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是个出了名的守财奴,吝啬鬼,为人不讨喜,但由于做出来的羊汤味道鲜美,回味无穷,以至于登门吃食的回头客络绎不绝。
许知秋路过羊肉汤馆门前的时候,目光顺着店门朝里瞥了一眼,随后驻足良久,迈步走了进去。
此时已是傍晚,汤馆内的食客有不少,许知秋找了个临近门口的空位坐下,对账台后面正在看账本的老板说道:
“老板,劳烦给我来碗羊肉。”
说着,掏出两枚铜钱放在桌面上。
汤馆老板年过六旬,身材消瘦,留着两撇八字胡,他抬头瞅了一眼许知秋,顺便又扫了一眼桌面上的两枚铜币,而后默不作声地继续核对账本。
见老板不理会自己,许知秋也不生气,再次开口道:“老板,劳烦给我来碗羊肉。”
声调比先前高上一截。
汤馆老板合上账本,抬头看着许知秋回应道:“两文钱只能吃素面。”
许知秋摇了下头,微笑着说道:“我不吃面,我要吃羊肉。”
闻言,汤馆老板皱起眉头,加重语气重复道:“两文钱只能吃素面!”
许知秋充耳不闻,仍旧自顾自地说道:“我要吃羊肉。”
估计是有些烦了,汤馆老板没好气地骂道:“后生,你也配吃羊肉,羊肉是给有钱人吃的。”
听老板如此说,许知秋也并未恼怒,拿回桌面上的铜钱便回家了。
………
第二天,同样的时间,许知秋又来到了羊汤馆。
他还是坐在靠门口的位置,丢下两枚铜钱,向老板索要一碗羊肉。
羊汤馆老板懒得再去理会他,头也未抬地挥挥手,示意他赶紧滚蛋。
许知秋也不赖着,起身就走。
………
第三天,仍是同样的时间,许知秋再次准时来到羊汤馆。
这一次,汤馆老板的态度却忽然转变了。
许知秋刚挨着凳子,甚至没来得及开口,汤馆老板便已经把盛满羊肉的汤碗放在他的面前,一脸献媚道:
“许家公子,你可算是来了,我都在这儿等候您多时了,来来来,快尝尝,这是我特意为您准备的羊肉汤,里面的羊肉都是上好的肋条肉,肥瘦相间,味道绝对鲜美。”
说着,主动拿起一双筷子递了过去。
许知秋接过筷子却又放下,似笑非笑地看着汤馆老板。
老板被看得有些不自在,露出一个比哭还丑的笑容,嘴唇动了动,有心想要说些什么,可又不知如何开口。
许知秋忽而问道:“老板知道我是谁?”
老板愣了一下,许是没想到会有这样的问题,旋即点头说道:“哪儿能不知道嘞,许公子家离我这小店也就隔着几条街的距离,说起来,咱们也算是街坊邻居,您年少时被青阳宗收为弟子,我还曾去府上喝过喜酒呢。”
“既然如此,为何老板三日间会有三种态度?”许知秋意有所指地问。
“啊这……”老板脸色一僵,支支吾吾不知该如何回答。
总不能直言不讳道,其实我是个势利眼儿,听说你根基被废,如丧家犬般被赶了回来,所以便懒得讨好你,只是今日有所求,不得不如此。
这话是万万说不出口啊!
可即便老板不说,许知秋也心如明镜,继而又问道:“可是玄云观的老道长将我的事儿给说了出来?”
“是他没错,”老板回答地没有犹豫,“那老道在醉春楼玩鲍的时候,将许公子的遭遇讲给了小凤仙听,以至于有不少人都知晓了。”
醉春楼?
小凤仙?
道士也能逛窑子?
许知秋心中讶异,稍作停顿,道:“既然老板已经听说了我的事情,今日又何故请我吃羊肉?”
汤馆老板尴尬地笑了笑,以手掩口,小声道:“许公子,我想您心里定是清楚的。”
许知秋再次停顿了一会儿,才说道:“想必是老板在昨晚看到了某些不干净的东西,我说得没错吧?”
“没错,没错,许公子真乃神人也。”老板满脸堆笑,说着漂亮的奉承话儿,只是眼睛里却有着怎么也藏不住的惊恐和后怕。
沉默两息,老板叹了口气,拱手道:“昨日夜里,我险些在家中丧命,劫后余生,心中第一时间便想到了许公子,我猜您保准儿是从我身上看到了点什么,所以才会用两文钱来我这小店里吃羊肉,以此来有意提醒我,可惜我孙大宝愚昧蠢笨犹不自知,还望许公子勿怪,勿怪呀!”
许知秋笑而不语,没有回应。
前天傍晚路过羊肉汤店时,他的确看到孙大宝身上有黑气缠绕,这才进店观察。
依据两世间的记忆,红气是妖,黑气是鬼,那么孙大宝应当是被鬼怪纠缠了。
不过黑气只如发丝般细长,该是最弱的游魂境野鬼。
既然不是恶鬼,也不是厉鬼,许知秋便也没有主动告知。毕竟两世为人,他很清楚一个道理:自己送上门的待遇和别人求上门的待遇可绝对不一样。
见他没有吭声,汤馆老板孙大宝搓了搓手,续道:“许公子,您曾在青阳宗修炼,想来对付这些脏东西应该还是有些办法的,只要您肯帮我,报酬定然会让您满意。”
许知秋闻言,仍旧是没有吭声,倒是笑意浓上了几分。
孙大宝想了想,伸出两根手指,咬牙道:“这事儿若是上报官府,请天卫阁的修士来解决,虽说是不要钱,可也少不了十七八两的茶水费,而且还要等些日子,谁不知道那些大人物天天忙得很,如果许公子能帮俺解决,我就直接出钱二十两银子,如何?”
二十两!
许知秋心中颇为惊讶,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乾元王朝境内的物价比较稳定,十文钱便可买上一斗米,二十两银钱可抵得上寻常百姓家两年的生活用度。琇書蛧
看来孙大宝这些年挣了不少钱。
许知秋是个知足的人,觉得二十两银子已是不少,便点头应了下来,虽然如今重新修炼的时日只有半年,但对付游魂境的野鬼也还是不成问题。
孙大宝见有戏,顿时心中大喜,将自己昨晚的遭遇全部讲述了一遍。
昨日亥时,忙活了一天的孙大宝没有如往常那般去醉春楼品鲍,而是早早就回到家里准备休息,毕竟年纪大了,经常弹尽粮绝,需要休养。
可是刚躺床上没多久,孙大宝就听到卧室内有女子的谈笑声,问孙大宝愿不愿意与她共度春宵,孙大宝心中惊异,起床顺着声音寻找,最后发现那女子的声音竟然来自墙上的一幅画卷。
那是三日前孙大宝从一位古董商手里淘来的画卷,画得是一位胸怀天下、坦诚相见的绝美女子,孙大宝当时被鬼怪迷了心窍,见到画中女子说话也不觉得害怕,露出猪哥相地盯着画卷。
然后,画卷内伸出一双白皙透亮的手臂,死死掐住孙大宝的脖子,似乎是想要把他掐死。
就在孙大宝快要窒息而亡的时候,多年前去庙里求来得护身符救了自己一命,这才醒悟过来,逃过一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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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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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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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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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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