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也不像是夏天一样明亮。
江波吃过晚饭,随后便来到了书房,他打算看看书。
“哒哒哒!”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只见李丽质急匆匆的跑了进来。
“夫君,你今天跟程处默赛马了?”
江波点点头,“是啊,怎么啦?”
“唔,你赢啦?”
“赢了。”
李丽质瞪大眼睛,满眼的不可思议,“夫君,程处默可是长安城骑术最好的年轻人,你竟然赢了他?”
江波自己心中有数,他可是拥有超凡入圣的骑术的人,别说一个程处默,就算是再来一个沙场宿将,骑术也不一定比得上他。
“一般吧,侥幸。”
李丽质点点头,“你明天还要跟他比吗?”
“对,他想要再跟我比一场。”
“那你可要小心了,我大哥小时候骑马摔跤了,你要注意安全。”
李丽质随后便离开了。
不久后,外边又有脚步声响起,不过这一次安静许多。
武顺端着一杯茶走了进来。
“老爷,喝茶。”
江波不仅仅教武顺煎药,以及针灸,园艺,还顺带教她泡茶。
她现在泡茶的功夫远逊江波,不过也还过得去,至少要比普通的丫鬟强得多。
江波唔了一声,随后接着看书。
武顺放下茶杯,喜滋滋的来到江波身后,随后给他捏肩膀。
小姑娘的手艺很一般,不过胜在细心,江波这边倒也舒服。
不知道过了多久,江波有些累了,他回过神来,发现武顺还在给他捏肩膀。
“你累了吧?”
武顺俏脸一红,摇摇头,“不累。”
“嗯,回去休息吧,我也要睡了。”
武顺点点头,忽然低下头,满脸羞红,“老爷,我阿娘还不知道我们的事,我想要先告诉他,所以我们还不能……”
她还以为江波已经有这个意思了,所以李承乾才会那样说。
江波有些莫名其妙,他不解看着武顺,“你说什么?”
武顺白了眼江波,她还以为他在调情呢?
她伸手轻轻拍了下江波手臂,随后红着脸小跑离开了。
江波回过神来,他隐隐明白了怎么一回事。
“所以我多了一个女人了?”
……
今天的天气依旧有些阴暗,不过洛阳城依旧非常繁华,东市有很多的旅客。
江波,李承乾,李泰,武顺,以及褚遂安,还有程处默一行人来到了马市。
他们将在这里挑选一匹马儿比赛。
江波可不仅仅拥有超凡入圣的骑术,他还拥有超凡入圣的相马之术,以及超凡入圣的御马术。
所以他一眼望去,立即看出,哪一匹马儿最好。
不过这马市里都是一些凡品,算不上千里马,没有特别出挑的马。
有几匹马儿还不错,品级差不多。
江波随后选了一匹,程处默左看右看起来。
江波选的马儿是一匹黑马,看起来很高大,但也算不上非常好,从颜色毛发上来看,中上水平而已。
李泰见程处默挑的认真,心中暗笑。
他觉得江波毕竟是乡下老财,所以不懂怎么挑马。
程处默军人世家,从小跟着程咬金骑马,对于相马,也是有一些能耐。
李泰感觉自己距离胜利又近了一分。
他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忍不住有些心动。
他忍不住的转向李承乾,“大哥,我觉得这一场赛马非常有意思,不如我们加一点筹码,我若是输了,我就把长安烧烤的股份给你。”
“你若是输了,就把长安烧烤的股份给我,如何?”
长安烧烤现在非常赚钱,而且他们已经投资了好几家的分店,大家伙的投资总共加起来,足足有一百五十万钱左右。
加上现在生意好,必然有分红,这个股份肯定是升值的。
所以之前价值一百五十万钱的股份,现在绝对值两百万钱。
两百万钱的赌注,就算是李承乾有钱,他也忍不住有些骇然。
他怔怔看着李泰,“二弟,你确定吗?”
李泰一顿,想到了这个数目,立即明白自己刚刚冲动了,他望了眼另一边的程处默,深吸了一口气。
“我……我……算了,还是算了。”
他还是退了,毕竟江波可不是菜鸟,程处默不一定就真的能赢。
而且一场定胜负,万一到时候程处默分心了,那不是亏本了。
就在此时,有一个人大喊,“程兄,你怎么在这里?”
众人望了过去,只见说话的是一名非常年轻的男子,他大概十八九岁,非常英俊,身材高挑,四肢修长,整个人英姿勃发,站着不动就格外的耀眼。
他鼻子有些鹰钩鼻,五官立体,长相有些像是波斯人。
这个人就是大唐名将阿史那社尔的儿子——阿史那鹰力。
阿史那社尔是东突厥的皇族弟子,大唐击败东突厥后,他归顺大唐,自此之后,开始为大唐东征西讨,现在是左骁卫大将军。
阿史那鹰力看着十八九岁,实际上他只有十六岁。
和他父亲一样,他也非常喜欢大唐,对李世民忠心耿耿,现在已经在千牛卫做事了。
阿史那鹰力之前认识程处默,两个人还是好朋友。Χiυmъ.cοΜ
另外作为草原弟子,他的骑术非常好。
可以说在阿史那鹰力去到长安之前,程处默是年轻一代骑术第一人。
阿史那鹰力来到了长安之后,程处默就是第二人了。
现在看到程处默挑马,他忍不住上前。
作为草原弟子,从小接受相马骑马训练,他相马之术远超程处默。
“你要挑马吗,要不要帮忙?”
阿史那鹰力一看就是草原人的长相,他说汉话口音也有些怪,大家立即明白这是一个突厥人。
突厥人的骑射那可是天下第一的。
武顺一下紧张起来,“当然不能,老爷和程将军挑,外人不能插手。”
李泰自然也是认识阿史那鹰力,“可以的,鹰力,你来帮帮忙。”
阿史那鹰力这才注意到李泰李承乾,他急忙行礼,不过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李承乾止住了,“不是在长安,不用那么客气,叫我大公子,叫他二公子即可。”
阿史那鹰力明白过来,点了点头。
李泰呵呵一笑,“鹰力,你来帮忙挑一匹马儿,这里的马儿都不行,给我妹夫把最好的挑走了,你帮帮程处默,不然他就吃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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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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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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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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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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