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爱华是个男人,在挑选服装上压根没什么眼光,必须她亲自去挑。
不然的话,她这服装生意根本做不下去。
问题是,她现在不能再跟车,要想去南方挑货,就只能坐火车过去。
不说现在的火车很不舒服,车上人还多,而且她一个女人独自上路,很容易遇到拐子。
戚兰珠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只觉得愁眉苦脸。
她怎么就穿越到了这种破地方呢?
还是这种糟糕的身份!
既不是全家护着的团宠,也没有金手指,什么都得靠自己,真是太难了。
更难的是,现在的治安太糟糕了。
做生意还老是被人看不起。
好在经过了她这一年多的调养后,这具身体总算是能看了。
原主其实长得挺漂亮的,又很有书卷气,只可惜遇人不淑,嫁了个渣男。
那渣男不仅家暴,还是个恶心的流氓!
当初就是靠着强行占了原主便宜,原主不敢反抗,又没了清白,怕那渣男说出去,这才傻乎乎地嫁给了他。
戚兰珠每每回想起原主的这段记忆,就恨不得把原主给打醒!
她穿越的时间太晚了。
要是穿越到原主被那臭流氓欺负之前多好?既能保住清白,又没有后面那些麻烦。
虽然她后来收拾了赵家那帮畜生,可是只要一想到原主被那家畜生糟蹋了好几年,她就觉得恶心。
更糟心的是,这原主虽然是城里来的知青,家里人却也是一家子极品。
她的生父和生母早就离婚了,生父据说是下-放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她那生母带着她改嫁,对二婚丈夫的继子继女比对她这个亲生女儿好多了。
还总是委屈原主这个亲生女儿,去讨好继子继女。
后来更是把工作都给了继女,反倒让原主这个亲生女儿下乡。
这种生母,哪里靠得住?
至于那个不知道在哪儿的生父就更别说了。
戚兰珠想起原主的生父,心里更加郁闷。
她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那位便宜父亲下-放后,还想过找到他,结果偷偷调查了一番,居然发现那人犯了事,早就成了通缉犯!
这种父亲她哪里敢认?
只能装作不知道了。
所以现在的她,其实就跟孤儿差不多,偏偏还有四个便宜女儿需要她养。
想到那四个可怜巴巴的小丫头,戚兰珠倒也狠不下心不管她们。
只是她一个女人真的太难了。
别人看她只是一个女人,没个男人护着,都跑来欺负她。
戚兰珠正想着,就听见外面又传来混混闹事的声音。
她烦躁地皱起眉头,正要起身出去,就看见店里的小妹慌慌张张地跑进来:“兰姐不好了,那些人又来了!”
戚兰珠的脸色更加难看,有些郁闷地扫了小妹一眼。
外头的声音那么大,她又不是听不见,用得着特地跑来跟她说吗?
别以为她不知道,这人就是故意找借口躲进来。
但她也不好说什么,直接阴沉着脸走了出去。
才走了没几步,就看见那几个混混跑到店里,随手拨弄起她店里挂着的衣服。
他们嘴里还叼着烟,烟头冒着火光,看得戚兰珠柳眉倒数。
她大步走过去,果然一靠近就闻到一股子难闻的烟味。
如今条件简陋,店铺里的通风也一般,那股子烟味飘在空气里,很久都散不去。
戚兰珠闻着那味道,心里的怒火就翻涌个不停。
要是让他们多待会儿,怕是整个店里都是这种难闻的烟味,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散掉。
顾客进来闻着这种味道,哪可能喜欢她的衣服?
戚兰珠想到这里,就不满地问:“几位有什么话,不如去外面说?”
“哟,赶我们走啊?”
“我们不想去外面怎么办?”
“对啊,我们就觉得你这店里待着舒服。”
“看看,都是女人的衣服,多好看啊。”
“要我说,还是咱们戚老板长得好看。”
“就是,看看戚老板这身段儿,这就是盘靓条顺!”
“戚老板,听说你离婚了,你看我怎么样啊?”
这些混混一个个吊儿郎当,嘴上也很不干净,还嘻嘻哈哈的,让戚兰珠很是看不顺眼。
她可看不上这些站没站相的男人。
段爱华比他们强多了。
想到段爱华,她就觉得心口发疼。
她第一次遇到段爱华的时候,正在被赵家的人找麻烦,是段爱华出手帮了她。
那时候她一眼就喜欢上了段爱华,总是忘不了他。
而且,当时她都不知道段爱华已经有了妻子,因为原主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这个人的影子。
她还以为,她和段爱华的相遇就像是小说里英雄救美的浪漫邂逅。
直到后来才知道,段爱华不仅有妻子,还有三个儿子。
而且,他妻子正是原主记忆里那个很有福气的李晓兰。
戚兰珠每每想起这件事,就觉得心里难受。wWW.ΧìǔΜЬ.CǒΜ
她从没想过要当小三。
以前她对小三也是深恶痛绝,很看不上这种抢别人丈夫的女人。
所以知道段爱华有妻子后,她就努力收起了自己的心,不敢再有别的想法。
结果她摆摊的时候被人找麻烦,又是段爱华帮了她。
后来她从县城搬到了省城,继续摆摊的时候,又再次被人找麻烦,结果还是段爱华帮了她。
甚至就连她鼓起勇气去南方进货,被小偷抢了包的时候,也是段爱华帮她追上小偷,拿回了她的包。
明明她不想再跟段爱华有任何牵扯,可他却总是在她遇到麻烦的时候挺身而出,帮她解决困难。
就像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可既然他们如此有缘,为什么段爱华会有妻子?
难道说……李晓兰就是小说里那种极品前妻,他们注定要离婚?
想到这个可能,戚兰珠的心狠狠一跳。
“戚老板在想什么呢?”
“该不会是在想哪个男人了吧?”
“哎呀,听说戚老板有个相好的,戚老板该不会是在想他吧?那人最近好像没来啊,难道是跟戚老板分了?”
“龙哥你这就不知道了,听说那个男人有老婆,前不久他那老婆还来闹了,肯定不敢来找戚老板了啊。”
混混们又闹了起来。
戚兰珠铁青着脸,气得险些浑身发抖,却突然听见一道熟悉的声音——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
戚兰珠心头狠狠一颤,连忙朝着门口看去,果然看到一道熟悉的高大身影正站在那里,眼神关切地朝她看来。
她对上那人关切的眼神,突然心头一酸,眼泪夺眶而出。
段爱华看着她梨花带泪的模样,只当她是被那几个混混欺负得哭了,顿时便黑了脸,满脸不善地走了过来:“你们在干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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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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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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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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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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