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番搜肠刮肚之下,还是让他想出来了几个馊主意。
第二天一早,太阳出来了。
微风和煦,又是一响晴天。
叫上熊正正和朱光等人,陈玄帆先把黄七郎送来的鸡先收拾干净都给炖了。
这东西呀,还是吃到肚子里安心。
到时候就是让还,吐都吐不出来。
早就消化干净了。
黄七郎说它的这五只灵种乌鸡养了六年,看个头的确有些像。
虽然是母鸡,却比一般的大鹅都大上一圈。
当然肯定不只是喂得年头久了,和品种也有关系。
一般的鸡可长不了这么大,这么重。
要上称的话,一只得有二三十斤沉。
所以,一口大锅炖上一只,刚刚好。
也幸好是这么大的鸡,五只连皮带骨有过百斤的肉。
不然要是普通的鸡,一只三五斤的,一百多个大肚汉,一人也就分上一口吃,非得打起来不可。
拔下来的鸡毛都闪着光泽,看着很是漂亮。
五只乌鸡,两白三黑,羽毛在阳光下有五彩之光,尤其是尾羽和翅羽,颇有些流光溢彩的意思。
陈玄帆也没舍得丢,这玩意儿做成鸡毛毽子,等兄弟们闲的时候玩一玩也是个乐子。
刘一勇对此很是支持。
一群大男人待在一块,不自己找点乐子,就要出乱子了。
军卒里还真有人会这手艺,就把鸡毛都拿了过去。
捡出最漂亮的十几根,陈玄帆留了下来。
半尺多长的鸡毛,插在帽子上或者别的地方做装饰,更加的合适。
可以用来当礼物,惠而不费。
听说文人墨客还有些风雅之士,会用鸡毛做扇子。
羽扇纶巾谈笑间,横刀立马万军前。
不一样的浪漫和豪迈,是大唐好男儿的志向与追求。
再怎么说这也是灵种乌鸡的鸡毛,留下以后肯定能用得上,就别糟践了。
这一顿早饭吃的,一片狼藉之下,是盆干碗净锅。
蒸的大米饭泡着鸡汤,口淡的直接吃。口重的就着点了胡麻油放了醋用小葱丝拌的小咸菜,一个个吃的眉开眼笑不亦乐乎。
灵种乌鸡别的不说,这味道是真香。
本身老母鸡汤味道就好,可跟灵种乌鸡的味就不能比了。
这种乌鸡煮出来的鸡汤,浓郁中带着一点粘稠。
入口微烫顺滑,汤鲜味美。
陈玄帆还放了一点黄芪枸杞红枣,这些都是他从安阳县卢仵作的药库里翻出来的。
品质没得说。
比不得灵药,可炖鸡汤也凑合了。
另外就只放了一点点的盐,和一些姜片花椒。
吃的就是一个鲜美。
而且这汤还油而不腻,看着飘着油花,喝到嘴里却极为清爽。
更难得的是肉质鲜嫩,一点都不柴。
陈玄帆边吃边点头,这灵种乌鸡恐怕也是挑选过的品种,得是好吃能入口的,才会被精心饲养。
肉和汤里的确有一丝丝的灵气,不过对他来说也就是丹田灵种转上一两天,引纳入体内的量。
算是聊胜于无吧。
对其他军卒来说,却是感觉十分舒畅,便如饮美酒两三杯,微醺不醉;看美景才入目,心情愉悦。
这是灵力入体,对身体和神魂的好处。
他们虽然是修行武道功法,无法运转练气功法主动导引灵力。但灵气入体,就会在人的呼吸之间,顺应血脉流向,在人体内滋养五脏蕴养神魂。
人身所谓魂魄,附气之神为魂,附形之灵为魄。
灵魂体魄本为一体。
三魂之天地人,魂在人身之外为魂,入人身五脏六腑为魄。
经书上说,神魂附气游走,入血温养。动则为阳,静则为阴。昼行于阳,夜憩于阴。
