眼里那丝狡黠并没有逃过林知秋的眼睛。
“你这个丫头也来嘲笑我!”林知秋拍了一下如月的脑袋一下,随即哭笑不得的道,“我不是怕她,是觉得把她徒弟弄丢了,对不起她啊!”
如月亲眼见到林知秋在西山寨的模样,自然知道他的苦楚,“先生,那我们现在就去找兰儿姐姐吗?”
“上哪去找?我对这一带的绿林根本就不熟,贸然闯入别人的地盘,还不被人家当奸细给杀了啊!不能这么去,得想个办法啊!”林知秋苦恼的说道。
“你不是西山寨的人吗?人家怎么会把你当做奸细呢?”小丫头不解的道。
“我还是清风寨的军师呢!这个算不得准的,都是挂名的,一点权力也没有。”说到这林知秋眼前猛地一亮,拍着大腿,呼道,“怎么忘记这茬了,我们现在就去清风寨找翠花,让她陪我去!想来以她的身份,其他山寨也不会太过为难我们!”
楚落殇在一旁听得真切,随即开口道,“楚先生既是将军府的客卿,又是西山寨的接班人,还是清风寨的军师。令小弟佩服啊!”
“挖苦我是吧?”林知秋给了楚落殇一个死鱼眼,“我那些都是挂名的,根本就一文不值!好了,不说这些了,我们还是赶紧去清风寨看看吧!”
楚落殇点点头,便不再多言,催促着战马跟上了林知秋的速度。
清风寨远在荆州处,长江的南岸。如果坐船去的话,逆流而上,最少需要三天的时间。而骑马虽然劳累了一些,却可以节约一天的时间。所以林知秋还是选择了骑马奔行。还好的是林知秋和楚落殇的马匹是将军府出来的战马,无论脚力和脚程都算的上不错。
虽然骑马速度上快了一些,可林知秋却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山贼!
就在他们三人行了一天,快要日落的时候在一座不大的小山处碰到了一帮,粗衣蒙面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林知秋纵马来到他们近前,一个两米开外的壮汉首先越众而出,打量了三人一眼后,扯着大嗓门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m.χIùmЬ.CǒM
林知秋一听到这话,顿时就有种哭笑不得感觉。感情这句占山霸路的台词在汉朝的时候就有了?
“不留买路财,你们又能如何?”没等林知秋说话,楚落殇冷冷的说道。这种拦路抢劫的事,在他游历的时候见多了。根本就没把这群散兵游勇们放在眼里。
那大汉没想到楚落殇竟然如此不客气的说话,在以前只要他一喊话,再凭着自己魁梧的身躯和身后的十几号兄弟,哪个敢不乖乖把钱财交出来?“你要是不怕死,尽管试试老子手下的钢刀!”说着魁梧大汉就从身后抽出一把卷了半边刃的破刀。
一看这刀,林知秋一下就笑了出来。这哪是山贼啊。就是收破烂的拿的刀,也比这把强上不少吧?怪不得开始的时候,魁梧大汉不好意思拿在手中呢!
一见林知秋大笑的表情,魁梧大汉一下就怒了,“我警告你们,赶紧把钱留下。要是惹怒了我手中这把刀。少不得把你们一刀两断!”
“一刀两断?我好怕啊!”林知秋大笑着道,那表情哪里是害怕的样子啊!
魁梧大汉虽然粗犷,可并不傻。一见林知秋和楚落殇都没把他们放在眼里。就知道这两人是有本事的人。可他的大话已经说出口了,总不能叫他带着人灰溜溜的走吧?要是这样,怎么还能带着兄弟们在这山口混?
当下他就故作恼怒的道,“那就让你们尝尝老子大刀的滋味!”说着大汉就挥着卷刃大刀向林知秋扑来。
林知秋一愣,感情这大汉见自己手里没有武器,而且还抱着一个人,把自己当软柿子捏了呢!
这大汉虽然身材魁梧,脚下的步伐并不是太慢。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久来到了林知秋的马前,呼啸着一刀就朝林知秋的脑袋劈来。
看那气势,还真有把林知秋一刀两段的决心呢!
一直坐在林知秋怀里的小丫头,捂着脸惊呼了一声。可林知秋却微笑的看着近在眼前的大刀,居然丝毫没有闪避的意思。
大汉心里一喜,这货是被自己吓傻了!
可就在大刀眼看就要落在林知秋头顶上的时候,一柄连着剑鞘的奇怪长剑硬生生的把他的大刀拦了下来。
大汉一愣,随即吃惊的顺着奇怪长剑看去,原来是一开始跟自己说话的那个冷冰冰的人啊!
要知道大汉至少有两米的身高,俗话说身大力不亏,又是借着扑过来的冲击力,能架住他的大刀,得多大的力气啊!
就凭这一手,大汉就知道,今天真是碰上硬点子了。
“教训他们一下就算了!”林知秋看到大汉吃惊的模样,淡淡的说道。
林知秋的话音刚落,魁梧大汉就见眼前一花,胸口便是一股大力传来。蹬蹬蹬的退出了十几步,然后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身后的弟兄倒也仗义,一看老大吃亏了,也不管打得过打不过,便一起对着已经从马上跳了下来的楚落殇冲了过来。
ps;今天了一天的车实在是累得不行了。灵感也感觉不足,兄弟们莫怪。明天,明天老狼一定尽量爆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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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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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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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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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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