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车身,黑色的车盖,鸥翼门的设计,车型轮廓流畅简洁,弧线收得干净利落。
他打开前备箱,把越清欢的行李箱放进前备箱。
等越清欢坐进车里,他伸手把鸥翼门压了下去,才绕到另一边坐了进来。
他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转头看着越清欢,嘴角是快压不住的笑意,眼睛明亮:“你来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
越清欢:“……那你订票的时候,也没提前跟我说呀。”
本来一句□□味十足的话,偏偏所有戾气都被末尾一个软软的“呀”冲散了。
越清欢没什么口音,但是由于发声方式的问题,南方人除了一些专门经过播音培训矫正的艺考生,大多数人的普通话或多或少都不是很标准,带了一些温软的语调。
言斯诚从回北京开始,就郁结到现在。哪怕就是在来之前,他都已经打定主意,就算越清欢来了,他不给她难堪也不会继续上赶着了。
人和人交往就是这样,不管是朋友还是恋人,相处地位一旦失衡,对这份感情的发展和维持都是不利的。
只是道理他都懂,偏偏在航站楼里看到越清欢努力地拉着行李箱逆着人流挤出来的时候,所有郁结所有意难平,所有相处之道,都在一瞬间消失了。
喜欢就是喜欢了,哪里还有办法想到那么多其它东西。
越清欢能来,最重要的东西证明了,哪里还需要顾忌那么多细枝末节。
他丝毫没有恼意,伸手把越清欢脸颊边散落的碎发别到耳后,手拂过脸的时候让人有些发痒,顺势帮她系上了安全带:“嗯,太想和你一起看当时的雪景了。”
“你照片里吗,那是哪里的雪景?”
言斯诚想都没想:“我床上。”
照片的确是在床上拍的,他说出来的时候也没多想。
但哪怕是说出来之后想到那一层,也坦然地很。四九城的地界上,谁不知道他言斯诚从不心虚。
像极了百公里加速度三秒内的顶级超跑,一脚油门下去不给人半点心理准备。
严重超速了。
越清欢耳朵逐渐热了起来,强作镇定:“……这不合适吧。”
言斯诚一边挂挡起步,一边轻轻笑了一声,笑声里透着一股子不让人讨厌的流氓痞气。
“是挺不合适,改天你要真去了那儿我还跟你看雪,那怎么想都不合适。”
“超速了哥哥。”
言斯诚右手把住方向盘,左手手肘随随便便搭在车窗的延上,要笑不笑的样子:“我车技很好的,放心吧妹妹。”
一语双关。
“我还没吃早饭,你可以陪我一起去吃吗?”
越清欢看了一眼手机:“这都几点了。”
“睡醒就来机场了。”
真话说不全,假话全不说,适当的留白反而有助于语义表达。他轻轻巧巧地把自己起床时间一语带过,给越清欢留下了足够的遐想余地。
越清欢本来就有些愧疚,自然没有细想下去,一口答应。
银白的夹子从翻滚着的卤汤里夹起已经煮得光亮诱人的小肠、猪肺,放在砧板上,三下五除二剁成小块,切完用刀一铲,干净利索地把案板上的东西乘起来,放到碗里,用大勺子舀了一勺翻腾着氤氲热气的卤汤,浇了下去,随手抓一把青葱的香菜放在上边。
越清欢早就在厦航的反复投喂下吃了十一成饱,看着都有点心动。
不过一份分量不小,她肯定是吃不下一份的。
言斯诚单手端起做好的卤煮,走到店铺靠里的位置。
十点多的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吃早饭的早就散了,吃午饭的人还没来,店里零零散散没几个人。
他拆了一双新的筷子,夹了一块吸满了卤汤还挂着红亮汤汁的小肠,看着越清欢,眼睛清亮:“你不试试吗?这家蛮好吃的。”
越清欢本来就觊觎已久,自然没推拒,就着他的筷子咬住小肠。
虽然刚从锅里捞起来,不过也不算烫,咬下去的一瞬间小肠里热腾腾的卤煮汤汁在唇齿间四溢开来。
言斯诚收回筷子,也没有换一双新筷子的意思,直接用那双她吃过的继续吃饭。
一碗卤煮很快见了底,两个人走出店门的时候,言斯诚推开厚重的软塑料门帘,一手非常自然地捞起越清欢的手,才发现她的手有些冰凉。
有很多人喜欢说,北方的冷是物理攻击,虽然温度低但是能靠穿衣服抵抗,而南方的湿冷是魔法攻击,穿再多衣服都挡不住沁入骨子里的寒意。
但事实上,在绝对的低温,什么湿冷干冷都是纸老虎。
越清欢是个彻头彻尾的南方人,从小在南江长大,又去了盛州念书。
地理书上写,秦岭淮河以南是南方,算起来这是她第一次穿过秦岭淮河一线。
虽然穿了衣柜里最厚的衣服,但扛着刚刚下过一夜雪的北京的寒风,仍然有些吃力,虽然也就上下车的功夫,但手上的温度也确实是低了下去。
言斯诚不动声色:“我先回家拿个东西?”
