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事,你心软了?”
宁玉槿眼里闪过一丝错愕,随即皱起眉心垂下头来,有些懊恼地咬着下唇。
她不该贸贸然问出这种问题的。
和墨敬骁这种人说话,一句话一个词就能轻易地暴露了自己。
可是说实话,看到墨敬骁那双眼睛,她却莫名地觉得,这个人是可以信任的。
“算不得心软,只是自己心里有些过意不去罢了。”宁玉槿耸着肩,淡淡地笑了一下,“平日里小打小闹就算了,可一想到宁玉凝现在才十四岁,如果嫁给了余振吉,那她以后的日子就全部毁了。莫名地,觉得自己有些残忍。”
尤其是在静心堂里,她看着宁仲俭一步一步走出去时候的场景,对她触动太大。
他佝偻着背,好像一座大山压在他的背上,仿佛因为今天的事,瞬间老去很多。
墨敬骁看着她,修长的手指随意地拨动着茶盏的杯沿,缓缓地开口问:“那你后悔吗?”
宁玉槿摇了摇头,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不后悔。”
她并不是一个万事做绝的人,在之前的很多次,她对宁玉凝也不过是小惩大诫。
可是一个人的容忍是有限度的,她可以表面受委屈暗里整回去,可是身边的人,却会因此实打实地受牵累受伤害。
有些事情,如果不摆在明面上来解决,它就像一个毒瘤,永远地存在在那里,不会消失,只会越长越大。
墨敬骁点了下头:“你若不后悔,那就证明,在你内心里,你认为你做这件事是值得的。既然是值得的,那还有什么想不通的?”
宁玉槿抬头望着墨敬骁,忍不住呐呐地张了下嘴。
还可以这样理解吗?
好像……也挺有道理。
对面,墨敬骁这时起了身,不急不缓地走到窗边,抬头望着外面一片辽远的夜天。
远山勾勒,树影倾斜。
窗外透进的斑驳月光,将他的轮廓勾勒出一条银色的线。
他的声音,就在这样的夜里慢慢飘远,醇厚动人:“我记得我第一次去军营的时候,镇东军的狄老将军就将我拧在马背上,一路奔驰去了附近的村庄。到了那里之后,他几乎是毫不客气地将我扔在了地上。”
“他当时骑在马上,我当时摔在地里,他就拿着鞭子指着那些正在耕田种地的老妪和孩子对我说,看见了吗?这些就是大邺的子民,他们的男人被抓的抓、杀得杀,他们的女人被抢的抢,卖的卖,他们过着比狗还不如的生活,他们几乎每天都会有人因为战争和饥饿死去!”
“他说,你在战场上对敌人每一分仁慈,他们都会化为对大邺百姓的伤害,加倍还诸。军人的职责是保护自己的国家,守护自己的子民,如果你在战场上是个懦夫,连拿刀都不会,连杀人都不行,那就滚回盛京,当你的享乐王爷去。”
“噗嗤——”
宁玉槿想着当时的场景,顿时忍不住嗤笑出声。
“这狄老将军倒是个耿直人。”
居然敢这么吼墨敬骁,也不知道当时墨敬骁有没有“嗖嗖”地对他放冷气。
不过宁玉槿偷偷看墨敬骁的时候有注意到,他说道狄老将军的时候,脸上僵硬的线条明显化开,眸中含光,神情柔和了许多。
“他就是这样说一不二的,当时直接把我扔在了一堆新兵里,也没告诉任何人我的身份,任由我自己摸爬滚打。直等到某次阅兵,他看见了我,似乎才想起我来。那时候,我已经是越骑校尉,独立带军参加过很多次战役了。”
宁玉槿听到这里太阳穴一跳,忍不住问道:“我想说,那狄老将军多大了?”
墨敬骁眉心一个大问号,好像没懂她问这个干什么。不过却还是回答说:“六十有五。”
宁玉槿恍然大悟:“依我看,狄老将军也不是真有心不管你的,而是他上了年纪有些老糊涂了,根本就忘了这一茬了。”
要不然以墨敬骁的身份,到哪儿都肯定被人众星拱月的围着,怎么可能被人丢在一旁忘记了呢?
墨敬骁嘴角淡淡地弯了弯:“其实当时我也是这么说的,只是那老家伙死活不承认,非要说是给我的历练。”
宁玉槿听着这些话,脑海里面顿时冒出一个时而严肃时而可爱的老头子来,脸上忍不住有了些笑意:“那你当时有没有让人打他板子?”
“呵,”墨敬骁垂下眸子,有笑意流露在眼角,“其实我很感谢他。如果不是他提前让我知道大邺百姓的苦,那我面对那一条条生命的时候,我可能真的下不了手。如果不是他把我丢在士兵里面去,我也永远不会知道,战场,是从不给人留后路的。如果你不能一击将你的敌人杀死,那么下一秒,他的刀就会割破你的喉咙。”
就像空谷里有回音在响,一声一声激荡胸腔。
宁玉槿看着墨敬骁那被战场刀风剑雨雕刻出来的凌厉的脸部线条,似乎有些明白他那“修罗战神”的名号是如何得来的了。
在敌人面前,他是索命阎王,是地狱修罗,不给他们留丝毫活路。
在大邺子民面前,他却是上天派下来解救他们的神祗,保他们一生安稳,护他们一世周全。
墨敬骁这人,想得那般直接。
他只想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谁要是危害到一分,无论是谁,他都毫不留情!
在设计宁玉凝的时候,她也不正是这么想的吗?
而且墨敬骁说的对,如果你不能一击将你的敌人杀死,那么下一秒,他的刀就会割破你的喉咙。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是我想差了,”宁玉槿冲着墨敬骁笑了笑,“什么事都没有绝对的错与对,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仅此而已。”
墨敬骁嘴角微勾,伸出手摸了下宁玉槿的头,说:“不算太笨。”
宁玉槿嘴角一抽,有些无语地看着墨敬骁。
她怎么觉得他好像在摸自己听话的小狗?
可是说实话,这一刻,烛光温暖,时光静谧,墨敬骁的声音飘在周围的空气里,美好而沉静。
她的心,从未有过的妥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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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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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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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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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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