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在大唐猎妖军当伙夫>第105章 哎呀老崔呀,我开始喜欢你了
  陈玄帆也不可能一夜之间就变成计谋百出的智多星。

  不过一番搜肠刮肚之下,还是让他想出来了几个馊主意。

  第二天一早,太阳出来了。

  微风和煦,又是一响晴天。

  叫上熊正正和朱光等人,陈玄帆先把黄七郎送来的鸡先收拾干净都给炖了。

  这东西呀,还是吃到肚子里安心。

  到时候就是让还,吐都吐不出来。

  早就消化干净了。

  黄七郎说它的这五只灵种乌鸡养了六年,看个头的确有些像。

  虽然是母鸡,却比一般的大鹅都大上一圈。

  当然肯定不只是喂得年头久了,和品种也有关系。

  一般的鸡可长不了这么大,这么重。

  要上称的话,一只得有二三十斤沉。

  所以,一口大锅炖上一只,刚刚好。

  也幸好是这么大的鸡,五只连皮带骨有过百斤的肉。

  不然要是普通的鸡,一只三五斤的,一百多个大肚汉,一人也就分上一口吃,非得打起来不可。

  拔下来的鸡毛都闪着光泽,看着很是漂亮。

  五只乌鸡,两白三黑,羽毛在阳光下有五彩之光,尤其是尾羽和翅羽,颇有些流光溢彩的意思。

  陈玄帆也没舍得丢,这玩意儿做成鸡毛毽子,等兄弟们闲的时候玩一玩也是个乐子。

  刘一勇对此很是支持。

  一群大男人待在一块,不自己找点乐子,就要出乱子了。

  军卒里还真有人会这手艺,就把鸡毛都拿了过去。

  捡出最漂亮的十几根,陈玄帆留了下来。

  半尺多长的鸡毛,插在帽子上或者别的地方做装饰,更加的合适。

  可以用来当礼物,惠而不费。

  听说文人墨客还有些风雅之士,会用鸡毛做扇子。

  羽扇纶巾谈笑间,横刀立马万军前。

  不一样的浪漫和豪迈,是大唐好男儿的志向与追求。

  再怎么说这也是灵种乌鸡的鸡毛,留下以后肯定能用得上,就别糟践了。

  这一顿早饭吃的,一片狼藉之下,是盆干碗净锅。

  蒸的大米饭泡着鸡汤,口淡的直接吃。口重的就着点了胡麻油放了醋用小葱丝拌的小咸菜,一个个吃的眉开眼笑不亦乐乎。

  灵种乌鸡别的不说,这味道是真香。

  本身老母鸡汤味道就好,可跟灵种乌鸡的味就不能比了。

  这种乌鸡煮出来的鸡汤,浓郁中带着一点粘稠。

  入口微烫顺滑,汤鲜味美。

  陈玄帆还放了一点黄芪枸杞红枣,这些都是他从安阳县卢仵作的药库里翻出来的。

  品质没得说。

  比不得灵药,可炖鸡汤也凑合了。

  另外就只放了一点点的盐,和一些姜片花椒。

  吃的就是一个鲜美。

  而且这汤还油而不腻,看着飘着油花,喝到嘴里却极为清爽。

  更难得的是肉质鲜嫩,一点都不柴。

  陈玄帆边吃边点头,这灵种乌鸡恐怕也是挑选过的品种,得是好吃能入口的,才会被精心饲养。

  肉和汤里的确有一丝丝的灵气,不过对他来说也就是丹田灵种转上一两天,引纳入体内的量。

  算是聊胜于无吧。

  对其他军卒来说,却是感觉十分舒畅,便如饮美酒两三杯,微醺不醉;看美景才入目,心情愉悦。

  这是灵力入体,对身体和神魂的好处。

  他们虽然是修行武道功法,无法运转练气功法主动导引灵力。但灵气入体,就会在人的呼吸之间,顺应血脉流向,在人体内滋养五脏蕴养神魂。

  人身所谓魂魄,附气之神为魂,附形之灵为魄。

  灵魂体魄本为一体。

  三魂之天地人,魂在人身之外为魂,入人身五脏六腑为魄。

