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搬家回到小洋楼后,跟容妈说起要买家具,容妈一听就给了她一个号码。
告诉她家里的这些家具都是这个厂里的,这是叶父当时给她的,让她打这个号码就有人送来。
叶瑾之打这电话之前还担心会没有,毕竟这种风格在现在很少有人会买。
没想到电话一打过去,他们一听说叶父,态度很好的说是可以上门挑款式。
叶瑾之一听这么方便,就让他们上门来。
来的是个负责人,当时还很抱歉的说:“叶小姐,我们经理出差到外地去了,他嘱咐我们这些款式只要您看上了,都打五折给您。”
叶瑾之当时还很奇怪,但她猜可能和叶父有关,也没细问。
叶父当时离世前留了一本日记本给她,说是她的疑惑可以从这里找到。
但她总是忘记,决定等家彻底搬好在好好看看。
这不那家厂今天一大早就把她要的家具都给她拉过来了,那个负责人今天依旧跟过来。
“叶小姐这些东西您打算放哪里?”负责人的话打断了她。
“哦,跟我来吧。”家里的东西原本说要搬过来在好好收拾,但原少臣从那天商场回来之后,就被军部的一个电话给叫回去了,说是有训练。
所以这几天叶瑾之都早出晚归的,每天由林东送她过来把家里的东西都收拾好,摆放整齐,就差这些东西就能搬进来了。
带到二楼的一个房间,让他们把床放到这里,这是三个孩子睡的地方。
其实再决定买家具的时候,她就在犹豫三个孩子是住一起还是一人一个房间,因为房间刚刚好。
问过三个孩子,他们都出奇的一致,说要一起住,她就买了这个上下铺。
床型比一般的上下铺要大,到时候阿昭一个人一层,双胞胎两个人一层,房间的空间比较大,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加长版书桌,上面连着书架,可以放书。
东西看着多,但架不住那个负责人太热情了,带了好几个工人,搬起来的速度还是很快的,还连带着帮他们把窗帘这些东西都给安装好了,一条龙服务。
因为是新家,厨房这些东西还没收拾好,不能请他们吃饭,况且叶瑾之觉得给钱他们更高兴。
“抱歉这里没什么能招待各位的,一点心意。”把提前准备好的红包分给他们。
几个工人没想到还能再拿到一笔钱,都有点不好意思,他们几个是厂里请的,钱也是厂里付的。
不好意思接,练练摆手:“不用,不用,钱已经给过了。”
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淳朴的笑意,因为干活,身上出了很多汗,不敢离她太近,只一个劲儿的拒绝。
他们干了这么久的活,遇到过各种各样的顾客,有些顾客很难伺候,还喜欢对他们指手画脚。m.xiumb.com
他们把家具摆好了,还经常反悔,要重新摆放,有些时候一干就要干上一天,还不给包饭。
第一次碰到这么好伺候的顾客,对他们还很客气,一点也没有架子。
叶瑾之直接把红包塞到他们的手中,笑着对他们说:“给孩子买点糖吃吃,干了这么久没请你们吃顿饭,一点心意。”
他们一听孩子,也不再拒绝,家里都是有孩子的,谁不希望给孩子吃点好的。
有点羞涩的接过红包,叶瑾之又转头把剩下的钱付给负责人。
“辛苦您了,这是剩下的钱。”
又拿出一个红包给他:“麻烦您这几天了。”其实他本不用亲自来的,但这是经理亲自吩咐下来的,他为了安心就亲自跟了一趟。
没想到出来一趟,没白跑还拿了个红包,心里更加用心了。
“叶小姐,要是家具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给我,我们帮你修理。”
叶瑾之自然感受到他的热情,前世的她是个商人,在外很少与人恶交,以后说不准就用的到这份人情。
叶瑾之早上跟原少臣说过中午就回去了,前几天她都是等到下午才走。
路上,这几天经常来回跑,叶瑾之都已经习惯了,在没有第一天的晕车了。
“小林,你是就待在海市吗?”叶瑾之有点好奇,他这几天每天都跟着她来回跑,晚上回去白天来。
林东空出一只手挠挠头,有点憨憨的样子:“不是,周先生让我等您彻底安顿下来再回京市。”
那个周叔叔一直很神秘,叶瑾之一直到现在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做什么。
自从上次几个孩子在三楼玩而让家里人担心,就不再偷偷去三楼,甚至爹娘不在家的话就只待在一楼。
叶瑾之回来的时候他们开着小汽车,在院子里互相追逐着。
这汽车和后世的小孩子开的那种玩具汽车一样,甚至功能更齐全,叶瑾之第一次看到的时候都以为自己穿错了年代。
容妈说这是叶父让人送过来的,但这东西是谁制作的也不清楚。
叶瑾之回忆原身的生活,她生活得很符合这个年代人,除了才艺比较多,其余的一切一切都很现在化。
唯一有问题的就是叶父和原少臣,她穿过了知道这具身体结过婚,但她没有想过要和原少臣离婚。
一是因为原身有孩子,她不能这么自私让孩子没有父母;二是她和一个军人结婚,在很多事上能方便不少,毕竟军人这个词不管在什么年代都是能让人忌惮的。
但她发现原少臣对她好像很熟悉的样子,刚开始她只以为他很细心,记住了她的喜好。
但长时间下来,她发现他对自己的喜好知道的清清楚楚。
有些事她能肯定自己没有在他面前表露过,但他都能比她提早一步做好。
细想下来,好像在自己表明身份的时候,他开始有迹象的,但她不明白他是怎么知道,除非......
