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渣女洗白录(女尊)>第 54 章 浮生一梦(十七)
  时隔多年以后,沈川每每回想起和言溪最后一次见面,就懊悔不已,他一直想,如果当初他能细心一点,早点发现端倪,或许就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言溪当时的精神状态已经很差了。

  那是他高考前的最后一个五一小长假,好不容易可以睡个懒觉,言溪却一大早突然发短信约他出去走走。他赶紧起床收拾,等他骑着自行车赶到的时候,言溪已经在小区门口的树荫下等了近半个小时。琇書蛧

  言溪穿着白衬衣和蓝色牛仔裤,倚靠在树上,袖口挽起,露出瘦弱的小臂,额头上渗出密密的汗,那张脸却是出尘的好看,额前的碎发下是一双清冷漆黑的眸子。

  “抱歉啊。”沈川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让你久等了。”

  两人从幼儿园就认识了,互相看不顺眼,言溪嫌他笨,他嫌言溪装。因此两人还打过架,言溪咬了他一口,他把言溪的脸抓了三道血印。

  那张漂亮脸蛋上的伤并不妨碍言溪继续受其他小女孩欢迎,那段时间言溪课桌里塞满了补身体的牛奶和鸡蛋。

  从小到大,言溪一直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几乎和他接触过的人都会喜欢他,包括但不限于同龄异性,老师,家长。

  许是嫉妒心作祟,他一直讨厌言溪,直到三年级寒假结束。开学当天,玩了一个假期的他坐在学校门口边抹眼泪边补作业。

  “啧,真丢人。”

  他一抬头,便看见言溪那张冷漠的脸,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他以为言溪是来看他的笑话的时候,没成想言溪坐在了他的旁边,问:“还有多少?”

  那一刻,他觉得言溪简直是天使下凡。

  和言溪相处的越久,就越能发觉,他并不像表面上那么冷漠,和他的秉性修养相比,长的好看简直是最不值一提的优点。

  上小学的时候,两人老是爬到学校后的荒山,坐在草坪上俯瞰整座城市,那是只有他们两人知道的秘密基地。

  言溪提出想去那里坐坐,沈川没有异议,临出发前,他还买了一堆啤酒和零食。

  他骑着车,言溪坐在车后座揽着他的腰。春风拂面,路边的槐花开了,空气中弥漫着花香,连日来的学业压力得以疏解,那一刻,他感觉无比的放松,就像是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小时候。

  自行车只能停在山脚下,后面的路需要步行,之前四十分钟就能爬到山顶的路程,今天花了足足一个半小时。

  因为言溪的腿。

  言溪拒绝沈川的任何帮助,他走走停停,每走十分钟就扶着路边的树大口的喘气,他大汗淋漓,每次呼吸都带着沉重的嘶哮声。

  沈川站在旁边,手里提着一兜子重物,心中翻腾一种怪异的联想,他觉得言溪好可怜,仿佛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言溪已经消失了,现如今眼前的人,不过是一具拥有和言溪一样皮囊的行尸走肉。

  从前他是羡慕言溪的,可现如今,他只觉得言溪可怜。

  想到这里,正值初夏,他的背后却渗出细细的汗珠。

  好不容易爬到山顶,两人瘫坐在草坪上。

  沈川只记得那天两人聊了很多,言溪情绪不佳,喝了一点酒才打开了话匣子。

  他说,他不喜欢出门,他很在意别人的目光。

  他说,待在家里也很孤独,他不知道该做什么,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听见钥匙插进锁孔转动的声响就开始兴奋。

  他说,像一只等待主人回家的小狗。

  他说,他从来没想过,自己的人生会变成这样。

  言溪面色泛红,嘴里满是没有逻辑且混乱的语言。

  说到最后,他淡淡一笑,转过头对沈川说:“沈川,认识你这么多年,我都从未跟你道过谢,谢谢你能和我做朋友,谢谢你在我失踪的那段时间陪伴我的父母,谢谢你能听我这么多牢骚。”

  ,

  “咱俩这感情,你这也太客气了。”

  “还是要说的……”

  一阵风吹过,吹的不远处树叶簌簌做响,沈川没有听清言溪后面的话,他当时并不觉得言溪的话很奇怪,只是以为言溪在经历了这一切后的性情转变。

  后来他才知道,言溪或许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做了决定。

  后来的他娶妻生子,有天晚上梦回今天下午,言溪一直怔怔的盯着他不说话。

  他抓着言溪的胳膊,哭着说:“言溪啊,我很想你。”

