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我穿越的身份被李二曝光了江波>第二百九十六章 右眼皮跳的厉害
  长安的地形非常适合做都城,和洛阳完全不一样。

  洛阳河流多,平原多,四面都是平地,虽然利于种植,但是作为一国都城,洛阳没有足够多的防护。

  而长安不仅仅河流多,还四面环山,虽然不怎么利于种植,但是这个地方建立一座大城,易守难攻。

  而且长安地势更高,除了去西边,往其他三个方向,都是俯冲而下。

  所以这个地方真的非常适合当都城。

  这也是长安是千年古都的最重要原因。

  不过因为四周都是山,所以长安一向都不是富裕之地,至少普通的老百姓并不是很富裕。

  五个月前,江波进献了一些可以在寒冷之地种植的高产量农作物。

  那时候就是因为这个贡献,李世民赏赐了一个县公给他。

  那些农作物中,有大豆,番薯,麦子,大葱。

  原本如果以江波的本事,以他超凡入圣的种植技术。

  他是有把握在四个月种植出来的。

  但是那些个进入长安的人,他们哪里有这个本事啊,虽然跟着江波学了一阵,但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学会。

  更加主要的是,今年冬天比较冷,所以这几种高产量农作物种植并不理想。

  拿大豆来说,一般是十一月种植,次年三月收,生长周期是五到六个月。

  不过那时候护送大豆过来的人,依照江波的说法,等到了十一月种植。

  结果看护不好,直接将大豆冻死了。

  还有番薯,一般来说分为两个时节种植,分别是春种,夏种。

  其中春种因为天气冷一些,所以一般耕种周期是六个月到七个月,也就是一百八十天左右。

  而夏种因为天气暖和,所以生长周期要短许多,四个月就可以有收成。

  后世普遍来说,南方是夏种,北方是春种。

  江波那时候送上来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

  这个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夏种了,但今年天气冷,结果这番薯也没有种成功。

  还有小麦,一般可以分为春种和秋种。

  春天三月种植,大概十月到十二月可以收割,生长周期很长,足足有八九个月。

  而秋种的时候,也就是九月十月种植,需要到次年的五月六月才能收割。

  当时江波进献小麦,注定需要等到第二年才有结果。

  结果今年冬天冷,直接被种植的护卫种死了。

  不得不说种植也是技术活,农夫们在田里劳作,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江波那时候进献了四种可以在寒冷的地方种植的作物,唯有大葱活了。

  大葱的生长周期其实一样很长,春天的时候播种,三月四月的时候育苗。

  然后五月六月的时候定植,十月十二月采摘。

  这么看下来,其实需要一年的时间。

  不过江波早在桃源村就完成了播种和育苗,后续只需要护卫们带上来定植就行,然后就可以等着收获了。

  大葱在后世毫无疑问是非常高产的,亩产六千斤到八千斤左右。

  在很多地方,有专门的公司,专门种植大葱和生姜,因为这两样东西产量高。

  他们就等着这两样东西涨价,如果没有涨价,那基本上一年不亏不赚。

  但是一旦涨价,在大量的收成中,一年就能赚个一两百万。

  这就是后世菜农的普遍生存状态。

  这一次江波进献了四种农作物,结果三种死了,唯有大葱生长的非常好。

  实际上已经到了收割的季节,可惜在长安外的农庄,根本没有人理会。wWW.ΧìǔΜЬ.CǒΜ

  当时从洛阳来到了长安的几个护卫,因为之前看到了番薯小麦大豆的失败,还以为自己学艺不成,打算明年开春回到洛阳,重新向江波学习。

  而李世民得到了相关的汇报,也没有多想,直接把这几个护卫撤下来了。

  所以当年种植的护卫都走了,现在换成了原本农庄的人看顾。

  他们根本没有见过大葱,并不知道大葱已经成熟了。

  天空下着雪,哗啦啦的落下来。

  大地一片苍白,所有人都躲了起来,外边一个人也没有。

  长安试验种植高产量农作物的皇庄一样非常安静,雪花飞落,积少成多,慢慢的越堆越厚。

  农庄的管事叫马志远,他此时正躺在自己的房间睡觉。

  他老婆坐在一边,给他捶腿,不远处还有一个丫鬟往一个小火炉里添柴。

  马志远并不是读书人,他之所以能得到这个差事,是因为他姐姐嫁给了宫里的一个太监的弟弟,进而托关系,成为了这一片皇庄的管事人。

  他知道很多人眼馋他的工作,所以一向做事都非常认真,而且也会给上面好处。

  这样的情况下,他倒也坐的非常稳妥。

  不过今日他不知道怎么回事,总觉得右眼皮跳的厉害。

  好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马志远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老爷,你怎么啦?”

  马志远摇摇头,又点点头,叹了一口气,“我右眼皮跳的厉害,这……可能会有什么不好的事。”

  “老爷吉人自有天相,不用担心。”

  马志远白了眼自己婆娘,随后朝丫鬟喊道:“去把马小五喊过来,我找他有事。”

  马小五是马志远的族侄,跟着他在皇庄里讨生活。

  不久后马小五就赶过来了,马志远随后吩咐马小五回老家看看他老爹老娘的身体。

  天气太冷了,他担心自己年迈的父母能不能撑过去。

  马小五喜滋滋的领命离开了,这一来一回,得花好几天的时间,虽然是赶路,但他年轻无所谓,而他不需要做事,还有钱拿,还能看看自己家人。

  这不就是带薪看望家人吗?

  马志远重新躺了下来,他的右眼皮却依旧跳的厉害。

  “咦,难道是我大姐和姐夫出事了?”

  他还是不敢大意,随后又找来了一个年轻的小伙,让他带一些蔬菜去看望他大姐和姐夫。

  如此这般,马志远的心总算是放松一些。

  他躺了下来,闭着眼睛睡觉。

  不到半个时辰,他猛的坐了起来。

  “老爷,你怎么啦?”

  马志远满头大汗,转头看了眼婆娘,“我做了一个噩梦,我想……我还是去皇庄转一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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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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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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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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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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