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就按你说的办,你在这儿坐着,我去给你们做吃的。”
下午等温书晴他们过来的时候,田秋已经把所有会用到的菜全都处理好放进盘子里了,现在只需要按照搭配将它们倒进锅里翻炒即可。
听起来很简单,但一大桌子菜做起来其实并不容易。
温书晴转头看了看厨房里的布置,撸起袖子起身道:“我来帮您吧,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两个人一起做还能快点。”
“好啊。”
田秋顺势点头应下,正好她也有些事情想跟温书晴聊,在厨房说反倒方便些。
今天晚上在家里吃饭的人多,田秋准备了将近十道菜,一半素一半肉,温书晴负责素的那一部分。
因为素菜耗时比较短,所以她们两个商量过后决定将这一部分放到后面。
先下锅的是红烧鱼。
鱼是田秋早上专门去菜市场买的,用黑色塑料袋子带水一起兜回来,新鲜得很。
上一秒温书晴还看到它在盆里乱蹦,下一秒就被人抓到了案板上,一记猛击送上西天,成功从独立生命体变成配菜。
别说,下锅烧熟淋上料汁之后还挺好吃。
处理完红烧鱼,接下来就是糖醋排骨,据说这是郭涛毅小时候最爱吃的。
酸甜口,孩子们都喜欢。
温书晴想到家里那几个小吞金兽,专门站在田秋身边学了一下。
趁着这个机会,田秋终于问出了今天晚上自己最关心的事情,“对了,我还没问过你,你也是杨树村人吗?”
温书晴摇头,“不是,我原本也是城里的,之前刚好赶上知青下乡,这才到了杨树村,也算是一种缘分吧。”
至于杨丽柔和贺文嘉他们,温书晴直接略去不提了。
说到底田秋还是跟成柏跟亲一些,遇到什么事情第一选择肯定也是偏向他,温书晴不想破坏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印象。
“我说呢,你看着确实不像是杨树村的人。”
田秋在城里待了这么多年,也算是见过不少年轻姑娘,但还从没遇到像温书晴这么好看的,要不是她和成柏已经结婚而郭涛毅年纪又小,田秋真想介绍她跟自己儿子认识。
这么好的基因,又是有文化的知青,不留在自己家亏了。
“真的吗?那我就当您是在夸我了。”
温书晴眼神一亮,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当然是真的,我说的都是实话,所以你和成柏是先前就认识?到了杨树村又开对眼直接就结了婚?”
田秋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接着问道。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温书晴一边将田秋做好的排骨盛出来端上桌,一边说道,“我们两个确实是在我到杨树村之后没多久就结婚了,但之前并不认识。”
“我们家先前一直都在城里发展,说起来您可能还听过,城东头再往前走不远那一片厂区里就有我母亲的工厂。”
“这么说,你母亲也是个事业型女性。”
听到这儿,田秋的眼神中又多了几分赞赏,温书晴自身的家庭条件那么好,还愿意在杨树村跟着成柏一起吃苦,看来是个脚踏实地的主儿。
“差不多,我从小就挺佩服我妈的,一直想做个跟她一样的人。”
说起母亲,温书晴脸上难得露出了几分小女儿独有的娇俏。
"你条件这么好,为什么不让家里人在城里给你找一个?非要留在杨树村作甚?”田秋不是想挑事,她只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为温书晴感到可惜。
眼下社会发展并不平衡,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过的生活更是天差地别。
如果温书晴是田秋的女儿,田秋绝对不会让她在下乡任务结束之后继续留在杨树村吃苦。
再者,成柏现在能提供的条件不比当时,温书晴跟他在一起一定是鼓足了勇气做出的决定,不然不会如此坦诚的向旁人说起这一切。
“没有吧,我觉得成柏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温书晴听田秋这语气,还以为她要劝自己跟成柏离婚,刚要解释,对方突然话锋一转,又换了个说法。
“瞎说,他好不好我能不知道吗?”
田秋放下手中的东西,笑骂道:“都是自己人,在我面前还说这些客气话干啥?”
“不过有些话我还是想提前跟你说清楚,你也别嫌我烦,主要我怕我不说,就没人跟你说了,成柏家里的情况你肯定都已经清楚了对吧?他这个孩子也不容易,全靠自己走到人前头的位置。”
“我们所有老师都觉得他是个有潜力的,如果不是出了那档子事,他现在肯定是整个研究所里最优秀的存在,只可惜……不过你放心,既然他答应了要回去,以后你们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他这个人踏实,知道心疼人,虽然偶尔可能会犯驴脾气,但是说几句也就过去了,我希望你能多担待些,给他一个补偿你的机会,实在不行还有我在这儿站着呢不是吗?”
田秋这话说的极其简单,但温书晴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将自己的学生放在了心里最重要的位置。
如此诚挚的请求,让温书晴怎能狠心不答应?
“您放心,您说的道理我都懂,我一定会跟成柏好好过下去的。”
“那就好,那就好,你看看我,年纪大了就是不方便,在厨房站了这么一会儿眼睛就受不了了,光想流泪。”
田秋听到温书晴的话心中一暖,紧接着眼泪就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吓得她急忙转身用最蹩脚的借口掩饰自己的尴尬。
温书晴见状,并没有拆穿她,只是默默将做好的饭菜全都端了出来。
田秋擦干眼泪一抬头看到温书晴在饭桌旁忙碌的身影,长出一口气把剩下那些没来得及说的话又咽进了肚子里。
愿意好好过日子就成。
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吧。
“大蛋,二蛋,小麦!郭涛毅!还有成柏!开饭了!赶紧出来,尝尝田老师和我的手艺,别让我催你们。”xǐυmь.℃òm
听到喊声,几人陆续从房间走进客厅。
趁着头顶的灯光,温书晴竟在这里看到一丝独属于他们的烟火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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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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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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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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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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