“嗯?”
“你在车上等我就行。”
越清欢还低头玩手机,副驾的车门就被人拉开,扔了个红色的物件进来,猝不及防抱了个满怀。
是一件很厚的红色派克大衣,平平整整还能看出点衣架撑出的廓形,隐约带了点悠长的木香,看起来像是刚从衣柜里拿出来的样子。
“来也不知道多穿几件。”言斯诚轻轻挑了下眉毛。
越清欢抱着衣服,嘟囔了一句:“我已经穿很多了。”
她这半辈子,连着十度以下的天气都少见,更别说如今一下子就直面零下的温度。
派克大衣的设计本身就偏大,加上又是言斯诚的衣服,穿在越清欢身上快到膝盖,几乎把她整个人都埋了起来,本来就小的脸看着几乎只有巴掌大,倒是鲜亮的红色倒是称得脸色明艳。
言斯诚拿了一条羊绒围巾,把越清欢的脸一圈一圈埋了起来,浅驼色的围巾挡住了小半张脸,被越清欢拦住了。
“别圈了哥哥,在冻死之前我会闷死的。”
言斯诚无动于衷,继续我行我素,又绕了一圈,才在前边打了个结,满意地收手:“老实带着。”
越清欢:“……”
“你带学生证了吗?”
“学生证”她愣了下。
“买票呀,毕竟我今天开的是Tapiro不是奔驰。”
越清欢来得赶,自然不可能想到要带学生证这事。
言斯诚叹了口气,痛心疾首:“平白多花了四十块钱。”
语气沉重到像是亏了一个小目标。
故宫琉璃瓦上盖着一层糖霜一样的积雪,雕梁画栋添了一层细碎不平的的白边。太和殿前广场的青砖上积了一层薄薄的雪,抚平了稍有些坎坷的路面。
积雪踩下去的时候窸窣作声,隔着牛筋底的马丁靴也能感受积雪被踩实之后的温柔触感。
越清欢捡着积雪厚一些的地方走,马丁靴翻毛皮磨砂鞋面被一部分融化了的雪微微润湿,黑色更深了一筹。
言斯诚插着兜,落后了她半步,不紧不慢地跟着。
朱墙金瓦,白雪青砖。积雪映着明晃晃的天光,连着深深的宫墙看着也显得温和。
言斯诚的派克大衣对于越清欢来讲有些大得过分,连着行动都有点被限制。
两个人沿着故宫的长街慢悠悠往前晃。
刚过中午,长街上几乎只有越清欢和言斯诚两个人。
越清欢低头认认真真地踩雪,一边问到:“以前进宫选秀是不是也走这条道?”
“应该?”言斯诚戏谑道,“说起来现在像不像送你进宫采选?”
越清欢回堵:“送我进宫的话,你是什么身份?太监么?”
