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听说你喜欢我>第 50 章 电话
  第一哪怕是停花还是渐无书,越清欢都姑且算是独生岛的厨团还没开始放票,或是几个人人气确实相当。

  停花就是几个百万粉丝的画师之一,画风又唯美又热血,很多人都爱模仿她的画风。加上性格好人也生得漂亮,所以从出道开始人气就一直很高,虽然经常被诟病“网红画手”,但也确实有与名气匹配的水平。

  而渐无书是属于剑走偏锋横空出世的类型,出道处女作是一本类似无限流的惊悚漫画,画的虽然是彩漫,但是风格隐约有几分伊藤润二的味道,因此也广受喜爱。

  可这个十方客,却是她从来没有听过的名字。

  这次入围的人里,越清欢不说全部认识,起码也是多少听过名字的,唯独这个十方客,是第一次听说。像极了一场武林盛典里突如其来的不知名游散侠客。

  “十方客是哪个杂志社的啊?”

  “《漫斩》杂志社的。”

  她打开官网界面,点开《漫斩》的分栏,找到了十方客的名字。

  不过她有点惊讶的是,十方客的作品《最后的行者》居然排在独生岛的《活人剑》前边。

  不论从名气,还是笔名或者漫画的名字拼音排序,都不应该是这个顺序。

  《最后的行者》的确是一部相当成熟老道的漫画,是哪怕放在《漫斩》,正常情况下也可以很轻松获得前几的水平,要是遇到高/潮情节加上那期刚好没有独生岛的话,拿个第一也不是不可能。ωωω.χΙυΜЬ.Cǒm

  但是放在这二十四个人的作品里面,就显然不够看,撑死也就只能算个前八,更不说跟独生岛比。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她十分笃定自己没有看过这部漫画,但是十方客这篇《最后的行者》,却给了她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

  不过要是正经算起来,她的票数也比独生岛高了。

  越清欢突然有那么一点点心虚。

  “独生岛怎么这么低……”

  “第三名,叫低吗?”言斯诚哑然失笑。

  越清欢强调了一遍:“那可是独生岛。”

  虽然她并不是独生岛的书迷,但是也一直非常推崇独生岛的画风。

  “这么关心别人,不如先想想决赛怎么办。”

  越清欢:“这不是还久着嘛,不急的,进了再说,反正年内我必不干活。”

  对面轻笑一声:“不干活就不干活吧,你最近在忙什么?一天到头没有音讯。”

  “准备过年的事情……”越清欢顿了一下,轻描淡写地带了过去,笑着转移话题:“说起来,《半夏漫画》过年有红包吗?”

  “《半夏》没有,但是我老家有,”言斯诚循循善诱因势利导,“你要是跟我回我爷爷那边的话,绝对可以拿很多,回头我们四六分,我拿四就可以。”

  越清欢:“……你还挺会算,四成也太黑心了。”

  言斯诚试探道:“那三七。”

  越清欢没有回话:“……”

  电话里只有微弱的电流声。

  言斯诚像是做了很大让步:“二八,不能再低了,来回路费我帮你出。”

  “九一分你都不要想。”

  “不分也可以,”言斯诚从善如流:“那你什么时候过来,我帮你订票。”

  “还订票,我光是去一趟就被说了。”

  “被谁说的,话那么多。”

  “我外婆。”

  “不过也是关心你……”

  越清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的女儿。”

  非常神奇的表述。

  外婆的女儿。

  言斯诚隐隐约约有了一点思路,但是并不是很敢确定。

  “是……你哪个姨妈么?”

  越清欢抱着枕头,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发呆:“……是我妈。”

  说出来其实比想象中容易,虽然真的非常不想承认这个母亲,虽然用了“外婆的女儿”这种神奇的说法,但是最后还是逃不了母女的身份。

  她的语气显然不太正常,言斯诚也收敛了一点:“阿姨回去了是吗?”

  “回来过个年而已,”越清欢轻描淡写地说道:“过个年不知道又去哪里了。”

  “她怎么说你了。”

  “没什么,不用理她。”越清欢把抱枕压在脸上,声音有点闷:“反正也不知道下次见面得是什么时候,她的意见不重要。”

  “……那倒也是。”

  越清欢沉默了一下,把这两天她和齐深礼之间的剑拔弩张说了一下,“我会不会有点过分,毕竟也是我妈。”

  电话里传来言斯诚一声轻笑,呛到咳了几声清嗓子:“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你,我跟常女士从不冷战,我们一般直接开骂的。要不是容易骂到她自己,我感觉她好几次都想骂脏话。”

  越清欢笑得咳了几声。

  确实,在母慈子孝这一方面,言斯诚和常乐女士一向可以的。

  但是明明是斗嘴,却又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他们的的确确是一对母子。

  家庭关系和睦的母子。

  她不是没有向往过这样的家庭关系,不过这么些年来,她也没有比别人缺胳膊少腿,也就算了。

  “不过话说回来,十方客票数比我多很多吗?”

  “那倒是没有,前三的票数咬的很紧,甚至你和独生岛就差了十二票。”

  “我何德何能,”越清欢感叹了一句,“你是帮我刷票了吗?”

  “自信点,这个投票形式怎么刷,走公帐我血亏,直接财报亏空。”

  “就不能走私账吗?”

