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在村子里,脸上没再包裹围巾。
冷风吹在她脸上,她忍不住深吸了口气,觉得整个脑子仿佛都变得清爽起来。
不像屋里那么闷。
要知道,她妈怕她在屋里复习的时候冻坏了,特地给她放了个烤火的笼子。
这种烤火笼是竹子编的,乍一看有点像是一个花篮,不过里头放了个瓦盆。m.xiumb.com
将灶膛里烧红的木炭放进瓦盆里,就可以用来烤火,十分方便。
烤火的时候还可以将脚踩在烤火笼的开口那里,因为开口的位置距离瓦盆有段距离,并不用担心脚丫子会被烫伤。
宋宝珠坐在屋里的时候,因为烤着火,并不会觉得冷。
可时间长了,难免会觉得闷热受不了,想要吹吹冷风。
宋宝珠慢悠悠地走着,路上都没遇到什么人。
如今天气越来越冷,村里人基本上都窝在家里猫冬,除非必要绝不出门。
还有那些报了名要参加高考的,更是窝在家里疯狂复习,片刻都不敢耽误。
宋宝珠要不是在屋里待得闷了,也不会出来。
她走了一会儿,正觉得无聊,突然就看见前面有两个人。
其中一个挺着大肚子,旁边还有人扶着。
宋宝珠有些诧异地挑了挑眉,想到反正无聊,就走了过去。
那挺着大肚子的女人果然是李晓兰。
不过旁边扶着她的却不是她的丈夫段爱华,而是李晓兰她妈林月英。
宋宝珠记得她妈说过,林月英其实是地主家的女儿,人长得好看,当初也是迫不得已才嫁给了李宝根。
不过林月英可比一般女人强多了,她嫁的李宝根虽然好吃懒做,却是李家的宝贝蛋,而且这人长得还不错。
最关键的是,林月英还能把李宝根拿捏得死死的,让李宝根特别宠她。
自从嫁给李宝根,林月英几乎就没受过苦。
此时看到她和李晓兰,宋宝珠还挺诧异。李晓兰的肚子看着已经不小了,不过这也不奇怪。
她是5月份农忙之后嫁的人,才嫁过去没两天,段爱华就回了队伍。
也就是说,李晓兰就是嫁人后那两天有的身孕。
现在是11月份,李晓兰肚子里的孩子差不多6个月了,自然小不到哪儿去。
不过她这肚子能大成这样,看来营养挺不错。
宋宝珠越走越近。
这时李晓兰和林月英都看到了她。
李晓兰瞪大了眼珠子,看着模样大变的宋宝珠简直都不敢认!
她难以置信地看着宋宝珠,忍不住问道:“你……你真是宋宝珠?”
宋宝珠“噗嗤”一声笑出来:“我不是宋宝珠,还能是谁?李晓兰,你连我都不认识啦?”
李晓兰听出了她的声音,但还是觉得难以置信:“你……宋宝珠,你这变化也太大了!”
宋宝珠笑眯眯地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嘛。我以前就是身体不好,才会又黑又胖,现在身体好了,自然就好看了。”
顿了顿她问李晓兰:“你这肚子不小呀,营养很不错嘛。”
李晓兰听到这个,忍不住也笑起来,还得意地挺了挺自己的肚子,一脸自豪地说:“我妈天天变着法地给我炖吃的。”
一旁的林月英跟着笑了笑,还跟宋宝珠打招呼:“宝珠,我听说你也要参加高考,最近复习的应该不错吧?”
宋宝珠笑得谦虚:“还行。”
林月英又忍不住问:“那你应该有把握考上大学吧?”
宋宝珠依旧谦虚地说道:“把握是有的,能不能考上就不好说了。”
随后她又把话题转移到了李晓兰身上:“晓兰再过不久应该就能生了吧?”
林月英说起这个更加高兴:“还有三个多月,到时候正好是初春,坐月子刚刚好,不受罪。”
她跟李宝根都是聪明的,可惜生出来的孩子都不是读书的料。
以前不能高考就罢了,如今恢复高考,她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家孩子复习准备高考,心里别提多酸了。
不过李晓兰就快生了,她对女儿肚子里的孩子还是很期待的。
段爱华也不错,虽然人在外头,但每个月的津贴都寄了回来,全在女儿手里捏着。
而且女儿刚进门就怀了身孕,在段家也算是大功臣了,公婆也都疼她得很。
不过让女儿一个人在段家养胎,她还是很不放心,就和李宝根一起,把女儿接了回来,每天给她做吃的。
现在女儿养得这么好,肚子越来越大,她跟李宝根的功劳可不小。
林月英越想越高兴,忍不住打量起宋宝珠。
见她小腹还是“平平无奇”,就忍不住问道:“宝珠,你跟沈瑄结婚也挺久了吧?怎么还没一点动静?
我跟你说,这女人啊,最关键的就是生孩子!沈瑄以前在乡下还好说,肯定不敢欺负你。
可他现在回了龙京,你这肚子要是一直没动静,他们肯定会对你有意见。本来你就是乡下的,容易让城里人看不起。
要是肚子再不争气,他们嘴上不说,心里可未必会乐意。你可别怪我说话难听,我说这些也是为了你好。
对了,你去看过医生没有?你说你跟沈瑄都年纪轻轻的,没道理生不出孩子呀?该不是沈瑄有什么毛病吧?
他以前日子过得不好,天天起早贪黑地干活,可别是身子累坏了,落下了什么病根。
宝珠,你听我一句劝,趁现在你一个人在这边,赶紧去医院瞧瞧。要是你没毛病,那就说明是沈瑄的毛病!
到时候你回了龙京,再让沈瑄去瞧瞧,看看这毛病能不能治。要是没得治,你还是趁早想想后路吧。
总有人觉得,生不出孩子就是女人的毛病。也不想想,这男人和女人一起,才能把孩子生出来。
真要生不出孩子,哪能全怪女人?宝珠,你可一定要留个心眼儿,别到时候是沈瑄的毛病,还把过错怪到你头上,赖你不能生。”
宋宝珠脸都僵了。
她知道林月英这话有道理,可是,她跟沈瑄在一起才多久?没必要那么快要孩子吧?
不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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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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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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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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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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