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比的是古琴曲,自然是以古琴弹出来为先,江波却在那里写歌词,这让人以为江波这是没自信,故意拖时间。
朴有洺低着头,嘴角的笑已经掩饰不住了。
吃瓜群众也渐渐鼓噪起来,他们显然也担心江波这是不是实力不行,故意转移注意力啊。
江波点点头,随后开始的弹奏。
“咚!咚!咚!”
沉郁而充满力量的琴声响起,节奏并不快,但感染力非常强,非常抓耳,一瞬间就给人铺开了这个世界。
秋高气爽,风静沙平,在广阔的一望无际的山地,有一只大雁凭空出现。
它在高空独自翱翔,它追逐白云,它与其他大雁遥相呼应。
忽然它飞落下去,在半空中下坠。
忽然它又冲了起来,在高空中盘旋。
它左右环顾,它高声叫唤,它来到高树之上,召唤朋友。
它来到了高山之上,向世界宣告。
终于它等来了一群朋友,一群的大雁,它们齐齐在高空中飞翔。
直到天色将暗,它们这才散去,追寻母亲的方向,朝着家飞去。
《平沙落雁》的原创已经无从考究,但一般来说,改编成古琴曲,是在明末。
当时朝廷环境糟糕,天下大乱。
创作者以大雁自比,表明了自己的高远志向,希望可以与志同道合之人,一起匡扶天下的理想。
整体来说,节奏明快,曲意爽朗,充满了一股浓浓的生机。
众人哪里听说过《平沙落雁》,此时听到了江波的弹奏,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都非常震惊。
这曲子真的太好听了。
他们感觉自己就是曲中的大雁,要在高空中遨游,要向世界呐喊。
所有人都有一种感慨通畅之感。
一曲罢了,江波并没有立即跟着弹,而是安静的坐着。
台下吃瓜群众,早就被震住了,他们不可思议的看着江波。
万万没想到江波竟然创造出了这样的曲子。
司徒扈立即明白,这首曲子的水平和《广陵散》《阳春白雪》相当,这将是可以流传千古的名曲。
朴有洺脸色惨白,他怔怔看着江波,他双腿软麻,要不是早就坐着,他真的会瘫倒在地。
这样的曲子,别说他学习作曲十几年,就算是几百年,他也做不出来的。
作曲相比弹琴,需要更强的天赋。
他没想到江波弹琴如此厉害,作曲竟然一样出色。
这样的曲子,他还比个屁啊。
不对,江波刚刚的曲子的确很好。
但是这是三局两胜的比试,他不相信江波接下来的曲子还能这么出色。
接下来的曲子曲意是梅,这是江波选的曲意。
朴有洺很快想到这一点,不禁脸色一暗。
他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此时江波已经将手放在琴弦上。
梅花三弄悠扬的曲子如泉水般的流了出来。
朴有洺再次惊呆了。
不说全曲怎么样,这个曲首就吊打他了。
梅花三弄讲的其实是梅花开放之时的三个时段。
一时初冬的时候,有些梅花开了,比较稀少,若隐若现,欲露还藏。
二是深冬时节,绝大多数的梅花都开放了,娇艳美丽,满树漂白,非常的大气豪放。
三十冬末的时候,绝大多数的梅花都凋谢了,但少数梅花还坚持着,梅花旁边,还有嫩绿的枝芽,充满生机。xǐυmь.℃òm
此时琴曲就是如此,刚刚开始明快轻灵,有着一股欢快的气氛。
后来整体上力量感更强,有一种外向的张力,曲调直爽大气。
最后曲调缓和许多,不过依旧充满了情趣,就像是冬末初春一样。
这一首曲子同样也是华夏几千年流传来到的十大名曲之一。
水平自然是不用说了。
后世不知道有多少影视剧,以及小说用梅花三弄的典故。
此时江波弹出来,就跟刚刚《平沙落雁》的效果差不多。
所有人都惊呆了。
他们没想到江波竟然同一天拿出来两首绝世名曲。
司徒扈听的泪流满面,他真的感动坏了。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还能在洛阳,听到了这么好的曲子。
而朴有洺已经傻住了。
他自从就喜欢作曲,他还以为自己在弹奏,以及作曲方面都非常有天赋。
他还以为自己将是大乐师,将是作曲大师。
他将以这两种身份名传千古。
但是现在看来,他与江波这差距,真的太大了,不管是作曲,还是弹琴,他连人家江波的车尾灯都看不到。
朴有洺绝望不已。
亲朋口中的天才,原来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他并没有什么好得意的地方。
这样的落差让他很绝望,让他很心疼。
就在朴有洺心中绝望,知道自己已经输掉比试的时候,江波弹奏了第三首曲子。
缓缓的琴声响起。
古道边,芳草外,一位老者与友人告别,晚风吹着柳枝,它们都想要把友人留下来。
但是伴着一声声断断续续的笛声,在夕阳下,友人还是要离去。
你将要走了,天涯海角,我的朋友都离开了。
我喝着酒,想办法让自己欢快一些,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唯一的愿望就是今天晚上别做梦了,容易着凉。
亲爱的朋友,你快去吧,不要犹豫。
到时候回来的时候,也不用徘徊,你尽管来寻我。
哎,朋友们都离开了,人生最难得的是相聚,最多的还是离别。
《送别》一曲简单忧伤,就曲调的难易来说,这首曲子其实是最简单的,但却是江波最喜欢的。
大概这是因为他前世听得多吧。
江波弹完,随后低声问武顺,“你会唱吗?”
武顺已经听完了江波弹奏的曲调,又看到了歌词,她本来就学过如何唱歌子,自然是会唱的。
“会的。”
“唱给我听好不好?”
武顺点点头,随后红着脸唱了起来。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众人纷纷从送别中回过神来,但是听到了武顺清脆带着伤感的声音,却是又一头撞了进去。
相比于古琴声,这一首曲子的确更适合歌唱。
真好听,真是充满了离别之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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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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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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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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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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