  经书上说,神魂附气游走,入血温养。动则为阳,静则为阴。昼行于阳,夜憩于阴。

  陈玄帆的理解,就是神魂在白天会顺着气血沿着人体周天溜达,等到了晚上溜达累了,就会找地方休息。

  最喜欢溜达的是人魂。

  天魂居于泥丸宫内,也就是上丹田。

  地魂为幽精,居于下丹田。

  人魂住在中丹田。

  前面两个基本不动,偶尔在人体内外走走逛逛,有时候随人魂而动。

  只要人魂在体镇守,它们哥俩就歇着。

  人魂不守舍的时候,地魂会出来接管。

  这时候人就全凭本能行事,神志不清。

  不过人熟睡的时候,天魂地魂会四处游荡。练气士的养神境,这两魂会逐渐强壮而有所感,陈玄帆之前做的那个意有所指的梦,就是因为他的练气修为,从练气入体到了养神之境。

  地魂有感,天魂示警。

  神魂溜达到五脏六腑,为体魄,有七。

  七魄:吞贼,尸狗,除秽,臭肺,雀阴,非毒,伏矢。

  五脏六腑,五脏具体指心、肝、脾、肺、肾的总称,而六腑具体指胆、小肠、胃、大肠、膀胱、三焦的总称。

  神魂入脾肺和三焦之外的腑,便成七魄。

  灵气入体滋养內练,人自然会感觉舒服。

  肝藏血,血舍魂,魂以血为休养之所。www.xiumb.com

  也就是说,神魂无论是溜达还是休息,都和肝有关。

  后世也有费神伤肝的说法。

  所以人不能跟自己犟,刚睡觉得睡觉,该休息得休息。

  不然就会神魂匮乏,耗损精神血气。

  另外人魂性质活跃,夜居于肝,也往来于心肾。

  肾藏精,精舍志。者,心中之士,把守门户。

  肝在五行之中属木,喜条达舒展,也就是念头通达。

  所以人主要是得自己想得开,多忧思少安眠,为取死之道。

  另外灵气还能清扫五脏六腑,令人神清气爽,尤其是从心肺而入肝内。

  五脏为人魂之舍,肝为主卧,住的地方明净敞亮,神魂自然爽利灵动。

  虽然只有一丝丝,但军卒们气血充沛,心情愉悦之下,呼吸有力而使得灵气能在体内大周天多循环上几圈,还是有所收获。

  一个个吃完了嘴还没擦干净,就开始惦记着下一顿。

  苟四一手剔着牙,一手背在身后,晃晃悠悠的来找陈玄帆,开口就是:“伙长,咱下回啥时候再吃鸡鸭?”

  把陈玄帆问的都愣了,好家伙,这是吃上瘾了呀。

  不由笑骂道:“呵,苟爷呀,这东西咱们的那点饷银可吃不起,想吃啊?得找别的门路。”

  “知道,这好东西肯定不多,想要弄到得有手段。”苟四把嘴一咧,对着陈玄帆殷勤的笑道,“可咱不是有你陈伙长吗?对不对?这吃个小鸡,那还不是手到擒来吗?”

  “你小子少在这给我灌迷魂汤,这不是什么小鸡。”陈玄帆虽然不吃这套,嘴却也跟着咧了起来,笑着问苟四:“四儿,你知道这灵种乌鸡是哪来的吧?”

  “知道,队正说了,昨天有个黄鼠狼精找咱们办事,带了五只鸡当上门礼。”苟四眨巴着小眼睛,觉得陈玄帆这话似乎是有别的意思,一笑说道,“伙长,是不是有事让我去办?直说就是,有用得着我苟四的地方,你只管吩咐。”

  “行,一点就透。”陈玄帆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那等会儿去县城,算你一个,把毛三和王两也给我叫上。这想吃今天这样的乌鸡,还得着落在黄七郎身上。他找咱们帮忙的事儿,要是能办成……”

  “不必多说,明白!”苟四转身就走,小跑着去叫人。

  这小子,听到吃鸡眼睛都发光。

  说不定和黄七郎能有点亲缘关系。

  “正正,锅碗瓢盆留给别人洗,收拾一下,准备给我走。”陈玄帆回头接着码人。

  “好嘞!”

