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八零团宠小福妻>第10章 赶集,毛衣换毛线
  自从抓蛤蟆那晚被董丽君给吓住后,李萍和梁文就消停不少,估计也知道她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他们老实,董丽君自然也乐的自在,除了学习最惦记的就是能够上手学糕点。

  “妈,明天大集,你带我去吧。”

  最近家里抓了不少蛤蟆,陈秀兰就想着明天去换点鸡仔啥的,养了不仅能下蛋,以后吃肉也方便。

  董丽君知道就开始软磨硬泡,她主要想趁着周末去了解下行情,有没有能换的材料,有没有自己赚钱的路子,脑子里的配方都要长毛了,却苦于没机会实践。

  “你和你弟在家好好待着,我争取早点回来。”

  说话的功夫陈秀兰找了一圈,想着把前几天董胜利带回来的牛舌饼给她吃,结果却发现没了。

  正纳闷就看到董丽君往奶奶那屋撇撇嘴,瞬间明白,无奈的叹口气。

  这老太太总是这样,有什么好吃的,要是不先拿出来点,过一会就被她藏起来了。

  看着满眼期待的大闺女,最近确实没工夫陪陪她,一咬牙,那就带着,正好在集上换点吃的给孩子,总不能再被婆婆给藏起来。

  计划就是她俩去大集的,结果第二天出来时,自行车前杠上还跟着哭的鼻涕泡都出来的董兴。

  这小家伙知道俩人要上集,说什么都要跟着,不让跟着就抱着陈秀兰大腿哭,本来准备给他一顿爱吃的竹笋炒肉的,结果心疼孙子的阮佩云发话。

  让陈秀兰带着去,还给了两毛钱买糖吃,这才阻止了他的魔音穿耳。

  “哼,你看着吧,等咱们回来,你奶奶屋里的那些吃的,就都跑到你姑那去了。”

  嘴上抱怨着,陈秀兰眼底却没啥不平,似乎已经习惯婆婆的做法,骑着自行车带两个孩子赶集去了。

  刚到集市,里面各样的东西都有,看的两个孩子眼花缭乱,董兴纯粹喜欢热闹,而董丽君则是怀念这样充满人世烟火的场景。

  突然,一个瘦小的身影落入眼底,她的“前婆婆”余霞怎么也在这,真是冤家路窄。

  这些日子不见,余霞脸上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但依旧那么瘦弱,显得眼睛特别突出,恨不得要蹦出来似的。

  她就那么恨恨的看着董丽君,如果不是这个臭丫头,自己也不会被打的鼻青脸肿,更不用卖辛苦养的母鸡来贴补家里。

  一想到之前被抱走的两只母鸡,余霞就心疼的直抽抽,那可是她辛苦养大的,结果却炫进别人的肚子里。

  大集上人来人往,董丽君没有一点畏惧的看过去,透过人群,那双明亮的眼睛似乎要把余霞给看穿。

  最后还是余霞先撇开眼睛,不甘心的抱着母鸡坐回去,董丽君嘴角勾笑,和死过一次的人比怨念,还真是自不量力。

  冷哼一声,董丽君引着家人往相反的方向走,一路上补锅的、卖烟叶的、卖菜种、卖粉条、家畜的都等着顾客上门。

  陈秀兰找个空位坐下来,把装蛤蟆的竹筐放下掀开遮挡的包袱皮,等着买主上门讨价还价。

  董丽君拉着董兴在附近的摊子闲逛,手头没钱只能过过眼瘾,那些泛着肉香的大包子馋的弟弟直咽口水。

  “姐,啥时候咱家能随便吃肉啊,”董兴吸着空气里的肉香,满眼的向往“我能一口气吃10个大包子。”

  童言童语把董丽君逗笑,同时也坚定了要快点挣钱的决心,只要有钱,家里的日子就能过的更好。

  突然,一个五颜六色的的摊位吸引了她的注意力,是卖毛线的,不是那种全新的,有的是泡水或者脏污甩下来处理货。

  但挡不住比供销社便宜还不用票儿,有很多人过去问价格。

  “我只换不卖,”摊主却是个倔脾气,蹲在那揣着手,“我要用毛衣换,女士的高领毛衣。”

  “切,我们要是有毛衣,还用得着买你的毛线,真有病。”

  有个大嫂磨叽半天让摊主卖,他都不松口,给她气的啐了一口挎着蓝子离开,其他人也纷纷摇头,他提的要求别人上哪能满足,这摆明是逗人玩么不是。

  董丽君却不说话,看着摊位上的毛线眼睛滴溜溜的乱转,摊主也不赶她随便看。

  “大叔,你要毛衣干啥呀?”

  “给我闺女出嫁穿,”摊主抽出一个烟袋锅吧嗒吧嗒抽起来“她妈走得早,去供销社买我家也没多余的布票,周围也没有会织毛衣的,只能来这碰碰运气。”

  董丽君又问了这他闺女出嫁的日子,还有一个月,这不是照着她条件来的么。

  “大叔,我会织毛衣,你把这些毛线给我,我保证给你织的漂漂亮亮的。”

  “噗……咳咳咳,你这丫头说话也不怕闪了舌头,我凭啥相信你,万一你把我毛线卷跑了我上哪找你去?”

  摊主又不是傻子,就算这小姑娘眼神清亮,也不能把毛线都给她啊。

  董丽君呵呵一笑,提出可以先给她两团毛线织个手套,如果觉得行再考虑。

  摊主听这个建议陷入沉思,两团毛线自家还能负担得起,如果这小姑娘骗走两团毛线也不痛不痒,最多骂两句。

  要是真行的话,自家闺女心心念念的毛衣也有了。

  怕他还犹豫,董丽君报出了学校和班级,让他明天下午放学那阵去学校门口等,就能把手套给他验货。

  “成,我看你这小姑娘也不像是会骗人的,给你两团试试,”摊主也是爽朗的性子,“正好我坐的也腻歪不想待了,明天我就去你们学校等你。”

  挑了两团红色的毛线,比划一下自家闺女的手掌大小,摊主就把剩下的毛线一背潇洒走人。

  看着手心里的两团毛线,她现在会的也就是这些手艺,要抓住一切机会来赚钱。

  叮嘱董兴别把这事说出去,董丽君把毛线团放书包里这才牵着弟弟回去。

  刚到附近就看到好多人围着,里面还吵吵嚷嚷的,其中余霞尖锐的声音最有辨识度,让董丽君脸色一变,迅速挤进人群就看到她正躺在地上。

  她的身上压着董家的自行车,有人要把车挪开她还不让,死死抓着车子中气十足的骂街。m.xiumb.com

  作者的话:高个家这边,听长辈说以前是五天或者七天一个集,每个地方不一样,有人专门会“流窜”着去卖东西,不过那时候高个还小根本没印象,现在只能去逛逛早市啥的体验一把了。

  小仙女们都喜欢早市上的什么东西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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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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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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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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