  “走私账要名目,但是有的人不愿意给。”

  越清欢十分冷酷无情:“没事,那就算了。”

  言斯诚忍着笑:“我家现在就放着二十本《半夏漫画》。”

  越清欢只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倒也不是真的希望言斯诚去买书,毕竟作为一个“文艺工作者”,她还是有一定的傲气的,哪怕名次掉下来一些,她也不希望自己的名次是因为刷票才上去的。

  “什么啊……没必要这样,这种投票读者投票才有意义吧。”

  言斯诚倒是非常无辜,也义愤填膺帮忙指责:“我也是这么说的,言季晨就是不听,仗着自己有钱,把我们家附近那个报刊亭的《半夏漫画》给买空了。”

  越清欢幽幽叹了口气:“连季晨主编都知道买几本支持一下我,你呢,你还要跟我计较什么公账私账。”

  言斯诚:“……”

  怎么言季晨就是支持你,我就是没意义了呢。

  “不过你让主编不要买那么多了,”越清欢想了想措辞:“就是感觉这应该是读者投的。”

  “不能这么算,”言斯诚忍着笑:“言季晨一直很喜欢你的漫画的,她把《半夏漫画》交给我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说不管怎么样都得把你留住。这买二十本已经算是避嫌了,换作之前她肯定得买个百八十本的。”

  一本杂志并不贵,有钱一点的粉丝里,买个百八十本来投票的并不算罕见。

  尤其是这场比赛里云集了停花等等人物,粉丝团下场之后冲多高都是很正常的。

  “真的假的,”越清欢准确地抓住了重点:“那意味着跟你在一起,我反而少了至少八十票。”

  言斯诚:“……”

  他磨了磨牙,咬牙切齿地笑道:“你知不知道那二十票都是她差使我辛辛苦苦一张一张从杂志上裁下来,一张张填好寄的呢。”

  越清欢忍不住笑了出声:“那真是辛苦我们言哥了。”

  两个人又说了一会儿废话,才挂了电话。

  越清欢把手机放到床头柜上,抱枕压在脸上滚了一圈。

  第二。

  虽然只是目前的票数,但是不管怎么说,也已经超出她的预期太多了。

  像是许愿了一个小面包,却收到了一个七层的精美翻糖蛋糕一样。

  不只是名次,更是无数纷飞纸片带来的素未谋面的喜爱。

  全心全意,没有任何人作为喜欢的前提跳板,只仅仅是因为喜欢她的画作,而喜欢她。

  她脸上微微泛起一点点热意,连着刚刚被齐深礼惹出来的郁结也稍微消散了一点。

  越清欢翻了个身坐了起来,再次打开了出门前合上的笔记本电脑,拿着板子继续刚刚没画完的内容。

  廿七、廿八、廿九。

  眨眼就是大年三十。

  街上的店面关了大半,往年沈家菜馆都会开到下午两三点,把年夜饭做好,等越清欢去拿了再关门。不过今年齐深礼回来,沈老太太却让沈叔不用再准备,而是张罗着要自己家做饭。

  越清欢觉得齐深礼一回来,沈玉仪病都好了大半,腰也不酸了头也不疼了,但凡齐深礼愿意住个一年半载的,保不齐沈玉仪直接痊愈去跳广场舞都不在话下。

  不过到底也拗不过沈玉仪。

  也许是因为血脉相承的缘故,祖孙三个人的厨艺都相当一般,也就是毒不死饿不到的一个水准。不过简单做个火锅倒也不需要什么厨艺。

  沈老太太的病情虽然稳定了一些,不过仍然不能吃重盐的东西,所以越清欢用花蛤明虾熬个汤底,再自己另外调几个沾碟。

  这种老式的房子客餐厅并不太大,所以家里也没有特地设置餐桌。火锅蒸腾起来的雾气给门窗禁闭的客厅带来些许热意。

  三个人围着方桌坐下,齐深礼和越清欢隔着沈玉仪女士一左一右坐下,刚好面对面冲着。齐深礼把黑色的长发扎成低马尾,有几缕头发散落下来,被她随手别到耳后。就算越清欢打心眼里不愿意接受这个母亲,也不得不承认,即便是素净着一张脸,也依然好看得惊人。

  越清欢余光扫到沈玉仪夹了一只虾,剥了壳后放到了沾碟里,眉毛一挑,一句“沈老太太吃这么咸的不要命了”刚想脱口而出,下一秒就看见沈玉仪把沾好的虾放到了齐深礼的碗里。齐深礼目不转睛地看电视里春晚的小品,头都不转一下,筷子倒是分毫不差地夹起了碗里的虾。

  越清欢把话咽了下去,若无其事地收回视线,自己夹了一只虾放进翻腾的火锅里。几上几下,虾的颜色就从青灰色变成红白色,挂着透明汤汁显得水光油滑。

  她刚刚把虾放进自己的碗里,腰上的口袋就传来些许振动的感觉。

  低头一看,果然是意料之中的人。

  越清欢抬头看了一眼桌上其他两个人,拿着手机起身回了房间。

  她关上房门,接通电话打开了手机的免提。

  房间窗户外深邃的天空一瞬间绽开了无数烟花,前仆后继摩肩接踵地把半边天际都染上光亮,宛若黎明时分。

  几天积攒下来的情绪荡然无存,只剩下耳边伴着爆竹烟花传入耳中的言斯诚一贯带着笑意的声音:

  “清欢,新年快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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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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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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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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