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情明明只要掰开来讲清楚了就好,却因为种种原因,互相误解,最后闹得一地鸡毛。
以前陪自家小姑姑看电视剧的时候,也最不耐烦看到这种误会来误会去的剧情,等人真的没了,再来真相大白,再来剧情反转,再来虐心虐肝虐脾虐胃虐肾,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还是电视剧,被藏起来的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被误会的人一定终将平反昭彰。要是放平日里,死了都难瞑目。
何况他自认越清欢确实有图谋不轨的心思,但的的确确真心待人,不曾做过半分对不起她的事情。
但凡越清欢能说出个三五十来,哪怕真的做过,他都能合情合理狡辩到别人帮他数钱。琇書網
然后一时嘴快,就这么顺口说了。
越清欢:“……”
虽然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也知道如果真的说出口,就凭着言斯诚没理夺三分舌灿莲花的口才,绝对能说到让自己觉得理亏。但是这么堂而皇之说出“狡辩”两个字,是不是也太不当人了。
她只当言斯诚只是顺嘴贫一下,但他话里是什么意思她倒也是听得再清楚不过。
越清欢先前对他的态度一直都很微妙,虽然不曾有任何的暧昧表示,但对他步步为营地攻侵也持不抵抗的放任态度。
非常高级的绿茶手段,区别只是她只对一条姓言的鱼这样子而已。
但从那天晚上看演出为分界点,越清欢的态度就乍然转变。虽然还是一如既往地礼貌客气,只是却从放任到抵抗,换做是其他人,不一定能察觉到其中的区别,只能隐约觉得两个人关系莫名疏远。
不过言斯诚却知道得一清二楚。
越清欢踌躇了一下,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说出来倒是很简单,但是一旦说出那件事,会显得自己太在乎了一点。
言斯诚到现在为止,虽然态度很暧昧,却从来没认真说过一句喜欢。
……不对,好像是说过的。
——毕竟见的第一面,就是言斯诚说他喜欢的人是自己。
越清欢心里千回百转几乎要打结,因为脚伤还没完全痊愈,所以走得很慢很慢。言斯诚也不急,也安安静静跟在她边上,永远和她处于一个水平线上。
中午的教学楼空无一人,走廊安静得连两个人的脚步声都听得见,阳光从走廊的一边撒进来,阳光的线却堪堪止步在越清欢的脚边。
“我……”越清欢迟疑了。
言斯诚看着越清欢,慢慢回想自己那天做了什么。
“我彩排那天一直在后台帮忙,刚开始清点那些器材,虽然是彩排,但是所有的道具都已经到位了……
“然后我又帮忙布置了一下场景,因为场景图是我画的,有些场景道具摆放的位置跟原先设想的不一样……”
只是刚刚过去几天的事情,一件一件细细数下来仍历历在目。
就是这个架势,像极了被妻子查岗时汇报的样子。
“然后我接了一个电话……”
越清欢脸上仍然没有半点波动,只有眼皮子微微抖了一下。
动静微不可查,但言斯诚此时此刻几乎是眼睛都不眨一下地看着她。
列文虎克·言并没有忽略这一细微得不能再细微的表情波动。
“是因为那个电话吗?”
越清欢噎了一下,才矢口否认。
言斯诚看着人不说话,一双桃花眼就连板着脸的时候都带着三分笑意,何况此时此刻,满眼几乎都是盈出来的戏谑,纤长浓密的睫毛像是两把小扇子,被正午的阳光镀上了一层薄薄的浅金。
就像意大利电影里的少年一样。
越清欢没抗住,脸上升起了些许薄红,自暴自弃一般:“你和我们上一任主编很熟么?”
“是啊。”言斯诚愣了下,一时没反应过来。
那能不熟吗一个屋檐下住了多少年,那不是很熟,那是熟焦了。
他哪怕是意思意思否认一下,扯一个听得过去的理由,越清欢都能陪着他自欺欺人。
可是他却承认得这么坦然。
越清欢一下子冷了脸。
言斯诚见着人脸色沉下来,才后知后觉她想到哪去了,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你知不知道你们上一任主编,姓言来着。”
他对这种情形已经见惯不怪,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刚好言季晨的大学就是在隔壁,连司机都省,每次周末都是一并接两个人回去。
当时不少人误会,不过也因祸得福挡了不少桃花。
越清欢:“……”
这还真不知道。
《半夏漫画》的主编那栏里面写的是季晨,从前听自家责编嚼舌根的时候也是叫的季主编。
她脸一下子烧得厉害,连着脚步都愈发沉重。
她咳了声清了清嗓子:“她是你姐姐么?”
