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各地客商,特别今日是月圆之夜,游客更多,很多村庄外的人大老远跑过来,就为了到山上放飞属于自己的孔明灯,向上苍许下自己的愿望。
热情好客的李青兄弟拉着吴枫的手,领着吴枫一行人来到李家。
李家是商贾世家,早在六七十年前乃是半山城响铛铛的大户人家,直到近几十年,家境才跌至中产阶级,这跟清玄大陆崇武有关,身为有钱人在生意之外都喜欢修炼,有钱人的修炼方式和当兵的修炼方式很不相同,有钱人是请修为高的炼丹师把上好的丹药卖给他们,服用丹药和穷人的苦练比起来,当然前者更优秀。
随后,李家便集体花钱购买丹药,没多久李家的家产就被花了很多,直到李青爷爷成为族长,掌管了家族一切事物,李家好武的疯狂劲头才得到打压,李家两三百年的家业才不至于败到精光的地步。
不给钱买丹药,自己父亲虽然身为族长,也不能带头坏了规矩,那没关系,加入门派,没有钱人家不收,给了却不多,人家不用心教,在权衡之后,李青想出了一个注意,浪迹天涯,加入佣兵协会,加上家里给的零花钱,他们的日子过的很是潇洒自由。
李家大门仍然保留着百年前名门望族的霸气,两口座落在大门两旁的狮子,比其他家族的都要大的多,门口站着两个侍卫,分外有神,见到两位常年不着家的少爷回来了,活蹦乱跳的跑进去通知他们老爷去了。
当吴枫等人在李青带领下来到李家大厅时,里面的摆设更是令人惊叹,陈列于大厅两侧架子上的瓷器等古物都是上了年份的真品,正厅无人落座,两侧由两个丫鬟等候,见到有客人到,立即忙碌起来。
欧阳风仰着头一直走到一幅画前才停下脚步,少有聚精会神关注一件东西的欧阳风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宇图来到欧阳风身边站着,吴枫也过来凑热闹,“这不就是一幅山水画吗?”
听到吴枫的话,大为不满的欧阳风扁着嘴,“虽然我对这幅画甚是不解,但绝非将军所言,宇图丞相你可知此画渊源?”
凝视良久的宇图回答道:“此画,如果晚辈没有记错,定是大燕帝国开国之初开国丞相茗都杰作。”
“茗都?”不是大燕人不了解大燕的历史也是情有可原。
宇图解释到:“茗都,乃是当时最有学问之人,在大乱之前,他乃布衣,当时他的名气已经名扬天下,他的诗是游子的洒脱和浪漫,到了中年,大燕帝国国王偶遇茗都,一次谈话,便成了今日的一句佳话,‘有才之士,终究会遇到他的伯乐’,很多史学家把凤坡视为大燕帝国建立的地方,因为大燕帝国第一任国王就是在那里遇见茗都的。”
“你刚才只说到他写的诗很好,没说他的画啊,我怎么看这幅画都一般。”吴枫说的是实话,也不怕身后两位徒弟取笑自己。
宇图再度说道:“茗都年轻时很少画画,流传至今的画都是他晚年的作品,可谓一幅值万金啊。然而这幅画是应该是他隐退后,携同孙子一起游览山川时所画。”
稍稍失去耐心的吴枫说道:“你们这些文人优雅起来可真够文人的,跟我说说这幅画的含义吧。”
“茗都的画可都是极品,跟你这种外行说也说不清楚,挑几个简单的来说吧,每一幅画和每一首诗都是一样的,都是作者想通过这幅画或者这首诗表达当时的情感和思想,你看看这幅画里天上的云,茗都的画精髓所在就是细节,你见过像流水一样的云朵吗?”宇图隔空指着画里的云朵。
看到后,吴枫又问:“那这说明什么呢?”
宇图摇着头讲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即使我知道,我也不会说,因为每个人从一首诗一幅画品味出来的都是不同的。”
颔首点头的吴枫听了宇图的讲解,也明白了此画的意义,似乎是明白了,可转眼间他又忘记了。
宇图讲完,身后传来了一个人的掌声,众人回目看去,梳理整齐乌黑发亮的胡子让人一眼便了解这人很讲究卫生,练武之人的魁梧身材,走路却沉稳的像个文人,再张望整栋宅院,带给人书香世家的气息,绝对和武功不搭边。
“好,很少有人能够一眼便看懂此画乃出自茗都之手,能有如此渊博学识的我们大燕帝国恐怕再无他人了,草民拜见宇丞相。”双手作揖先给宇图行礼,随后才是最高职位的吴枫,按道理要先给吴枫行礼,看着自己父亲有失分寸的行为简直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李青兄弟为此心底里着急。
李青的父亲抬起头才看见吴枫,李青赶紧从父亲身后走到身前,“这是我们的吴将军。”
正是不惑之年的李枯年,挺直腰,一副诗人吟诗的架势,仔细观察了吴枫,“正不亏是天下人传说的那般,草民李枯年拜见吴大将军!”