原少臣已经下训练了,他知道今天叶瑾之没有留在这里,,但他还想碰碰运气,万一她没走呢。
显然没有这种可能性,原少臣看着已经布置的差不多了的家,依旧是冷清的样子。
眼神渐渐黯了下来,是了,她不是说过了吗。
好似想起了什么,眼神又恢复光泽,他这几天故意让自己露馅,不再偷偷摸摸的。
是的,他也不是原来的原少臣,他在她跟“原少臣”坦白的第二天过来的。
刚醒来的时候,他还有点没反应过来。
因为在那个世界里叶瑾之已经因事故死亡了,他当时是在她的墓地。
在知道她出事的时候,他是不敢相信的,但各大头条热搜都是在播报“年轻企业家叶瑾之因飞机事故身亡”的消息。
他一直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那些新闻都是假的,她没有出事,她还在国外出差,她身边那么多保镖。
没想到,他和她竟然一起穿越了,而且他们已经结婚了,他当时欢喜的不得了。
多想直接冲上去抱住她,告诉她自己也过来了,但理智阻止了他,他害怕自己说出来她就要离开。
三个孩子看娘回来了,纷纷抛弃小汽车,跑向叶瑾之。
这个年纪的孩子倾诉欲很强,他们想把自己做的所有事情都分享给自己最亲近的人。
叶瑾之也会很耐心得听他们讲,虽然他们才分开几个小时,但小孩子总有说不完的话。
“娘,我想养小狗。”叶瑾之刚从厕所出来,就看见阿皓跑过来。
“小狗?”叶瑾之有点奇怪,怎么会突然想养狗。
“对,林叔叔说他小时候养过一只大狼狗,我也想要。”
刚好走到客厅,林东有点不知所措的站起来,他们缠着他说故事,但他哪里会说,就把自己小时候的生活告诉他们听。
“没事。”叶瑾之了解他,知道他不是有心的。
三个孩子都满脸期待的样子,她也不吭声,径直坐下来。
“为什想要养小狗。”没有一口否决,她怕他们想一出是一出。
“林叔叔家的小狗会抓兔子,还会打打死人。”阿皓也想要一只这样的小狗,太厉害了。
“那你们知道养小狗要做什么吗?”叶瑾之再问道。
阿皓哪里知道这么多,把求助的目光望着两个哥哥。
“照顾他,给他好吃的。”阿昭觉得养小狗和养弟弟是一样的。
“对,要照顾他,如果要养小狗你们觉得自己能找个顾好他吗?”叶瑾之担心他们只是一时兴起,等新鲜劲儿过了就不要了。
“我们会好好照顾他的。”阿煦开口,眼神坚定的看向叶瑾之。
叶瑾之并不反对,养小狗可以培养他们的承担能力。
不过在这之前还是要先询问一下原少臣的意见:“但是我们要问问爹同不同意,要是爹同意了那就没问题了。”
“耶!”高兴的跳起来,叶瑾之给他们提个醒。
“你们不如先问问林叔叔养狗要做些什么,到时候你们爹问起来就可以告诉他了。”
阿昭觉得娘说的很有道理,要是爹怕他们不能照顾好小狗,不让他们养怎么办。
“那,我们什么时候能见到爹呀?”他们已经有好几天没看到爹了,都有点不习惯了。
“今天下午我带你们去找爹好不好?”叶瑾之看得出几个孩子对原少臣的离开有不舍。
正好带他们去看看新家,顺便把卫生打扫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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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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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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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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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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