  他哭着醒来,看到妻子关切的眼神,突然意识到,如果言溪没有死,或许也和他一样,拥有美满的家庭和光明的前途。

  可惜那个风华正茂的少年,本可以拥有更好的人生,却永远的留在了十七岁那年的夏天。

  两人下山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夕阳在言溪脸上打出薄薄的光影,棱角分明,清冷绝艳,他微眯着眼睛,面色泛红,有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这次言溪没有拒绝沈川背他下山的提议,因为爬山已经耗尽了他的力气,他安静的趴伏比沈川背上,闭上了眼睛。

  下山后,沈川不忍叫醒熟睡的言溪,便找了出租车,并将自己的自行车锁了起来,准备改天来取。

  言溪睡的很沉,到自家小区了也不曾苏醒,沈川无奈只能继续背着他准备将他送回家。

  天色渐暗,凉风习习,小区的凉亭里坐着几个老太太,旁若无人的八卦邻里的家长里短。

  其中一个环顾四周一圈后,神秘兮兮的说:“你们听说了没?言家那小子失踪了两年,回来腿还断了,性格也比之前更加孤僻,连学都不去上了,啧啧,谁知道怎么了。”

  这番话立马引起几人的附和,每个人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只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为什么别人都好好的,就他出事啊。”

  “我跟你们说……”

  几个人的头凑了过去,耳语一番,分开后各自感叹。

  “难怪难怪,我那天就看到他在小区跟一个男人拉拉扯扯!”

  “我说呢,我听门口的保安老王说他回家那天从一辆豪车上下来,那车贵的呦……起码值这个数。”

  枯黄瘦削的手指摆出一个“七”的手势。

  “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怎么教出这么个儿子。”

  “我要是有这样的儿子,还不如让他死在外面。”

  沈川背着言溪站在拐角的黑暗里,心一点点的沉了下来,他压抑着呼吸,身体却因为愤怒而不住的发抖。

  什么狗.屁的受害者有罪论!

  你们有什么资格站在道德的最高点对他指指点点!

  你们为了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却忘记了流言蜚语最伤人。

  他想上前理论,却怕惊扰熟睡的言溪,眼见那些人说的越来越过分,越来越不堪入耳,他正准备撸起袖子和她们干架,言溪在他耳边轻声说:“算了,走吧。”

  语气波澜不惊,不闻悲喜。

  原来他早就醒了,和他一样,将这些话悉数听了去。

  在楼道里,沈川终于压抑不住情绪,不停的摇晃着言溪的肩膀,边哭边说:“她们凭什么这么说你啊?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人,凭什么要遭遇这种事?老天真的是太不公平了!”

  凭什么?

  言溪垂下眼睑看向地面,心道:我也不知道啊。

  回到家不久,言溪就病倒了。

  症状很像普通的感冒,但是中药西药打针输液都用遍了,病情还是不见好转。

  最后大夫丢下一句:心病还须心药医。

  便背着药箱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一天有一半时间都是在发烧,烧的嘴唇发裂,神志不清,只是拉着任何人的手,反复嘟囔着一句话:“妈妈,我肚子疼。”

  看见伸过来摸他额头的手,也会下意识的瑟缩:“别打我。”

  病了将近一个月,某天下午,他从床上爬起来,跌跌撞撞的洗了个澡,换上了干净的睡衣,从自己的房间走出去,对正在厨房给他煲汤的母亲说:“妈妈,我想吃草莓。”

  母亲眼含热泪,说:“我这就去买。”

  说完,他又回到房间睡了过去。

  翌日,正在睡梦中的他被客厅的说话声吵醒了,恍惚中,他仿佛听到了甘恬的声音。

  急于求证的他连鞋都忘记穿,推开了自己卧室的门,然后他看到甘恬坐在客厅,正在和母亲谈笑风生。

  她穿着朴素的白T和牛仔裤,扎着脸蛋的高马尾,不施粉黛的面容清丽脱俗,看起来那么纯良无害。

  她的右手漫不经心的搭在一个黑色的双肩包上。

  他知道那里面装着什么。

  身上渗出一层又一层的冷汗,压迫的他快要窒息,脸上的血色迅速褪去,变得煞白。

  正在这时,甘恬看到了他,微微侧首,浅笑道:“言溪,好久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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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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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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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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