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月剑圣见势不妙,赶忙进入那厅帐中。这边剑泉并没有被吓倒,而是义正言辞地说道:“在下并非有意冒犯,全是肺腑之言,请庄主权衡。”
仲敬书正欲发作,一看剑圣来了,只好忍住收气,愤然道:“苍月前辈,你这个徒弟也未免太无理了吧!”
“仲庄主息怒,若是剑泉有什么得罪的地方,我这个做师傅的先赔罪了。”
“师傅,剑泉没做错什么事,只是说了一下真心话而已,我怎会知道这仲庄主会发这么大脾气。”剑泉委屈道。
“嘿嘿,这小鬼头口气不小……”不知不觉,厅帐内站满了那些进来看热闹的人。
“大伙给评评理,这个年轻后生,刚来到马庄,就对我们的圣马蹄云母马指手画脚,简直目中无人!”仲庄主指着剑泉厉声说道。
“哼!明明是你问我才这么说的,你怎么这么不讲理?我说句真心话你却说我目中无人,太蛮横了吧!”剑泉不服反驳道。
“好了好了,我想这其中可能有些误会,不如还是息事宁人,化干戈为玉帛吧。”苍月剑圣在一旁调解道。
“还是剑圣前辈大度,这样吧,只要这小鬼对着蹄云母马磕个头认个错,这事儿,我就当没发生过。”
“我没错,为什么要认错?还要我磕头,我才不干呢!哼!”一向性格温和的剑泉此时却十分坚定,就是不肯妥协。
“你不道歉不磕头,就休怪马庄容不得你!来人,送客!”几位大汉听令,怒目上前,“请”剑圣剑泉离庄。
剑圣在这一来一往的对话中也寻思出了这是怎么一回事,他毫不犹豫站在了剑泉这边,轻声道:“我看谁敢。”声音不大,却气势凌人,那几位大汉自觉不是对手,所以也不敢轻举妄动。
一时间,整个马庄气氛凝重,有好事者就盼着双方打起来,这样好看热闹。不过这边虽然形势紧张,人们全都屏住呼吸,不敢说话,但双方并没有人先动手,只是僵持在这边,一动不动。
“老仲啊……”远处突然传来一句呼喊,打破了这僵持着的宁静。接着,从厅帐外飞来一把锈迹斑斑的老剑,人们纷纷让开一条道,这剑就这样飞了进来,直直插在仲敬书面前。剑穗上挂这一个酒葫芦,还在一左一右晃动着……
“这……难道是……锈绝剑!”仲敬书自言自语道。剑泉也看的清楚,这不就是那叶知新的剑吗?他怎么又回来了?
“嘿嘿嘿,我来讨杯酒喝,不知这里有没有啊?”来者果然是叶知新,他大摇大摆好像不知道这里刚刚发生了什么似的,笑呵呵地就这样走了进来。
“原来真的是恩公!恩公驾到,有失远迎。”仲敬书见了叶知新,赶忙下跪行礼。
“唉唉唉……我可没叫你跪啊,不是说好了吗,以后我来马庄,你给我一壶酒喝,就这算是报恩了……”叶知新上前扶起仲敬书,看到了苍月剑圣,一脸吃惊道:“呀呀呀!没想到苍月兄也在啊,真是热闹啊,来来来,我们一起喝一杯。”
“叶贤弟,好久不见,别来无恙……”苍月剑圣没想到叶知新也会出现在这里,看这形势,应该是挑准时机出来调解的吧。
“叶大叔!”剑泉在一旁也打着招呼。
“去去去,什么叶大叔,真不会称呼长辈。”叶知新拿起锈绝剑,取下酒葫芦立马就喝了一口,慢慢问道:“你们刚刚这是在干吗呢,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这仲庄主要三问相马,我回答了,他又说我冒犯圣马,非要我下跪道歉。”剑泉愤愤解释道。
“你怎么个冒犯法了?”
“我让他们卸下母马的所有金银的装饰,让母马返璞归真,减轻负重,可是他们不听,反而怪罪于我。”剑泉委屈道。
“哦哦哦……是这样,那就是老仲你不对了……”
“可是恩公,在俊义马庄是绝对不允许外人对母马指手画脚的,这是祖上的规定!”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嘛!”叶知新又喝了一口,道:“不如这样,你让母马自己来选,看它是喜欢穿金戴银,还是喜欢什么都不要一身轻松,可好?”
“如此一来,是算公平,若是母马卸下金银甲衣后有所不悦,我会责令剑泉道歉的。”苍月剑圣承诺道,剑泉也点头答应。
“金银甲衣是陪伴圣马一生的神物,几百年前就穿在身上了……不过,既然各位如此爽快,那我们不妨一试……”仲敬书也接受了这一意见。
众人随仲庄主来到那饲养母马的地方——天安马棚。传说这是全世界最豪华的马棚,几乎所有装饰都是用纯金纯银打造,奢华程度堪比皇宫。
“来人,为圣马卸下金银甲衣!”仲敬书一声令下,几个老仆便轻手轻脚上前,开始慢条斯理地为圣马脱去一件件厚重的金银饰片。
这金银甲衣就是由这些饰片组成,巧妙的搭配让母马浑身金光闪闪,神采奕奕。
“啧啧啧……这要是有人也这么服侍我,那我也不必四处飘泊讨酒喝了。”酒仙剑圣开玩笑道。可其他几位可没那么好雅兴开玩笑,他们都全神贯注盯着母马,看它有没有什么异样。
“哈哈哈……我说小剑泉呐,这么久以来,你是第一个让这圣马脱去金银甲衣的人呐,你可是前途无量啊……”叶知新还在四处打趣着,全然没有注意到周围只有他一个人说话一个人笑。
剑泉现在心里十分紧张,他非常害怕最后母马会不开心。虽然他不怕道歉,这对一个不知名的少年来说根本什么都算不上,但他怕损害了自己师傅的名声,这是最让他不能接受的。
而苍月剑圣却自信十足,他相信剑泉的见解,人在最纯真的年纪才会有最自然的认知,这是苍月剑圣坠入红尘然后又诀别红尘以后几十年的感悟。xǐυmь.℃òm
这边的仲敬书,此时更是五味杂陈。一来他身为庄主却成为了第一个为圣马脱衣的庄主,这让他不知以后如何面对祖上;二来如果母马不悦,他便被安上了对圣马不敬的名头,这个罪名在马庄可是巨大的,即使是庄主,也要按法斩首示众;这其三嘛,若是母马很高兴,那自己的观念就是错的,不!应该是祖上的观念都是错的……
老仆们细致入微地呵护着母马,动作尽量不去触碰到母马,因此进展十分缓慢。不过,那母马的神情却是越来越清晰,它的眼睛死盯着剑泉,眼神炯炯,相比它垂老的身子,眼睛显得格外有神。
一位马庄长老忧心忡忡地走到仲敬书旁边,细声说道:“这母马几百年了未曾脱下那金银甲衣,现在突然脱下,恐怕会影响到圣马羽化登仙啊……”
羽化登仙,这是传说中最有造诣活的最久的蹄云马才会有的能力,而马庄上下所有人都认为圣马有这样的能力,它只是差一个契机,而一百多年后的一千整岁,就是他们公认的那个契机。
“长老,事已至此,一切后果由我一人承担。若是母马发怒,我等再来向他们问罪。”
“哐当”一声巨响,甲衣最后一片金甲落地,众人擦亮双眼,目不转睛地看着那蹄云母马慢慢的变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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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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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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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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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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