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氏顿了顿,继续说道“之前我还以为他是和别人一样,打着看望明哥儿的名义,来看咱们家笑话的呢。”
看笑话?宁菁愕然。不都说古代农家人心淳朴善良么?怎么会这样?
于氏一边忙活着一边继续说到:“其实后来没多久,我就想明白了,杨大叔夫妻俩一句风凉话都没说过,每回来都耐心的宽慰我和你姨父,当时还要借钱给我们。应该是真担心明哥儿,来探望他的。”
于氏忙活了一会儿,见宁菁一脸震惊的样子,这才想起来家里的事还没和她说过。
“这个村子虽然叫陆家村,咱们家也姓陆,但咱们并不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家。当年公公婆婆是逃难来此的,起初也是挺受排挤的,还是你爹学了一手好木工手艺,经常帮着东西邻里修补东西,这才和村里人家关系好了一些。后来明哥儿考中了童生,又得了夫子夸赞,有些人家就嫉妒上了。这回家里出事,那些人整日里打着看望的名义来说风凉话,看家里笑话。我一生气就不让村里的人再上门了,杨大叔也就没再来过。”
宁菁这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些事呢。只是没想到这村子竟然这么排外,陆父一家都来了二十多年了,还是没能融入这个村子。
“既然这个村子这么排外,咱们祖籍又不在这里,那等明哥哥考中了状元,咱们就搬到京城住呗。让他们到时候想巴结奉承都找不到地儿!”
于氏听了宁菁的话,才反应过来自己之前在屋里说的气话肯定是被她听去了。好笑的点着她的额头说了句“小灵精!”,然后就领着笑嘻嘻的宁菁去厨房忙活了。
陆父在家才歇了两日,就又有生意找上门了,还是刘家村的。
原来是刘二郎家搬家吃温锅饭的时候,有妇人相中了陆父打的梳妆台。也要让陆父去给打一个,好给家里即将出嫁的女儿当嫁妆。
那人也是个爽快的,自己亲自过来找陆父,连定金都带来了。
这回还是人家里自己出木材,陆父又要每天早起去刘家村干活。好在这回是只打一个梳妆台,大概三五天就能完工了。
宁菁觉得这么着也不是回事儿,陆父这每天光来回就得走将近一个时辰,时间和力气都耗费在路上了。
这要是让宁菁去,光走路都要累死了,哪里还有力气干活啊。
虽然说古代的农家人,走个把路不是事儿,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
但这也太耽误时间了,这要是能开车的话,陆父少说也能多休息一个多小时。
可惜这个时代别说汽车了,就连电动车也没有。倒是自行车也许还可以试着做一下。
宁菁心里想了一下自行车的样子,觉得大概只有链条和轴承需要去铁匠铺子问一下能不能打,其它的陆父应该就都能解决了。
宁菁想了许多,但是现在陆父要出去做工,也没时间实践。她觉得,她还是先考虑考虑该怎么才能跟着于氏去趟府城吧。
还没等宁菁想出办法来,于氏倒先提出来这回要带她一起去了。
“菁菁,这回进城,你和我一起去吧。马上要开春了,你跟我去挑几匹布,回来我给你做两件新衣裳。”
宁菁听了这话,诧异的看了于氏一眼。她可是记得,之前小宁菁菁刚来的时候,身上只有一件破棉衣,陆父说是让于氏去扯点布给她再做一件。当时于氏可是强烈反对的,只拿了陆即明小时候穿过的几件衣服略改了改就拿给小菁菁穿了。
而且就算是改衣服,于氏也改的不是很认真,宁菁穿着不太合身,有点肥了,总觉得有点漏风。所以就尽量只穿小菁菁穿来的那件,只脏了要洗的时候,才穿于氏给的那几件应付一下。
现在于氏这是想通了良心发现了?竟然还要给她做新衣服?
于氏看见宁菁的神色,有些愧疚的道:“菁菁,你看,你都来咱们家两个月了,一直尽心尽力的为着明哥儿着想,还弄出了这个轮椅。倒是我先前只顾着别的事儿了,连件衣服都没给你做。是我们家亏待你了,你别怪姨母。”
“姨母说的是哪里的话,说什么亏待不亏待的,我在这里每天吃得饱住的好,即没冻着也没饿着,比之前在外面的时候不知好了多少呢,是我该感激姨母一家才是。再说明哥哥的衣服都还挺好的,改一下我穿着就很好,哪里就需要做新衣服了。咱们还是省着钱留给明哥哥做药钱吧。”
于氏伸手摸了摸宁菁的头发,说道:“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但是女孩子哪有不爱俏的。你明哥哥的衣服都是些深色的,不适合你。而且就两块布也不值几个铜板,咱们明日去城里去挑些颜色鲜嫩些的,回来给你做两身春衫。”
宁菁没再说什么,因为开春后,她确实没衣服穿了。wWW.ΧìǔΜЬ.CǒΜ
而且她也正好趁此机会去府城打听一下,看薛神医这个时候来没来。
事实证明,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宁菁进了城才知道,府城大大小小的学堂有不下二十个。刨除没有算学这个科目的,也还有十二家之多。
想要打听哪家有类似薛神医的算学老师,根本就无从下手。
而且于氏可能是觉得宁菁是第一次进城,生怕她走丢了,一直紧紧的牵着她。就这么点消息,还是她趁着于氏和店家讨价还价的时候悄悄打听的。
宁菁想了半天也没想到什么好办法,能够不动声色的去挨个学堂打听有没有一个会医术的薛姓算学老师。只得暂时作罢,决定等回去之后再慢慢想办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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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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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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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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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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