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河流多,平原多,四面都是平地,虽然利于种植,但是作为一国都城,洛阳没有足够多的防护。
而长安不仅仅河流多,还四面环山,虽然不怎么利于种植,但是这个地方建立一座大城,易守难攻。
而且长安地势更高,除了去西边,往其他三个方向,都是俯冲而下。
所以这个地方真的非常适合当都城。
这也是长安是千年古都的最重要原因。
不过因为四周都是山,所以长安一向都不是富裕之地,至少普通的老百姓并不是很富裕。
五个月前,江波进献了一些可以在寒冷之地种植的高产量农作物。
那时候就是因为这个贡献,李世民赏赐了一个县公给他。
那些农作物中,有大豆,番薯,麦子,大葱。
原本如果以江波的本事,以他超凡入圣的种植技术。
他是有把握在四个月种植出来的。
但是那些个进入长安的人,他们哪里有这个本事啊,虽然跟着江波学了一阵,但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学会。
更加主要的是,今年冬天比较冷,所以这几种高产量农作物种植并不理想。
拿大豆来说,一般是十一月种植,次年三月收,生长周期是五到六个月。
不过那时候护送大豆过来的人,依照江波的说法,等到了十一月种植。
结果看护不好,直接将大豆冻死了。
还有番薯,一般来说分为两个时节种植,分别是春种,夏种。
其中春种因为天气冷一些,所以一般耕种周期是六个月到七个月,也就是一百八十天左右。
而夏种因为天气暖和,所以生长周期要短许多,四个月就可以有收成。
后世普遍来说,南方是夏种,北方是春种。
江波那时候送上来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
这个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夏种了,但今年天气冷,结果这番薯也没有种成功。
还有小麦,一般可以分为春种和秋种。
春天三月种植,大概十月到十二月可以收割,生长周期很长,足足有八九个月。
而秋种的时候,也就是九月十月种植,需要到次年的五月六月才能收割。
当时江波进献小麦,注定需要等到第二年才有结果。
结果今年冬天冷,直接被种植的护卫种死了。
不得不说种植也是技术活,农夫们在田里劳作,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江波那时候进献了四种可以在寒冷的地方种植的作物,唯有大葱活了。
大葱的生长周期其实一样很长,春天的时候播种,三月四月的时候育苗。
然后五月六月的时候定植,十月十二月采摘。
这么看下来,其实需要一年的时间。
不过江波早在桃源村就完成了播种和育苗,后续只需要护卫们带上来定植就行,然后就可以等着收获了。
大葱在后世毫无疑问是非常高产的,亩产六千斤到八千斤左右。
在很多地方,有专门的公司,专门种植大葱和生姜,因为这两样东西产量高。
他们就等着这两样东西涨价,如果没有涨价,那基本上一年不亏不赚。
但是一旦涨价,在大量的收成中,一年就能赚个一两百万。
这就是后世菜农的普遍生存状态。
这一次江波进献了四种农作物,结果三种死了,唯有大葱生长的非常好。
实际上已经到了收割的季节,可惜在长安外的农庄,根本没有人理会。wWW.ΧìǔΜЬ.CǒΜ
当时从洛阳来到了长安的几个护卫,因为之前看到了番薯小麦大豆的失败,还以为自己学艺不成,打算明年开春回到洛阳,重新向江波学习。
而李世民得到了相关的汇报,也没有多想,直接把这几个护卫撤下来了。
所以当年种植的护卫都走了,现在换成了原本农庄的人看顾。
他们根本没有见过大葱,并不知道大葱已经成熟了。
天空下着雪,哗啦啦的落下来。
大地一片苍白,所有人都躲了起来,外边一个人也没有。
长安试验种植高产量农作物的皇庄一样非常安静,雪花飞落,积少成多,慢慢的越堆越厚。
农庄的管事叫马志远,他此时正躺在自己的房间睡觉。
他老婆坐在一边,给他捶腿,不远处还有一个丫鬟往一个小火炉里添柴。
马志远并不是读书人,他之所以能得到这个差事,是因为他姐姐嫁给了宫里的一个太监的弟弟,进而托关系,成为了这一片皇庄的管事人。
他知道很多人眼馋他的工作,所以一向做事都非常认真,而且也会给上面好处。
这样的情况下,他倒也坐的非常稳妥。
不过今日他不知道怎么回事,总觉得右眼皮跳的厉害。
好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马志远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老爷,你怎么啦?”
马志远摇摇头,又点点头,叹了一口气,“我右眼皮跳的厉害,这……可能会有什么不好的事。”
“老爷吉人自有天相,不用担心。”
马志远白了眼自己婆娘,随后朝丫鬟喊道:“去把马小五喊过来,我找他有事。”
马小五是马志远的族侄,跟着他在皇庄里讨生活。
不久后马小五就赶过来了,马志远随后吩咐马小五回老家看看他老爹老娘的身体。
天气太冷了,他担心自己年迈的父母能不能撑过去。
马小五喜滋滋的领命离开了,这一来一回,得花好几天的时间,虽然是赶路,但他年轻无所谓,而他不需要做事,还有钱拿,还能看看自己家人。
这不就是带薪看望家人吗?
马志远重新躺了下来,他的右眼皮却依旧跳的厉害。
“咦,难道是我大姐和姐夫出事了?”
他还是不敢大意,随后又找来了一个年轻的小伙,让他带一些蔬菜去看望他大姐和姐夫。
如此这般,马志远的心总算是放松一些。
他躺了下来,闭着眼睛睡觉。
不到半个时辰,他猛的坐了起来。
“老爷,你怎么啦?”
马志远满头大汗,转头看了眼婆娘,“我做了一个噩梦,我想……我还是去皇庄转一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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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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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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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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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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