  接着陈玄帆抱着大碗,边喝边在院子里转悠。

  找合适的人选。

  看到端正坐在桌前用饭的崔霁,他眼睛一亮。

  军卒们吃饭多半就是找个地方,一蹲,抱着碗边说话边往嘴里扒拉。

  看看人家,腰背挺得笔直,坐下的时候两腿之间自然分开,手臂拿碗和拿筷子的角度都像是精心调整过一样。

  吃饭速度一点都不慢,但看着却斯文有礼,赏心悦目。

  一看仪态气质就是不凡。

  这样的气度霍山身上也有,可他就没有崔霁身上端着的这个劲儿。

  霍山给人的压迫感是来自他身上如山岳风雷一般的气势,而崔霁则是温和有礼中高高在上的姿态,让人不敢小觑于他。

  前者是把快刀斩乱麻,后者是绵里藏针。

  陈玄帆现在需要的就是绵里藏针。

  他走了过去,手肘杵了一下崔霁的后背,喊人家:“老崔呀。”

  “……陈伙长,有事找我?”崔霁被他冷不丁的一杵子,撞的身体猛地前倾,再听这称呼就是眼皮一跳。

  “嗯,老崔,等会儿跟我一起走一趟?”陈玄帆嘻嘻笑问道。

  “去县城?”崔霁挑眉。

  “没错。”陈玄帆点头。

  “为什么找我?”崔霁好奇的问道。

  “找你有用。”陈玄帆扒拉了两口饭。

  崔霁闻言顿了一下,被这个回答了又像是没回答的答案弄的一愣,随即一笑,道:“要让我干什么?”

  “嗯……老崔呀,我们这次要和清河县的富户们打交道,而我想在他们的宅院里多留上一段时间,待得时间越长越好,最好是能有一整天。在这期间,你得想办法稳住主人家。”陈玄帆用筷子揉了揉下巴,想了想说道。

  “陈伙长,你觉得我能办到?”崔霁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却微微一笑,问了陈玄帆这么一句。

  “我觉得你能,不然我来找你做什么?”陈玄帆反问道。

  这件事儿很重要,但能办到的人就是霍山崔霁金少爷这些,世家公子身份的家伙。

  原因很简单,要拖住时间,就得掌握主动让对方不敢怠慢,还得有技巧,让对方无法拒绝和回避,必须作陪待客。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身份地位上就不能低。

  而且还得压得住阵势,不能让对方看轻了。

  但是在没有真凭实据之前,不能用兴师问罪的理由上门,免得被反将一军骑虎难下。

  这虽然有些不爽快,可做事也不能只图一时之爽。到时候万一什么都没查出来当场被人架住了,那就是任凭人家架在火上烤了。

  想要几分熟就几分熟。

  猎妖军是大唐的猎妖军,又不是外族侵略的驻军,大唐也没那玩意。

  欺压良善百姓的帽子不能随便让人家扣头上。

  不好看。

  得要脸。

  所以还是得稳妥一些。

  这时候霍山和金少爷几不合适了。一个太硬,一个太跳脱,金少爷还有些小孩子的张扬,压不住场子。

  他们两的那个性子,也耐不住去和人扯皮。

  崔霁,可太合适了。

  这活,就得他来干。

  陈玄帆怎么看他,怎么都觉得他能胜任这项工作。

  “好,”崔霁沉思一瞬,点头笑道,“有陈伙长这话,我便勉力一试。”

  “别谦虚了,我知道你肯定能办到。”陈玄帆不拿自己当外人,重重的拍了一下崔霁的肩膀,以示看重。

  然后刚要走,又想起来什么,回头问道:“对了,老崔,你和清河崔家有亲吗?”

  “……这和我要做的事有何关系?”崔霁不答反问。

  “也没什么关系。”陈玄帆道,“不过你要是有亲,咱就能多一个攀亲的名义,说不定你还能住下。而且这清河县崔家接待自家亲戚的宴席,那得是最好的吧?好酒好菜杀猪宰羊,啊,对吧?”

  “……”崔霁也是没想到,陈玄帆对蹭吃蹭喝还有要求。

  要求还不低。

  不过想了想,他轻笑道:“伙长放心,就是没亲,他崔家待咱们的宴席,也得是最好的。”

  “哎呀老崔呀!”陈玄帆一乐,“我开始喜欢你了老崔!”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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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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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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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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