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他们的衣裳都不好看,哪怕是打八折,也没啥客人上门,当然,这是后话!
熊丽娟高兴了好久,等施晓琳和陶子去存了钱,回来叫熊丽娟去他们家吃饭,熊丽娟关好门,将饭菜摆放在小炉子上,就和施晓琳去了她的家。
几人刚到门口,就碰到了汪志杰。
汪志杰看了看施晓琳,又看了看熊丽娟,似乎明白了什么,他羞涩别开脸,匆忙递给施晓琳两根丝瓜和一挂猪肝,就走开了。
熊丽娟望着施晓琳手上的菜:“晓琳姐,你们邻居挺有趣的!”
施晓琳看了一眼熊丽娟,进了屋,陶子很自然地接过菜:“你和丽娟聊着,我去给你们做吃的去!”
熊丽娟羡慕极了,她嫁给王明福没多久,王明福对她非打即骂,婆婆更是凶恶,她之所以青睐朱吉胜,便是因为朱吉胜对她的温柔,她从来没有体会过这样的温柔。
等陶子走后,施晓琳拉着熊丽娟的手:“我这个邻居,你也是见过的,我之前也跟你说过……丽娟,你也不能一辈子这样过!你觉得他怎么样?刚刚你看到他没有,他对你也是有感觉的,要不,你们处处看?”
熊丽娟瞬间大红脸,她“呐呐”了半天,“晓琳姐,怎么,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施晓琳拍着他的手背:“这有什么好害羞的?我这个邻居,我也是了解过的,他的父母都是烈士,自己是烈士子女,不仅如此,他很温柔,在玻璃厂大小吧,是个主任!人呢,很温柔,而且,很会做菜!这个我太清楚了,每天晚上,我都看到他在厨房忙活,虽说没吃过,但是看起来色香味俱全呢!”
熊丽娟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施晓琳知道这个年代的女人都很害羞,也不催她,等她的情绪平静下来,熊丽娟才抬起头,小声跟施晓琳说:“我的情况……有点复杂!晓琳姐,我上次就说过了!再说了,他这么好的人,要找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呀?我这样的残花败柳……不适合他!”
施晓琳皱了皱眉头,接连两次在爱情上栽跟头,熊丽娟对爱情既恐惧,还有些期待!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丽娟,你不要贬低自己,你也是很好的!你看,你长得不错,很有福气!而且,你工资高啊,你比他工资高呀,怕啥啊?”
施晓琳一通安慰下来,熊丽娟差点都笑了!
厨房里,汪志杰正和陶子说着话,陶子抿着嘴,提到施晓琳,他满眼都是宠溺,汪志杰很羡慕陶子,“陶子哥,你真幸福!”
施晓琳长得好看,还会挣钱,这是他们单位的房子,能找到关系,在他们单位买房子的,几乎没有,可陶子做到了!
“你要是愿意,你也能这么幸福!”陶子一边颠勺,一边说,“我媳妇儿带来的那个姑娘,你觉得怎么样?”
光是外表,汪志杰觉得还不错,至少,在他目前认识的人之中,没有比她更会打扮的女同志了。
陶子见汪志杰没说话,就知道他可能还有些顾虑,陶子想到施晓琳说的话,跟汪志杰说:“这婚姻大事,早就过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这两人要结婚,要组建一个家庭,需要很多东西!你们可以先处处看,如果合适呢,再步入婚姻!”
陶子话语少,他看出施晓琳想要撮合汪志杰和熊丽娟,才会说出这番话来。
当然,陶子也有私心,在他看来,那些男人看他媳妇儿的眼神都不好,还是他们都结婚了比较放心。
听了陶子的话,汪志杰好半响都没说话。
陶子都快炒好菜了,汪志杰才问陶子:“那你和嫂子……”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了解她!实不相瞒,我从十四五岁开始,就喜欢她了!她是我们村长得最好看的姑娘,村里很多人都喜欢她,我知道的!我本以为,这辈子,我都不会娶到她,没想到老天眷顾我,我们在一起了,现在很幸福!”
陶子简单说了一下,他看到了汪志杰眼中的羡慕,不禁得意起来,对,这就是他要的效果。
陶子端着饭菜,跟汪志杰说:“志杰,我们是邻居!丽娟呢,从一开始就在我媳妇儿的服装店上班,这姑娘也是拿工资的,人品和道德,都是一等一的好!你如果想了解一下的话,我回去跟我媳妇儿说,如果不想……也没关系,大家就当交个朋友嘛!”ωωω.χΙυΜЬ.Cǒm
陶子端着饭菜来时,施晓琳和熊丽娟正小声说着啥,熊丽娟面红耳赤,而施晓琳则一脸八卦,看得陶子苦笑连连。
“来吃饭了!”
熊丽娟立马站起身来:“陶子哥,今天辛苦你了!”
施晓琳刚坐下来,就迫不及待问陶子:“怎么样?”
熊丽娟也竖起耳朵,她那点小心思,也被施晓琳看在眼里,施晓琳心里暗叹:不愧是官配啊!
这辈子,她施晓琳早早地结了婚,还主动牵红线,撮合汪志杰和熊丽娟,那这样,他们就能走到一起了吧!
其实,熊丽娟也不是非要嫁给汪志杰,但对施晓琳来说,这更像是解决了一桩心愿一样,上辈子,因为被抛弃,她未婚,汪志杰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她挡不住,可这因此伤害了她上辈子的恩人熊丽娟,这是她的遗憾!
陶子在桌子底下,捏了捏施晓琳的手:“真是的,哪有你这样就问出来的?丽娟等会儿该不好意思了?先吃饭!”
施晓琳刚吃上没几口,房门就被一阵急促且很重的敲门声打断了。
陶子叫施晓琳:“你吃饭,我去开门!”
但施晓琳和熊丽娟都看向门口。
站在最前面的是陶倩倩,她急忙问陶子:“哥,妈人呢?在你家没有?”
陶子摇摇头:“妈回村里去了!”
陶倩倩咬着牙:“我就知道他对妈不是真心的,说什么会对我好的,都是骗人的!那个家,我都进不去了,那个女人带着孩子住进去了,气死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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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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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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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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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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