言斯诚:“……不当皇帝就算了,再不济我就不能是个宗室?”Χiυmъ.cοΜ
越清欢眉眼一弯:“那选秀就这么点人,皇帝也当得太惨了。”
言斯诚挑了一下眉毛,桃花一样的眼角带了点笑意定定地看着人:“没准他只想等额选举呢?”
越清欢眼神下意识逃开,看向一边宫墙上的红砖。红砖被岁月浸润出痕迹,连边缘界限都不甚分明。
今天的运气好到像是偷渡了欧洲,走到螽斯门的时候,竟然遇到了一只窝在螽斯门的门槛边上晒太阳的橘猫。
毛色光华水亮,用长长的尾巴把自己团在一起。
越清欢放轻了脚步走过去,特意避开了阳光来源,在它边上蹲下来看着它,它也半点不怕人,只懒洋洋地瞥了越清欢一眼,继续晒太阳。
她犹豫了半天,还是没能扛得住诱惑,伸手摸了摸那只橘猫的头。
虽然动作轻柔,但那只猫还是轻轻巧巧地避开,几下沿着螽斯门的柱子跳到上面。
毕竟是紫禁城里的猫,是该矜持一些。
越清欢的手还悬空在一半,后边传来“咔嚓”一声的闪光灯声音。
她赶忙转过头,见着罪魁祸首手上的作案工具还没来得及收起来。
被抓包了也没半点的羞愧感,轻飘飘地“啊”了声,脸上浮现了一丝相当敷衍近乎没有的歉意:“闪光灯没关。”
甚至还有些惋惜的意味
越清欢猛然站起来要去抢他的手机,可大约是蹲久了腿有点麻,站起来的时候往前踉跄了两步,刚好扑进人怀里。
言斯诚一手拿着手机背到身后,一手稳稳搂住她的腰,嘴上也没闲着:“这就投怀送抱了,进度有点快。”
越清欢抬起头瞪着人,奈何将近二十公分的身高差距让她不得不仰着头瞪人,十分的气势也削减到两分,像极了一只奓毛的奶猫。
天上飘起了零星的雪花,有些许落在了她扬起的脸上。
“下雪了。”
两个人就近走到边上的一个八角亭里避雪。
言斯诚看了一眼手机,寻思着要不要带她去角楼餐厅吃午饭。
虽然角楼餐厅也不是正儿八经的宫里,味道也一般,但是大部分的中国人都信奉“来都来了”,不打卡总觉得吃了什么亏。
他转头看向越清欢,想问问她有没有兴趣去试试。
就见着越清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自己走下亭子,头上扣着帽子,蹲在那里像一件红色派克成精。
南江人站在亭子外边看雪。
看雪的北京人在亭子里看南江人。
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像是一瞬间枯木逢春,冰川消融,几千年的冻土里长出成片成片的野花。
因为来的时候是中午,积雪基本上被人踩成了灰白色,所以哪怕她一直心痒痒,也不好下手。
亭子这边大抵是因为来的人少,所以亭子边角的雪还都算干净,越清欢就蹲在那儿,企图攥个雪球出来。
突然就被人拎着帽子提了起来。
越清欢手里还攥着一个未成形的雪球,转身时看见言斯诚就在跟前。
离得很近很近,超过了交往安全距离那么近。
他从兜里拿了个墨绿色的天鹅绒首饰盒:“其实之前就想给你了,然后你走得太快来不及给。”
听着倒没什么怨念,反而是撒娇多一点。
越清欢打开盒子。
里面不是首饰,而是一个金灿灿的小小的人物模型。
反手横剑,衣袂飘飘,精细到每一根头发丝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作为亲妈,越清欢当然知道这是什么。
这是她第一本漫画的男主角。
“清欢,你还记得你第一次跟我见面的时候说的什么吗?”
越清欢愣了下,下意识回道:“听说你喜欢我?”
“自信点,把听说去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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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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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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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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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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