言斯诚平日里最不想承认有这么个长辈,此时此刻倒是承认得飞快,神色认真无比:“不是啊,她是我二姑。”
就算是亲戚,什么姐姐妹妹的,听着也还是有些暧昧。
连姑姑都不能叫。
不得不说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二姑和小姑,一字之差觉着辈分都上去了,关系单纯得不能更单纯,就跟说是言斯诚他亲妈,也就差不多这个局面。
哪怕言斯诚那一代也就言斯诚他爹和言季晨两个人而已。
越清欢彻底没了话。
从前有一次半夏杂志社有作者聚会,她当时还在念高中自然没去,但是当时《半夏漫画》的官博有发照片。
当时有热评说,季晨主编自己长得都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神仙姐姐,也无怪乎《半夏漫画》的漫画一水的美貌封面。
所以越清欢一直记得这个叫季晨的主编。
现在言斯诚说,季晨姓言,还是他二姑。
别说这个醋吃得没资格,就连这个醋本身,都吃得莫名其妙。
越清欢彻底没了话,像是被噤了声一样,低着头看着自己在行走间被踢起来的裙摆,加快了步子。
不说越清欢自己脚踝还没完全痊愈,单单腿长就差了人家一大截。
所以哪怕她加快了脚步,言斯诚还是不紧不慢好整以暇地跟着。
言斯诚是不会让气氛有一丝凝结的人,他笑着说道:“她是我爷爷战友的女儿,比我大了不少,只是长得嫩而已。”
是不少,足足三岁呢。
寄人篱下的美貌小姑姑和没有血缘的大侄子,听着像是个早年的狗血言情小说的设定。
但“大了不少岁”的二姑,和一个年华正好的侄子,要是有了点什么首尾,听着都像是该上社会版的新闻。
不过很多事情只要稍加春秋笔法,听着就大不相同。
越清欢越听越狼狈,嘟囔道:“……那有我什么事。”
如果不是已经红到滴血的耳根子,看起来兴许还算硬气。
“没有,”言斯诚弯起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只是我想跟你说话而已。”
在言斯诚问出口那一刻,其实就已经近乎挑明了心思。
越清欢何等聪明敏感的人,自然是清楚他的意思。
有时候单刀直入比任何千回百转的解决方式都更有效,说完言季晨的事情之后,越清欢身上那股子若有若无的刺就收了起来。
越清欢来办公室的时候以为是场硬仗,所以叫盛预然不用等她,先去食堂。
结果三言两语结束了战局,以至于现在教室里没人等她。
越清欢走到第二排,盛预然已经相当贴心地帮她把书和笔都整理好了。
甚至都已经帮她放进了书包里。
失去了最后拖延时间的理由,越清欢只能背起包,转身看向门口。
言斯诚半倚着门,正低头玩手机。
越清欢一瞬间明白了刚刚她跟盛预然说不用等自己的时候,盛预然应得那么欢快的原因。
有时候慵懒随性,和站没站相只差一张言斯诚的脸。
越清欢背着包,走到门边,偏说道:“走吧?”
言斯诚单手拎住越清欢的双肩包后沿上的带子,往后一提。
“包给我吧,不然你背这么多东西,我手上却空着,看着有点奇怪。”
合情合理,无法反驳。
越清欢把包递给他之后,言斯诚扬了扬眉:“你这个包还挺好看的。”
越清欢的包表面看着是个平平无奇的黑色帆布包,
事实上它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黑色帆布包。
最大的优点就是容量大质量好,价格又不高,当时是一家箱包店倒闭,货基本上给钱就卖,越清欢就去挑了一个。
确实也是相当结实耐操,背了这么些年也没什么磨损,虽然是基础款,但是版型很经典,所以看着磕碜。
但也没有到能让人夸的地步。
越清欢挑了挑美貌,好整以暇:“哪里好看说说看?”
只是习惯性找话的言斯诚也一时语塞。
一个再普通的包,他都能说句颜色好看,再丑的包都能说一句设计心思别致。
可偏偏手上真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包,连着版型都是烂大街的款式。
他眼尖看见了背包的小格上印着的一个黑白版本的梵高的星空。
简化了不少,但那股子味道还是学了七八成。
他强作镇定,一本正经:“这个印花很别致,浮雕感很强。”
越清欢“噗”地笑了出声。
“……那是涂改液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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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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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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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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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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