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马车缓缓停在宋府门口,掀开帘子往外一看,大门外只有两座石狮子和两个守门的家丁。
王姨娘的脸就冷了下来,看来大家都忘记了,一月之期已过,今日是六月初一,她回府的日子。
从马车上下来,踩到宋府门前这块大地的时候,王姨娘才觉得踏实了起来。她暗自下决心,再也不要着了宋刘氏的道儿了。
还在说没人看她呢,一个身着水绿色挑纱裙子的少女就款款走上前来。
王姨娘揉了揉眼,这仙女般的人物是哪个府的姑娘呢?
那少女走近后,却笑着喊了她一句,“王姨娘。”
这声音......
王姨娘瞪大了眼,围着宋柔绕了三圈,才相信眼前的事实。
那黄不溜秋、不起眼的丑小鸭宋柔,变美了!
“宋柔?”王姨娘吃惊道:“你怎么会突然变得......”
“姨娘刚回府,还是快些进去吧。”宋柔意有所指地回头往明月院的方向看了一眼,“你不在的时候,发生了挺多事儿的。”
说完,就屈了屈膝,带着春华和秋实走了。
王姨娘犹自惊讶,扭头问身边的嬷嬷,“你觉不觉得,宋柔这丫头,像是变了一个人。”
王嬷嬷看了一眼宋柔离去时那婀娜多姿的背影,重重点头,“老奴觉得是,不仅人漂亮了,气质也不一样了。”
回头看向方才宋柔看的地方,那是明月院。王姨娘微眯了双眼,轻笑一声,“有意思了,一山不容二虎,既然这只老虎已经长了獠牙,那另一只老虎只怕境遇不太好呢。”
王嬷嬷会意一笑,“只怕咱们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二姑娘被欺负狠了,这兔子急了也是要咬人的,二姑娘一反抗一斗争,明月院那位是个没脑子的,哪里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呢。”
“啊,我真是太期待了,”王姨娘低头看着自己黯淡无光的指甲,灰青色的一件常服,弯了弯唇角,“我不在的时候,咱们这个大夫人和大姑娘,到底发生了什么。”
今日风大,昨夜下了一场雨,那水珠还沿着染了青苔的瓦砖上往下淌着,屋檐上挂满了晶莹剔透的水珠,滴落到青石台阶上,便如珠玉落盘一般,清脆悦耳。
这段时日,宋柔一直在忙着看店铺,只是这些店面,合适的店面距离又太远了,距离合适的又太贵了,距离合适不贵的呢,又需要关系才能买。
走走逛逛,她与春华秋实在街边的一家茶摊喝口茶休息。
旁边那一桌的人在说话,声音还老大,她纵然不想听,那些话也进了耳朵。
“秋西街那家脂粉铺倒闭了,现在已经筹备着怎么卖出去了,你打赌输了,说好的请客,该不是就让我在这里喝杯茶吧?”
秋西街的脂粉铺?
宋柔坐直了身子,悄悄竖起了耳朵。
秋西街的地段那可是太好了,就在春熙街和杨柳街的中间,她晚上回府的时候也方便,而且这个地段经常会有巡捕营的人在巡逻,也安全得多。ωωω.χΙυΜЬ.Cǒm
“哎,谁知道那家脂粉铺子如此不争气,竟然撑不过一个月就开不下去了呢,害得我输你这段饭。”
“愿赌服输,你我方才可是去确认过了,那掌柜的的的确确是要卖铺子的,这可做不得假。”
宋柔听了半晌,实在忍不住了,回头问道:“这位公子......咦?”
那谈话的两个人若无其事地把头别到一旁。
宋柔便只能看到他们的后脑勺了,“我想请问一下......你们说的铺子是秋西街哪里呀?”
“好找得很,就你从旁边这里进去,第一个分叉口左拐第一家就是了,那位置,除了进去麻烦了一点,倒是个好地方。”
男子捂着脸,用另一只手给她指了指方向。
然后拉着另一个男子就走了。
宋柔看着这两个奇怪的人,思索了一下问春华,“方才左边那个公子像不像茶楼里踩坏我们伞的那个?”
春华茫然,“啊?姑娘,太久了,婢子没记住啊。”
“秋实,”宋柔又看向橙衣服的小丫鬟,“你看刚才右边那位公子,像不像撞我们马车的那个?”
秋实摇了摇头,“姑娘,婢子当时没注意看。”
宋柔喝下茶杯里最后一点茶,自我怀疑道:“难道是我记错了?”
“许是您记错了呢,”春华道:“婢子们对这两位公子没什么印象的。”
宋柔示意秋实去结账,不打算纠结了,付完账后,便带着两个小丫鬟进了秋西街去看那家脂粉铺子了。
在她走后没多久,一家糕点铺子里走出来两个人,正是刚才和宋柔说话的高个子和矮个子。
高个子拍了拍胸脯,“吓死了,还以为宋姑娘认出来了。”
矮个子也是惊魂未定,“说明我们两个伪装得还不太好,每一次见宋姑娘,咱们这个打扮都得不一样,让她看不出来才行。”
高个子叉着腰,感慨道:“我算是知道为什么苏公子费心费力地对这宋姑娘了,你有没有发现,宋姑娘越来越好看了。”
矮个子很是认同地点了点头,“是的。”
两个人看着宋柔带着丫鬟消失在了秋西街的入口处,便放心离去了。
宋柔按照方才那个男子说的地点找了过去,果然就看到了一家脂粉铺子,里面只有一个撑着头打瞌睡的女掌柜,和一个与蚊子做着生死斗争的小厮。
轻轻咳嗽了一声,那女掌柜猛地从柜台抬起头来,一看到面前站了一位眸若秋水、唇如点樱的美人,她那骨子里的敬业就不由自主地散发了出来。
女掌柜霸气地将耳边的碎发别了过去,然后眯着眼将宋柔打量了一番,得意一笑道:“这位姑娘,我们这里有红得像牡丹花的新品胭脂,保准您涂上去后那可真是容光焕发羡煞众人啊。”
宋柔轻轻挑眉,“你如何就知道我要红得像牡丹花的胭脂?我今日穿的水绿色衣裙,不应该搭配淡雅一些的吗?”
宋柔拿起手中的桃花唇脂,对着她笑了笑。
女掌柜忽然敛去笑容,试探着道:“您应该不是来选胭脂水粉的,是想来盘铺子的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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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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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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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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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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