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本来就非常善于音律,他听过两遍《明月几时有》,一下就学会了。
魏征轻笑,“陛下唱的真好。”
李世民心中得意。
“陛下根据微臣了解,这位贝先生,创作了两首歌曲,还有一首歌曲叫《送别》,一样非常好听。”
魏征随后便离开了。
李世民想了想,随后直接前往小杨妃的宫殿,一起用过晚膳后。
“爱妃,朕下午的时候,听到你唱《明月几时有》?”
“嗯,陛下,这可是现在长安最火的歌曲,听说很多人花重金求学。”
“哦,那爱妃知道《送别》吗?”
小杨妃也是聪明人,立即明白了李世民的意思,她捂嘴轻笑,“陛下若是想听,妾身就唱给陛下听。”
“好,朕洗耳恭听。”
小杨妃随后让一名宫女抚琴,她则唱《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
有些悲伤的女声缓缓飘扬,轻轻弱弱的,非常的好听。
李世民听着《送别》,莫名的想到了他母亲窦氏,他的好朋友刘文静,还有年少时一些远离的朋友。
不禁深深的沉醉其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夜已深,李世民这才回过神来,随后在小杨妃温柔的怀抱中休息。
……
太极殿有人唱《送别》,长安的建安坊的一处宅子里也有人唱《送别》。
声音清脆悦耳,非常的好听。
这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在唱歌。
她眉目如画,身材婀娜多姿,一双眼睛尤其美丽,似乎藏着星空,似乎飘着仙气。
此时她在唱歌,不仅仅声音悲伤,脸色亦是有些悲伤。
此女名叫郑容容,她父亲是前隋通事舍人郑仁基,也算是出自荥阳郑氏。
不过郑仁基这一支与主家血脉隔得远,这关系几近于无,也就是祭祖的时候,会取出十两银子聊表心意,实际上他本人根本就不回荥阳。
郑仁基这个人年轻的时候长得一表人才,也是有才华的人,因此难免有些孤傲。
后来隋朝破灭,很多人都去大唐求职,但是他没有这样做,他觉得自己已经在前隋做过官,已经是食君之禄了,就不应该再拜码头,改立门庭。
所以尽管以前李渊也找过他当官,但他没有答应。
不过幸好家里有钱,所以生活无忧。
而且不管怎么说,他也算是荥阳郑氏出身,加上以前也有一众好友,有的人还在当官,所以也没有人去欺负他。
生活过得也是惬意。
郑容容在这样的环境长大,自小就接触琴棋书画,现在豆蔻年华,已经是颇有才情。
她下午学会了《送别》,便忍不住喜欢上了。
尽管以她的年龄,还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但是这首歌悲伤的心情,却是和她此时的心境是一样的。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她现在正处于生命中最烦闷的时候。
有的时候长得美丽也是一种错误。
郑容容的问题就是她长得太美了。
自从三年前开始,就有越来越多的长安贵人弟子有意无意的追求她。
一些好事之徒还宣扬她是长安第一美人。
所以越来越多年轻人想要见她,以至于现在她不仅仅不敢轻易出门,她就算是在家中,每天都有年轻人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接近她。
而她的艳名传的越来越远,甚至荥阳郑氏本家都得到了消息,他们想要用郑容容来与其他世家联姻。
幸好郑仁基与本家关系本来就比较淡泊,根本没有理会。
但是郑容容知道,郑仁基也是有压力的,说到底他还是来自荥阳正式,本家那边的人真的要加大逼迫强度,那么郑仁基这边也不好交代。
郑仁基自己其实意属一名叫陆爽的年轻人。
陆爽的父亲与郑仁基是好朋友,这个人家境才华都还可以。
不过郑容容并不是很喜欢,主要是没有感觉。
陆爽各方面都还行,但没有到亮眼的地步,现在也不过是一个富裕一些的书生而已。
另外陆爽行事有些下作。
陆爽仅仅是一个比较亲厚的追求者之一而已,但他竟然在外边散播流言,说证郑容容与他早就定亲了。
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郑容容心中非常愤怒,但看在陆家与郑家是世交,她没有说狠话。
但是陆爽反而得寸进尺,经常过来找郑容容,有时候还会进入她的个人小院。
“哎……”
郑容容忍不住长长一叹。
“小姐,你怎么啦?”
丫鬟不理解郑容容的郁闷,家里有钱,长得这么漂亮,还有一群公子哥追求,这么好的条件,还愁啥呢?
“我不喜欢长安,天天所见,都不过是一群登徒子而已。”
“哦,那小姐喜欢什么?”
郑容容一下被问住了,她其实也不知道。
她毕竟只有十五岁,她其实只是小时候离开过长安两次。
对于外边的世界,她并了解。
忽然被问到了这个问题,她也傻住了,不过她很快回过神来,反正就不是现在这样的生活。
她忽然想到了她年龄也到了,或许一年,两年后就会嫁为人妇。
以后她还是困在一个小小的院子里,可能生儿育女,可能丈夫还会娶几房小妾,而她还需要与其他女子争风吃醋。
她不禁惊恐的摇摇头。
“我……我不要过这样的日子。”
她并不是觉得女人就要像花木兰一样,也不是觉得女人不应该养儿育女。
她只是觉得自己经历太少,她不甘心。
她什么都还没有见识到,什么都没有见过。
“我要出去见识见识,我不能缩在家里。”
丫鬟吓坏了,不解的看着郑容容。
“小梅,我想离开长安,我想……”
“小姐,万万不可,太危险了。”
“没关系,我练过武,普通三五个男子都不是我的对手。”
郑容容越说越激动,也越觉得有可能性。
“那你想出去干什么呢?”
丫鬟再次问住了郑容容,她想了想,“就像是贝多芬先生这样的奇人,我若是能与他交谈,那便不虚此行了。”m.χIùmЬ.CǒM
“我想去见一见,医圣孙先生,还有桃源老人,还有这个世界其他的奇人,我都想见见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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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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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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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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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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