陈玄帆的理解,就是神魂在白天会顺着气血沿着人体周天溜达,等到了晚上溜达累了,就会找地方休息。
最喜欢溜达的是人魂。
天魂居于泥丸宫内,也就是上丹田。
地魂为幽精,居于下丹田。
人魂住在中丹田。
前面两个基本不动,偶尔在人体内外走走逛逛,有时候随人魂而动。
只要人魂在体镇守,它们哥俩就歇着。
人魂不守舍的时候,地魂会出来接管。
这时候人就全凭本能行事,神志不清。
不过人熟睡的时候,天魂地魂会四处游荡。练气士的养神境,这两魂会逐渐强壮而有所感,陈玄帆之前做的那个意有所指的梦,就是因为他的练气修为,从练气入体到了养神之境。
地魂有感,天魂示警。
神魂溜达到五脏六腑,为体魄,有七。
七魄:吞贼,尸狗,除秽,臭肺,雀阴,非毒,伏矢。
五脏六腑,五脏具体指心、肝、脾、肺、肾的总称,而六腑具体指胆、小肠、胃、大肠、膀胱、三焦的总称。
神魂入脾肺和三焦之外的腑,便成七魄。
灵气入体滋养內练,人自然会感觉舒服。
肝藏血,血舍魂,魂以血为休养之所。www.xiumb.com
也就是说,神魂无论是溜达还是休息,都和肝有关。
后世也有费神伤肝的说法。
所以人不能跟自己犟,刚睡觉得睡觉,该休息得休息。
不然就会神魂匮乏,耗损精神血气。
另外人魂性质活跃,夜居于肝,也往来于心肾。
肾藏精,精舍志。者,心中之士,把守门户。
肝在五行之中属木,喜条达舒展,也就是念头通达。
所以人主要是得自己想得开,多忧思少安眠,为取死之道。
另外灵气还能清扫五脏六腑,令人神清气爽,尤其是从心肺而入肝内。
五脏为人魂之舍,肝为主卧,住的地方明净敞亮,神魂自然爽利灵动。
虽然只有一丝丝,但军卒们气血充沛,心情愉悦之下,呼吸有力而使得灵气能在体内大周天多循环上几圈,还是有所收获。
一个个吃完了嘴还没擦干净,就开始惦记着下一顿。
苟四一手剔着牙,一手背在身后,晃晃悠悠的来找陈玄帆,开口就是:“伙长,咱下回啥时候再吃鸡鸭?”
把陈玄帆问的都愣了,好家伙,这是吃上瘾了呀。
不由笑骂道:“呵,苟爷呀,这东西咱们的那点饷银可吃不起,想吃啊?得找别的门路。”
“知道,这好东西肯定不多,想要弄到得有手段。”苟四把嘴一咧,对着陈玄帆殷勤的笑道,“可咱不是有你陈伙长吗?对不对?这吃个小鸡,那还不是手到擒来吗?”
“你小子少在这给我灌迷魂汤,这不是什么小鸡。”陈玄帆虽然不吃这套,嘴却也跟着咧了起来,笑着问苟四:“四儿,你知道这灵种乌鸡是哪来的吧?”
“知道,队正说了,昨天有个黄鼠狼精找咱们办事,带了五只鸡当上门礼。”苟四眨巴着小眼睛,觉得陈玄帆这话似乎是有别的意思,一笑说道,“伙长,是不是有事让我去办?直说就是,有用得着我苟四的地方,你只管吩咐。”
“行,一点就透。”陈玄帆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那等会儿去县城,算你一个,把毛三和王两也给我叫上。这想吃今天这样的乌鸡,还得着落在黄七郎身上。他找咱们帮忙的事儿,要是能办成……”
“不必多说,明白!”苟四转身就走,小跑着去叫人。
这小子,听到吃鸡眼睛都发光。
说不定和黄七郎能有点亲缘关系。
“正正,锅碗瓢盆留给别人洗,收拾一下,准备给我走。”陈玄帆回头接着码人。
“好嘞!”
