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还要赶火车,在路上就要耽误两三天,要是现在不洗,那只好等到海城才可以洗了,谁受得了一身馊味。
三个孩子的脸被太阳晒的红彤彤,满头大汗,一个个都没了刚去的精气神,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
原少臣看他们娘四个都没什么力气:“你先去洗,我带着孩子一起洗。”
叶瑾之没拒绝,叶家光浴室就有两间,况且这大热天的,他们几个大男人在院子洗也没问题。
原少臣又是经常在野外出任务训练,对于这些虽要比一般战友要讲究,但也不是不能忍。
等叶瑾之洗完,擦着头发出来时,就听见几个孩子在大笑着,看来洗的很开心呀。
走了这么久的路,肚子肯定饿了,叶瑾之自己是不会做饭的,但是这副身体的叶瑾之会。
叶家就只有叶瑾之父女两个人,小的时候叶父为了照顾叶瑾之,他又不会做饭,只好请村子里的人帮忙做饭,付一定的酬劳。
村子里的人对于做一顿饭就能挣钱,自然是愿意的,能给家里补贴一点。
但随着日子过得时间长了,村里就有人起了小心思。当时叶父雇的人就是林婶,林婶虽然不会说叶家吃的多好,但日子久了,叶父每次有肉时都会让林婶带一点回去给孩子。琇書蛧
要是让大人吃林婶可能还会拒绝,但一听是给孩子,做父母的自然是心疼孩子的,尤其是小的时候叶瑾之长的白白嫩嫩,那笑起来能融化你的心,在对比自家的孩子......
久而久之,周围的人自然就发现林家的孩子变圆实了不少,小孩子嘴里又没有把门,大人也忘了叮嘱。
别人一听是搬来的叶家经常给肉吃,那小心思就开始活泛了。
叶父搬来了这么久,一直只看见叶父和一个小女娃,也没看到有个女人。
有心的人就去打听,这一打听,就知道叶母去世了,就留下一个小女娃。
那些有女儿的人家,看到叶家经常吃肉,就想着把女儿嫁到叶家做续弦。
光从叶瑾之的相貌就知道叶父年轻时肯定很帅,那些小姑娘们都有意无意的往叶父面前凑。
叶父当时一心沉浸在爱人离世,自然没有注意这些,只一心想要把女儿照顾长大,不负妻子。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人看叶父一直没有所作为,只以为叶父是个大男人,没有发现他们的小心思。
直到,有天叶父去镇上拿东西时,路上被一个小姑娘拦住,直言要嫁给他。
叶父当时都惊呆了,他没想到有人会这么大胆的示爱。
后来回到家,向林婶打听这件事,才知道自己在村子里这么受欢迎。
却不知叶父搬到这里就是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守着爱妻的墓,想要安安静静的带着女儿长大成人。
后来随着叶瑾之的长大,叶父也不再请人做饭,开始自己研究厨艺,平时除了工作和教育孩子,就是在厨房做女儿爱吃的东西。
等到叶瑾之长大,叶父的厨艺也越来越好,叶瑾之从小就粘叶父,厨艺自然不在话下,叶父生病的那几年都是叶瑾之做饭的。
厨房里的东西都已经清理的差不多了,还剩下一点面粉。
叶瑾之跟着原身以前的做法,不是很熟练的把面粉和水搅拌在一起,但不知是不是叶瑾之真的没有这天分。
总之,不是水多了,就是面粉多了,秉持着粉多加水,水多加粉的原理,叶瑾之把剩下的面粉加的差不多了。
但那面团还是有点硬,根本就做不出记忆里软软的样子,叶瑾之做到后面都崩溃了,没想到会这么难,这面团成心跟她作对。
“咳咳~~”听到身后有动静,叶瑾之不用猜就知道是原少臣。
脸瞬间就红透了,低着头,不敢回头,深怕看到那人的嘲笑:“你,你怎么来了,孩子洗,洗好澡了?”
“咳,嗯,洗好了,衣服我也全都洗好晒好了。”原少臣嘴角带着笑意,又不敢笑出声,怕面前的人到时候头都要掉到地上去。
“我来吧,你去看看孩子,把东西都拿出来吧。”原少臣笑着接过面盆。
叶瑾之知道他是为了让自己不尴尬,也不多说,把手下的盆递给他,就像外走去。
脚步声带着几丝慌乱,快步走出厨房,到了院子里,才松了一口气。
双手对着脸使劲扇着风,想要把脸上的红晕给消下去。
没想到,“娘,你脸怎么这么红啊。”调皮蛋阿皓看娘站在院子里,好奇的走过去。
“啊,对,对娘在厨房里待的太热了,出来透透气。”叶瑾之紧张的解释。
“哦,娘,快来陪阿皓玩。”阿皓没心没肺的,一点也没注意到娘的不自在,拉着叶瑾之的就走。
叶瑾之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阿昭阿煦兄弟俩,那两个机灵鬼一定会问到底的。
说是陪他玩,不过是变相的看着他玩,偶尔还要附和两声,不然就要闹脾气。
他两个哥哥都不爱陪他玩,都嫌他麻烦,叶瑾之坐在一边,就看着阿皓拿着几块积木,在那里搭着积木,嘴里还不断的给叶瑾之解释。
叶瑾之也很捧场的夸他:“哇~阿皓好棒啊。”
“阿皓太厉害了。”
“好漂亮啊。”
......
叶瑾之心不在焉的想着,就听见原少臣喊“吃饭了”的声音,一下子拉回现实。
坐在饭桌上,叶瑾之又想起刚才的尴尬,只低着头吃面,不敢抬头和原少臣对视。
三个孩子可能太累了,吃的很香,大家都很安静得吃面,叶瑾之以为刚才的尴尬可能这顿饭过去就好了。
“爹,这个面怎么——”话还没说出口,就被原少臣给堵住。
“吃饭不准说话。”原少臣一个眼神看过去。
阿昭在爹眼神的压迫下,不情不愿的瘪瘪嘴,低头继续吃面。
叶瑾之知道原少臣是为了让自己不尴尬,也没帮阿昭说话,只是耳朵慢慢变红。
吃完饭,叶瑾之很自觉的收拾碗筷去洗,一个做饭一个洗碗很公平。
没想到——
“我来洗吧,你带着他们去睡会儿,三点钟我们出发。”原少臣接过叶瑾之手上的碗筷,径直向厨房走去。
叶瑾之看着原少臣的背影,嘴角浮出笑意:“没想到这个人还挺自觉的。”
“娘,你怎么一直盯着爹看?”阿昭拉了拉叶瑾之的衣角。
“啊,没事,没事,走,娘带你们去睡午觉。”叶瑾之回过神来,收回眼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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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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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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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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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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