从不在乎礼仪的吴枫并没有感觉到被人冷落或者被人尊崇的感觉,一笑而过。
李枯年示意诸位将军随便坐,招呼来客坐下后,他乐呵呵的说道:“都是犬子不识礼节,大将军光临寒舍真是有失远迎,此乃茗茶,请将军品品。”接下来是接续和吴枫套近乎,厌烦了虚假的宴会的吴枫一直都是敷衍态度,李枯年也并没有因此冷落吴枫,反倒对吴枫夸赞不已,还解释刚才是因为被宇图丞相说中那画的主人是谁,激动的忘记了分寸,吴枫笑着让他别介意,别放在心上,一个早上的谈话李枯年道歉三次,最后一次吴枫笑着让李觉解释,李觉告诉他父亲吴枫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从来不在乎这些细节,李枯年才算安定下悬着的心。
午宴非常丰盛,一顿饭下来,吴枫对于诗和画还有酒的知识收获良多,筵席上吴枫话语极少,却频频点头,听的是津津有味。
午宴结束,吴枫略施小计撇开了若干人,独自来到半山城山林间散步,此刻正是正午时分,山上的人已经很多,大多是年轻人,一直走到第三座山,吴枫才停下脚步,四周无人迹可寻,没有嘈杂的节日欢乐声,他独自坐在石头上,眺望着遥远的北方。
半山城的北边是一望无际的沙漠,这里是不会下雪的,整个北方也只有这里不会下雪,传说上古时期这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战事,上苍为了惩罚掌管这里的人类,让此地寸草不生。半山城幸亏了这三座连绵大山,挡住了来自沙漠的沙尘暴,因此第三座山面朝沙漠的这面和其他地方都很不相同。
吴枫回忆着在这三座山发生的事情,三座山有不同的名字,第一座叫做无名山,起初它的名字和身后两座山的名字一样,到了大燕开国时被命名为无名山,其中缘由只有知情人士知道,位于中间最高的山峰名叫巫凤山,也就是吴枫遇到不周神族的地方,此刻吴枫身处的是忘沙山,今晚放飞孔明灯最多人的地方是巫凤山。xiumb.com
站在忘沙山的山腰间,眼前是一望无际的沙海,四周是树木沧桑的树林,刮南风的时候,这里安静的只能通过眼前的沙漠来判断起风了。
抛开尘世的喧嚣,躲在无人的寂静角落,但没过多久,还是听到了落单的脚步声靠近。
没等脚步声靠近,吴枫已经知晓来者何人,头也不回,全神贯注于眼前的荒漠。
手里拿着两坛好酒的李觉瞅见吴枫孤单的背影,笑嘻嘻的飞了过来,“师傅,是不是挂念师母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自己有了喜欢安静的习惯,吴枫接过酒坛子,撕开坛子口的纸,大口喝了一口,“你说这荒漠有上千年了?”
“听老人是这样说的,”李觉擦着站着酒的嘴唇,“上次师傅前往古玻城时,绕开了这个沙漠,其实在这沙漠中央有一座城。”
似乎自己正行走绝望的沙漠里,听说沙漠中间有一座城池,好像看到生活下去的希望,吴枫有些兴奋的问:“跟我说说。”
“此城叫做茗都,传说是茗都后人为了纪念茗都而建的。”李觉讲起了故事,吴枫问是真的吗?李觉回答:“起初很多人不了解便认为是真的,其实早在茗都之前,那座城就已经在那里了,准确点说那座城比大燕帝国还老。”感兴趣的吴枫让李觉继续说下去,“我爷爷说此城是上古时期那场战争的中心,那座城存在于上古时期,后来一直有人居住,中间的历史不为人所知,我们知道的也只有大燕开国以来的历史。”
李觉紧接着说:“茗都不仅仅是一个知识渊博的圣人,还是一个功夫很厉害的高人,世人对于他的出生地一直都有猜疑,所有传言都说他出生于今天的茗都,大燕建立之后,他厌烦官场的黑暗和竞争,辞官之后,闲云野鹤般游遍山川河流,我家那幅画也正是那时期画的,在他回到茗都后,民间还流传着很多关于他的传说,说他没有死,只是回到茗都去而已,也有百姓说还见到过他,这都是当时百姓敬仰他而流传的。”
“你的意思是,你也相信茗都出生于茗都?”吴枫侧下头,似乎他的态度很重要。
犹豫着该如何回答的李觉,觉得这个问题再普通不过了,点头称是,“就在茗都在民间消失后不久,茗都的后人在茗都向全清玄大陆下了比武令,凡是门派都可参赛,至今已经有四五百年的历史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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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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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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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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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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