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路上相互照应的人之外,林爽还准备了,半车的金银细软,和路上所需的开支,还有一个大马车,这样尚书大人就不用一直骑马了,毕竟尚书大人是文人啊!
“后面这是一马车的物资?前几天宴会不还是在哭穷吗?你家到底有没有钱啊!”
武飞看着这好像是突然有钱的林爽,和这么大的阵势,一时间心里面说不上来的感觉,希望是福不是祸吧!
林爽看见武飞这么问着,就开始打起了哈哈:“这不是今天凌晨,合作的商家把利润送过来了吗!别说林兄不给面子,这些可足够我们挥霍了!”
反正林爽打死也不会承认,自己家里起码有两个暗室,里面全是黄金珍珠的,而且昨晚的宴会上自己只是想看一下他们会不会出手。
因为林爽想知道他们几个对他的保护程度,也想知道他们的身份,那些贪官是林爽从小就见过的嘴脸,完全能对付,但是这位真的是当朝尚书,这是自己没有预料到的。
武飞在一边翻了一个白眼,就他们这两个花里胡哨的马车,一次战斗估计就散架了,但时候要怎么拿这么多的东西呢,想想也是又点头疼的。
然而林爽给的理由就是,虽然是一路护送,但是也不能太委屈自己的,而且尚书大人的身体毕竟经过了这么多次折腾。www.xiumb.com
人多的话是因为,现在大家的行踪估计也不能够掩藏太久,那么“神之右手”一定会派人来的。
那么用脚趾头想也知道,“神之右手”不可能就派几个人来的,所以何必让自己变得那么可怜,要让自己人数多的“神之右手”的人就算发现了也不敢轻举妄动。
于是一行将近半百的人就这样浩浩荡荡的出发了,八侠镇的人民,没有顾着大雨,全部都出来给他们送行了,因为在一大早,昨天高人智斗贪官的事情,就被传了好几个版本了。
而且百姓们都知道,林爽一直都是做大事的人,而且总是锄强扶弱,所以他们这个小镇子在乱世之中发展的还能比较好。
人群中有一个面容秀丽,身材姣好的女孩子,一直在角落里看着林爽里去的背影,旁边的丫鬟不忍她这样难过,于是便跟她说道:
“小姐,我们回去吧,出来久了知府大人会察觉的,他会责备小姐你的啊!”
于是被叫做小姐的人这才回过神来:
“走吧!”
这位小姐回头的也比较决绝,因为她在家等了两天都不见林爽来找她,也是生气的很,殊不知,林爽对她仅仅是兄妹之情,而且回家这两天事情发生的太密集了。
等武飞他们这个大部队走到了镇子口的官道的时候,前边有一个林家帮的人骑马来报:
“林少主,前方有大石堵路,而且环外的兄弟来报,自家的客栈来了几个不速之客,似乎是“神之右手”的人”
“走秘道!”
林爽心里知道自己这边的人多,但是一切要以安全为主,毕竟现在主要的任务是安全护送尚书大人去京都整理状况,不能在这个时候逞一时之快。
“你带领几个帮里的兄弟,机灵点的,去确认一下,如果真是“神之右手”过来寻我们的话,就绕他们几天,给我们争取多一点时间。”
林爽跟自己亲近的手下交代道,因为他知道现在缓兵之计才是最好的,不知道来人无力情况如何,而且附近都是平常百姓,一些以周旋为主,毕竟谁也不想惹疯狗。
于是武飞他们一行人便出发了,虽然说人数挺多的,但是并没有耽误他们的速度,马蹄声向下过雨的地上砸去,一时间壮阔非凡,就像是在击鼓一样。
因为怕尚书大人有什么临时需要的,或者一个人过于寂寞,于是武飞,林爽跟徐天娇换着进来轿子里,主要也是学习一些东西,聆听尚书大人的教诲。
林爽在这个事情的考虑是周全的,因为通过之前的了解,他发现大家都是有过死里逃生这样的经验的,因为是为了身体考虑,所以林爽坚持让他们分时间的去轿子里面休息一下。
大家就这样一天两顿饭的样子开始向京都的方向赶去,因为马匹并没有“神之右手”的精良,而且说实话,做轿子的确是会耽误时间的,所以大家尽量快的往京都的方向赶。
历风辰那边,他们在小客栈的房间里处理好自己,洗好衣服之后,发现大家都是糙汉子,并没带什么换洗的衣服,所以并没有什么干净的衣服可以换,于是历风辰让自己其中一个小弟,去跟掌柜的买。
掌柜的只是开店的,之前并没有碰见过这样的需求,但是,只要有需求,便是会有市场的,于是这个掌柜的便找了一些本来准备给跑堂的,算账的人穿的下人衣服。
这个小弟想,反正是干净的,总比没得穿要好,于是便花钱买了一些,但是等到拿到楼上的时候,历风辰看见了,大发雷霆。
毕竟他们是自认为非常尊贵的“神之右手”,而且以后准备统一天下,怎么这样能够穿下人的衣服,成何体统。
穿下人衣服会显得自己的身份很低,历风辰实在五岁左右被“神之右手”捡回来,从小开始训练长大的,他的记忆虽然模糊但还是有一点的。
历风辰很早就开始记住事情了,他记得那时他家总是被欺负,而且一对好像是自己父母的男女,总是对别人低头哈腰的,显得特别的没有尊严。
那时候他家好像是住在了某个有钱人家的地下室,因为他小时候好像总是看不见太阳,总是感觉天黑黑的,而且并没有人陪自己玩,陪自己说话,所以现在的性格也受那时影响。
其实一个人的性格就算再变,但是小时候那些经历,永远都会跟随自己的,有一个老话是这样说的“三岁定终身”,其实有些人骨子里的东西很难改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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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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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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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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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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