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华山的二头领名叫康捷,据传说此人长得相貌怪异,赤发巨口,脸色青蓝,眼珠碧绿,身长不满六尺,骨瘦如柴,原是小种经略相公种师道麾下大将,官拜经略府中候,精通神行术,脚踏风火轮,能日行一千二百里,人称飞天夜叉。”
朱武一提到康捷,旁边的赛虎痴鲁达眼睛就是一亮,当下说道:“哈哈哈,要说别人洒家还真得不认识,可是这个康捷洒家确是熟的不能再熟了。”
“此人跟洒家一样是同乡,而且洒家投到小种经略相公的麾下便是康捷举荐的,前两年听闻康捷调到京兆府担任防御使,后来又因为一怒之下打死了京兆府知府的公子,被官府通缉,流落江湖,不想他却是在这太华山。”
众人一听鲁达跟太华山的二寨主有交情,当下悬着的心也都放下来了,有了熟人,说话也就方便了,救出贺从龙也就简单了许多。
当下众人纷纷出言准备上太华山,救出贺从龙,武飞当下便说道:“各位兄弟,既然鲁提辖与那康捷相识,而且我也听闻那卞祥乃是一等一的英雄好汉,想必也是知情达理之人,所以此时便由我和鲁提辖二人上太华山,其他兄弟由军师带领山寨人马,分拨赶奔济州府,那里有李忠兄弟,到时会接应各位兄弟。”
众人听完武飞的话也觉得有道理,也就纷纷同意了,武飞担心贺从龙的安危,便跟着鲁达两个人收拾了一下,立马便下山,直奔太华山,其他人也是听从朱武的安排离开山寨,往山东而去。
不说少华山大队人马如何赶奔山东,且说武飞和鲁达两个人一路之上,快马加鞭,两个人胯下都是千里宝马,从少华山到太华山两个时辰便已经到了。
等到了太华山山脚下已经天色已晚,太华山山脚下有一个小镇子,镇子规模不大,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两个人找了一个客栈便先行住下。
到了客栈,武飞和鲁达两个人一下午没有吃东西,肚子里空空如也,两个人当下便去酒楼先填饱肚子。
武飞,鲁达二人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对面而坐,点了一大桌子的酒菜,吃着吃着,鲁达说道:“兄弟,明日你我二人上太华山可以说是两眼一抹黑,贺从龙兄弟到底怎么样,我们谁也不知道,倒不如咱们今天晚上夜探太华山。”
鲁达的话让武飞也是颇为心动,两个人一拍即合,当即吃饱喝足之后,便回到了客栈,休息充足之后,二人都是换上了夜行衣一套,浑身上下收拾的紧衬利落,将各自的兵器放到客栈,各自拿个一把钢刀背在背后。
等到夜班三更,将房门紧锁,两个人一前一后从窗户出去,一路之上,加紧脚步直奔太华山。
太华山前山大路都是太华山的巡山喽啰,所以两个人绕道后山,悄悄地从后山,从后山趁着夜色,拐弯抹角,抹角拐弯,来到山上。
山寨是一个城池样子,周围用黏土夯成的城墙,城墙三四丈高,上面时不时地有巡逻的喽啰,灯火通明。
两个人来到山寨之下,但见四门紧闭,高高的望楼,闪着灯光。侧耳细听巡逻的哨兵“咵咵咵”脚步直响,还不断传出口令声,二人就趴在城根下没敢动,等一切恢复正常之后,一看这么高的城墙,跳是跳不上去,只能使用爬城索。
武飞和鲁达低声商量了一下,便来到一个城角,看看左右没人。武飞当下伸手把爬城索拿出来了,一根还不够用,把鲁达怀里的那根也拿出来,接到一块。
武飞往上一甩“嚓”飞抓扔上城头,正抓到垛口上。武飞使劲拽了拽,觉得结实了,这才向旁边的鲁达一招手:“上!”
两个人一前一后,双手我这绳索,蹭蹭蹭,三下两下爬到城墙之上,顺着马道下了城,绕过岗哨,这才按着白天看好的路线,直奔正中央的聚义大厅。
两个人来到聚义大厅,见到正门有人把守,二人转到东面,等巡逻的哨兵过去之后,飞身上墙,穿宅过院,施展飞檐走壁的本领。
不多时来到聚义大厅,两个人飞身上房,闭住呼吸,定睛瞧看,但见聚义大厅里灯蜡辉煌,亮如白昼。
武飞往正中央一看,有一座高台,这座台能有三尺多高,转圈还有金色小栏杆。台上全都铺着红毯子,台子的正中央设着一把虎皮太师椅,在椅上端坐着一个人,假如站起来,身高能有八尺开外,宽肩膀,粗腰梁,长得是膀阔腰圆,十分魁伟。
国字脸,两道立剑眉,一对单凤眼,大趴鼻子,鲇鱼嘴,颌下扎里扎煞一部黑钢髯,坐在那里不怒自威,旁边立着一杆开山大斧,切金断玉,削铁如泥,在灯光下光彩夺目。
这位大汉一手端着一个大海碗,一手捋颌下的黑钢髯,一脸愁容的正和旁边那个人闲谈。在高台下的一边,坐着一个怪人。
说这个人怪,但不是行为怪异,而是长得模样怪异,且看此人,脑袋上窄下宽,一个长倒了的瓜子脸,赤红头发,血盆大口,那大嘴能够占脸的一半,脸色湛蓝,眼珠子碧绿。
长得不满六尺,骨瘦嶙峋,身上的肉刮下来都不够一盘菜,身上穿着一身的乌黑盔甲,坐在那里,威风凛凛,双目放光。
武飞一看就分清楚谁是谁了,正中央的那个威猛大汉想必就是那个恨天无把卞祥,旁边的怪异汉子便是那飞天夜叉康捷。m.χIùmЬ.CǒM
就在这时,坐在正中央的恨天无把卞祥将手中的酒碗放下,然后看着旁边的康捷,沉声说道:“兄弟呀,前两日那个叫什么武瘟神贺从龙的,那武艺真是厉害,能跟我打五十多个回合,着实不容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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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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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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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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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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