接着陈玄帆抱着大碗,边喝边在院子里转悠。
找合适的人选。
看到端正坐在桌前用饭的崔霁,他眼睛一亮。
军卒们吃饭多半就是找个地方,一蹲,抱着碗边说话边往嘴里扒拉。
看看人家,腰背挺得笔直,坐下的时候两腿之间自然分开,手臂拿碗和拿筷子的角度都像是精心调整过一样。
吃饭速度一点都不慢,但看着却斯文有礼,赏心悦目。
一看仪态气质就是不凡。
这样的气度霍山身上也有,可他就没有崔霁身上端着的这个劲儿。
霍山给人的压迫感是来自他身上如山岳风雷一般的气势,而崔霁则是温和有礼中高高在上的姿态,让人不敢小觑于他。
前者是把快刀斩乱麻,后者是绵里藏针。
陈玄帆现在需要的就是绵里藏针。
他走了过去,手肘杵了一下崔霁的后背,喊人家:“老崔呀。”
“……陈伙长,有事找我?”崔霁被他冷不丁的一杵子,撞的身体猛地前倾,再听这称呼就是眼皮一跳。
“嗯,老崔,等会儿跟我一起走一趟?”陈玄帆嘻嘻笑问道。
“去县城?”崔霁挑眉。
“没错。”陈玄帆点头。
“为什么找我?”崔霁好奇的问道。
“找你有用。”陈玄帆扒拉了两口饭。
崔霁闻言顿了一下,被这个回答了又像是没回答的答案弄的一愣,随即一笑,道:“要让我干什么?”
“嗯……老崔呀,我们这次要和清河县的富户们打交道,而我想在他们的宅院里多留上一段时间,待得时间越长越好,最好是能有一整天。在这期间,你得想办法稳住主人家。”陈玄帆用筷子揉了揉下巴,想了想说道。
“陈伙长,你觉得我能办到?”崔霁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却微微一笑,问了陈玄帆这么一句。
“我觉得你能,不然我来找你做什么?”陈玄帆反问道。
这件事儿很重要,但能办到的人就是霍山崔霁金少爷这些,世家公子身份的家伙。
原因很简单,要拖住时间,就得掌握主动让对方不敢怠慢,还得有技巧,让对方无法拒绝和回避,必须作陪待客。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身份地位上就不能低。
而且还得压得住阵势,不能让对方看轻了。
但是在没有真凭实据之前,不能用兴师问罪的理由上门,免得被反将一军骑虎难下。
这虽然有些不爽快,可做事也不能只图一时之爽。到时候万一什么都没查出来当场被人架住了,那就是任凭人家架在火上烤了。
想要几分熟就几分熟。
猎妖军是大唐的猎妖军,又不是外族侵略的驻军,大唐也没那玩意。
欺压良善百姓的帽子不能随便让人家扣头上。
不好看。
得要脸。
所以还是得稳妥一些。
这时候霍山和金少爷几不合适了。一个太硬,一个太跳脱,金少爷还有些小孩子的张扬,压不住场子。
他们两的那个性子,也耐不住去和人扯皮。
崔霁,可太合适了。
这活,就得他来干。
陈玄帆怎么看他,怎么都觉得他能胜任这项工作。
“好,”崔霁沉思一瞬,点头笑道,“有陈伙长这话,我便勉力一试。”
“别谦虚了,我知道你肯定能办到。”陈玄帆不拿自己当外人,重重的拍了一下崔霁的肩膀,以示看重。
然后刚要走,又想起来什么,回头问道:“对了,老崔,你和清河崔家有亲吗?”
“……这和我要做的事有何关系?”崔霁不答反问。
“也没什么关系。”陈玄帆道,“不过你要是有亲,咱就能多一个攀亲的名义,说不定你还能住下。而且这清河县崔家接待自家亲戚的宴席,那得是最好的吧?好酒好菜杀猪宰羊,啊,对吧?”
“……”崔霁也是没想到,陈玄帆对蹭吃蹭喝还有要求。
要求还不低。
不过想了想,他轻笑道:“伙长放心,就是没亲,他崔家待咱们的宴席,也得是最好的。”
“哎呀老崔呀!”陈玄帆一乐,“我开始喜欢你了老崔!”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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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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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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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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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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