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施晓琳陶启华>第14章 洋玩意儿
  “哎哟哟,我们这镇上,还有外国人吃了都不想停下来的东西呀?”

  “就是,我说同志,你这也太……太能吹了!”

  几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捂着嘴巴笑,施晓宏脸红不已,恨不得躲起来,可他是哥哥,强忍着羞涩,刚要张口,就看到自己的妹妹笑眯眯的拿了一根薯条,递给其中一个身上穿着白衬衣的年轻女子,扎着两条粗黑辫子,一条深蓝色的裤子,搭配了一双军绿色的解放鞋。

  这样的搭配在后世看来是很土的,可在这个时代,特别是在关坝镇,这样干净的白衬衣,很少有人穿,可见,这女子的身份,绝对不是乡下种地的。

  “同志,我是真没吹哩,这个啊,叫做薯条,那外国人,最爱吃的就是薯条了!对了,还有这个,你们肯定在报纸上见过,那外国人啊,成天的就把这个面包啊,薯条啊,当饭吃呢!”

  施晓琳拿出面包,面包被她切成了一片一片的,其中两片中间不要切断,里面舀了一勺子果酱。

  “同志,你尝尝!我们镇上啊,没有这些东西,我也是去省城那地方见过,说是外国人都这么说!”施晓琳催促女人吃薯条。

  那女子吃了薯条后,她不知道施晓琳是怎么炸出这样的薯条来的,可土豆这么吃,她还没见过,特别是沾上酸甜的果酱后,滋味还不错,想必孩子爱吃。

  “同志,怎么样?”施晓琳见她不说话,又把面包递过去:“在国外,这东西,也就叫做汉堡包,吃一个,顶饱,是用上等的精面和鸡蛋,还有白糖做成的,中间加的,是秘制的果酱!”

  施晓宏见妹妹游刃有余给大家推销东西,本以为这几人会不耐烦,或者是讽刺几句,没想到他们吃过后,竟然对施晓琳手中的面包感兴趣。www.xiumb.com

  比起薯条,这几人更在乎面包。

  首先,他们这一带,就没见过面包,说看起来像馒头吧,可又不太像,特别是那香甜的味道,有几个人忍不住偷偷咽了几口唾沫。

  “同志,别担心,都可以先尝尝的,不好吃可以不买!”

  施晓琳又往刚围过来的几人手里塞了薯条。

  好几人都不好意思,在这个年代,不管是供销社还是国有商店,售货员态度都不好,十分傲慢,像施晓琳这样热情的,他们从没见过,于是,有人脸红着问施晓琳怎么卖。

  “薯条一毛钱一包,这个果酱是免费的!”

  “面包是三毛钱一个,五毛钱两个!”

  施晓琳一说完,不少人都感叹太贵了。

  施晓琳也不生气,笑眯眯的跟大家伙解释:“是有点贵,不过大家也体谅一下我们,都用的是最好的精面,里面放的是白糖,同志们,我不是放的糖精哩,大家都可以仔细尝尝,我这个不泛苦味!”

  白糖多金贵啊,精面也不便宜。

  施晓宏本来是来帮忙,最好,就帮着装薯条了。

  薯条是用报纸折成的小包包,里面一次能装差不多三十根薯条,也就两个洋芋炸出来了。

  “一毛钱,我来给大家尝尝!”

  立马有人掏出一毛钱来,要了一包薯条,施晓琳脆生生道:“好嘞!”

  “同志,我多给你放点果酱,这果酱里,我加了起码半斤白糖啊!”

  施晓琳真的用勺子给人舀了整整好几勺果酱,递了过去。

  开张了!

  施晓宏紧张得心脏快要蹦出来一样,施晓琳拿了钱,就递给施晓宏:“三哥,你拿着!”

  有了第一个人买,很快就有第二个人。

  学校快要放学了,所以,学校门口的人越来越多了。

  关坝镇的中学,正好处在十字路口,见施晓琳这边人越来越多,不少人好奇,喜欢看热闹,纷纷过来围观。

  接连卖了十几包薯条之后,最先买薯条那个白衬衣的女人吃完后,忍不住好奇:“同志,你怎么会做外国的玩意儿啊?”

  施晓琳一边忙活一边说:“我也是从报纸和广播上听来的,我在家也喜欢捣鼓这些东西,做出来好吃,就带来给大家伙都尝尝!”

  这话说得漂亮,白衬衫女人听了,主动买了两个面包。

  五毛钱啊,施晓宏拿着钱,手忍不住颤抖。

  要知道,他大哥和二哥去瓦厂干活,每天下苦力才能挣七八毛钱,这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可两个面包,就这么多钱,他帮忙烤出来的,那么小小的一个面疙瘩,烤出来后,就变大了,要是这么挣钱的话……

  光是想,施晓宏就忍不住激动。

  衬衫女人在众多目光下,吃了一口,面包和馒头不一样,这是烤出来的,水汽被蒸发后,就只保留了香甜,但同时,还那么松软,配上果酱,味道还真是不错。

  “不错,是和电视说的一样!”

  施晓琳眼睛一亮,这个年代,有电视的人家绝对是少数,这是有钱人的专属,比如他们家,电灯都舍不得开,因为每个月要电费,家里一共就两个电灯,好是两间屋子共用一个电灯。

  “是吗?那也给我来……两个吧,两个五毛钱,对吧?”

  施晓琳本想等孩子们放学后卖的,没想到还没到十二点,薯条就卖光了,面包也没剩下多少了,最主要的是,果酱太费了。

  “三哥,要不,我在这里等着,你回家再给我炸一点薯条来!再帮我把剩下那罐果酱也给带来!”

  从关坝镇到石台村也就二三里地,跑快点的话,半个小时不到。

  施晓宏回去后,施晓琳陆陆续续又卖出去了不少薯条,面包相对就比较少了。

  中午时分,太阳越来越火辣,施晓琳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不经意间,看到了大房的施晓芳,施晓芳今年二十一岁,正在上高中,比施晓琳大一岁,她长得比较像她妈,骨架子大,长脸,但胜在她会穿衣服,会打扮,加上她又爱读书,深得施老汉和施老太喜欢。

  施晓琳记得,上辈子,她就是为了跟施晓芳赌气,加上杜文涛长了一张小白脸,她才跟他好的。

  施晓芳除了长得一般之外,真的样样都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施晓琳记得,很多年后,她听村里人说,施晓芳出息了,虽说没考上好大学,只上了个专科,但那时候的专科是包分配的,后来她带着一家子去了省城,从此真正脱离了农村,成了城里人!

  施晓琳正纳闷,按理说,应该在县城上高中的施晓芳,怎么这个时候在镇上?

  施晓芳跟在一个男人身边,因为背对着,施晓琳没看清楚那人是谁,可当那个男人回过头来,施晓琳看清楚了那人的长相,顿时脸色大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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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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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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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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