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秋亮一听,赶紧给陶子说喇叭裤的好处,陶子无比坚定摇头:“不,我不需要!”
常秋亮有些失望,他觉得陶子土,他们两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可随即想到施晓琳一个思想如此前卫的人,却要嫁给一个土包子,很为她不值!
“我还要干活!”陶子望着施晓琳,“穿这个不适合,不过,这个可以给二哥买一条!”
施晓勇么?
光是幻想施晓勇穿上喇叭裤的样子,施晓琳就忍不住想笑,她二哥施晓勇身材魁梧强壮,穿上喇叭裤,这画面,光是想想,她就觉得好笑,特别是颜色如此鲜艳的喇叭裤,如果再来一件花衬衫……还真像一只壮硕的花蝴蝶!
“我二哥就算了,他和你一样,总是干活!”
话虽这么说,可施晓琳还是选择进了这家店,店里好多个年轻的男人,看到施晓琳一个女同志进来,纷纷投来了诧异的目光。
常秋亮却熟悉地走到老板那儿:“兴哥,我给你带朋友来了,你可得给我算便宜点!”
生意人,很会说话,老板拍着常秋亮的肩膀:“这你放心,我给你的价格,一定是最公道的!”
常秋亮得意朝施晓琳和陶子努努嘴,施晓琳忍不住想笑,常秋亮还和上辈子一样,不认识之前,以为他是混混头子,肯定是个坏人,认识了之后,这人太讲义气了,为人慷慨大方,还微微有点小傲娇。
陶子有些吃味,不着痕迹站在施晓琳面前,挡住了常秋亮的目光。
施晓琳转了一圈,发现这里红色的喇叭裤卖得最好,她就问老板:“喇叭裤怎么卖?”
老板还没来得及说话,常秋亮就替他回答:“十八块钱一条!不过姐,我和老板关系好,你给十七块钱就行!”
陶子忍住惊讶,毕竟刚刚他已经见识过了更加昂贵的裙子,十几块钱的裤子,在这一片,已经不算贵的了。
施晓琳没说话,她又问了几条喇叭裤和花衬衫,老板见她问了这么多,却没有要买的意思,态度就有些敷衍,施晓琳也不生气,常秋亮却受不了,他拧着眉头:“兴哥,这是我姐,跟我亲姐一样,你给便宜点呗?”
老板冷笑一声,只瞥了常秋亮一眼,没说话,不过眼里的轻蔑与不屑,明显到不需要言语来表达。
常秋亮的脸一阵青一阵红,他握紧了拳头,施晓琳急忙走到他身边:“稍安勿躁!”随后,施晓琳就跟老板说:“老板,如果我量大的话,你最少能便宜多少卖给我?”
量大?
常秋亮还没明白,但是陶子却明白了。
老板一愣:“你能拿多少?”
施晓琳指着红色那条喇叭裤:“红色的,十条?”
等施晓琳走出市场,常秋亮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姐,你真的太厉害了,以后你就是我亲姐,你让我上刀山下油锅,一句话的事!”
常秋亮拍着胸膛,施晓琳想到未来他的结局,停下来对他说:“上刀山下油锅就算了,秋亮,既然你叫我一声‘姐’那我就送你一句忠言,讲义气是好事,但凡事过犹不及!这样吧,你先好好跟着师父学理发和烫发,到时候我们一起回锦阳县,我们一起开店做生意,一起挣钱!”
常秋亮到了宁北市后,见识到了开店烫发挣的钱,立马就点点头:“好!”
施晓琳担心常秋亮出来时间长了,回去师父要说他,但这小子很固执,非要亲自把他们送到招待所,这才返回去。
施晓琳将自己从市场买回来的货放好,两人在外面吃了一碗面条,下午,施晓琳还想去逛逛。
这次施晓琳带了四百多块钱,借给施晓芳一百,还剩下三百多,就在上午,她去市场批发了二十条红色的喇叭裤,其余颜色喇叭裤十条,另外还跟老板赊账了十几件衬衫,她想带回去尝试尝试。
施晓琳站在自行车行门口看了许久,兜里没钱了,施晓琳也只能看看。
在宁北市呆了两天后,身上除了车费之外,一分钱不剩的施晓琳,终于和陶子踏上了回家的路,不过这次,施晓芳没跟着一起回去。
施晓琳也没去特意打听有关杜文涛和施晓芳的事,她忙着回家挣钱,八月份就是她大哥施晓伟和王明霞结婚的日子,她想要在他大哥结婚之前,先在县城把服装店给开起来。
本来施晓琳想要做女装的,不过女装太贵了,她这点本钱,根本做不起来,而且,她有别的想法,所以,就先带了几十条喇叭裤和花衬衫回去试水。
火车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车程,终于在晚上九点多到了锦阳县。
这么晚,施晓琳他们根本回不去,因此,两人就直接去了向立国家。
“宁北市啊,几年前我还去过一次呢,不知道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向谦允有些感慨,向立国立马跟他说:“变化可大了,爸,过段时间,我带你去看看!”
向立国彻底离开了厂子,准备下海经商了。
用施晓琳的话说,向立国和她合伙的蛋糕店,现在可是锦阳县的网红店,但凡是大家想送礼,送高档一点的礼,就会想到向立国的蛋糕店。wWW.ΧìǔΜЬ.CǒΜ
向立国这段时间挣得盆满钵满,因为挣钱,所以他萌生出了想要再开一家蛋糕店的想法,锦阳县一个蛋糕店就能挣这么多钱,如果是省城宁北市呢?
施晓琳看出向立国的野心,这没什么不好,对于股东的施晓琳来说,反而是好事,向立国的蛋糕店开得越多,她挣的钱就也越多,这是好事。
“向爷爷,向大叔,我这次带了一点稀奇的东西回来,明天想在蛋糕店门口摆个小摊,试试水,可以吗?”
自从两家人吃过一顿饭之后,关系就熟悉了不少,王桂芬和施光耀自家地里种出什么来,会让施晓琳他们带到县城来,向立国他们一家呢,也懂得礼尚往来,如今两家关系亲密了不少。
“这事还需要说吗?”
向谦允满脸慈笑,他看了一眼向立国。
向谦允年纪大了,喜欢上进和乖巧的孩子,恰巧,施家的几个孩子都是这样的人,为人踏实、能干、好学,每一处优点都正好是向谦允喜欢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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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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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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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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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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