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秉恩跟吴氏把猪肉简单处理一下,剁成块,全都弄到大锅里煮了。
没多久,香味四溢,勾的人肚子咕咕叫。
谢锦婷兴奋地等着猪肉的出锅,一转头,薛蕙不见了。
她正想喊一喊,转头一看,二哥也不见了。
谢锦婷顿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闭上嘴巴,为他们保守秘密。
正是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谢锦朝把薛蕙拉到了自己房间里。
薛蕙进来的时候往厨房张望了一下,合上门之后,说,“这是在家里,小心些,别让爹娘看见了。”
说完,薛蕙便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儿。
好像,她跟谢锦朝在偷情似的。
转念一想,她跟谢锦朝的关系,偷情,好像也没说错。
“我知道。”谢锦朝轻轻点头,低头看着薛蕙,眼底蕴着笑意。
薛蕙被他看的有些不自在,往里面走了走,若无其事地在房间里转了两圈。
她在这房间住过,一切都还算熟悉。
“对了,你有东西还在我那里呢。”薛蕙见桌面上有些空,想起什么,“明天我帮你带回来。”
是他先前去后山住一晚的时候留下的东西。
“先在你那里放着就行。”谢锦朝淡淡应着,朝着薛蕙走过来。
薛蕙不着痕迹地退后一步,绞尽脑汁地起了个话题,“对了,我看到了你夹在书里的东西。”
“什么东西?”谢锦朝往前一步。
薛蕙后退一步,“你肯定记得。”
“我记得,我在书里夹了你的名字。”
薛蕙不由得一笑,“为什么要留着我的名字?”
“明知故问。”谢锦朝眼底含笑。
“好啊你谢锦朝,你说,你那时候是不是就有心思了?还故意撩拨我?”
“谁让你不开窍,一根筋。”
“你说谁一根筋?”
“是我,是我一根筋。”
薛蕙见他如此上道,一本正经地说自己一根筋,噗嗤一声笑出来。
笑完之后,薛蕙一抬头,发现谢锦朝已经到了她跟前,正直勾勾的,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眼底蠢蠢欲动。
谢锦朝一抬手,薛蕙像滑不溜秋的泥鳅似的,立刻从旁边躲了过去,冲着转过身来的谢锦朝摇摇竖起的食指,“不行哦,我先出去了。”
说完,薛蕙便笑嘻嘻地推门离开。
谢锦朝侧着身子站在原地,看着薛蕙活泼的背影,无奈一笑。
他并不是想亲她……就是想帮她擦一下鼻子上的墨汁而已。
薛蕙起初只是觉得视线内有黑点,但自己的眼睛又看得清清楚楚,并未在意。
出去之后,谢锦婷看到她,说,“大嫂,我刚才就像提醒你,你鼻子上有墨汁。”琇書蛧
墨汁?
薛蕙两只眼睛往鼻尖看去。
她的鼻尖有些翘,正巧在视线中,这下她看清楚,鼻尖上一团黑!
难怪她觉得视线里有黑点,却又找不到在哪里!
谢锦婷看着薛蕙成了斗眼,捂着肚子哈哈大笑,笑完了之后,她站定,自己开始尝试着能不能像薛蕙一样对眼,边对边说,“怎么样大嫂?我对上了吗?”
薛蕙:“……”
她掏出自己随身的小镜子一照,果然见鼻尖上黑乎乎的!
也就是说,她刚才盯着这团黑,在谢锦朝面前晃悠了这么久?
谢锦朝刚才是想给她擦墨水,被她以为他是想亲她?
薛蕙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一大锅猪肉煮熟了。
吴氏挑出几个大骨头,拿给谢锦婷跟薛蕙,让她们啃。
大骨头上的肉不多,带着些筋,红的红,白的白,但谢锦婷却格外地爱啃大骨头,上面的肉好像有种特别的香味,让人欲罢不能。
她上次吃大骨头,已经是好几年前,那时候谢锦朝因为谢锦明的病耽搁在家,过年的时候家里有点余钱,吴氏不愿委屈孩子们,就卖了些大骨肉。
薛蕙小时候也啃过骨头。
每次春节,院长妈妈都会认真对待。
年幼的她,跟兄弟姐妹们一起,蹲成一排,院长妈妈会每人给他们一块带着肉丝的大骨头,让他们啃。
即便上面的肉不多,甚至有些骨头犄角旮旯里非常难啃,但薛蕙跟兄弟姐妹们却啃得非常开心。
这也是于薛蕙来说,弥足珍贵的记忆。
每年过年,她都会回孤儿院看院长妈妈跟新进来的弟弟妹妹,她长大了,院长妈妈年纪也大了,孤儿院的事迹被报道出去,越来越多的人资助孩子们,院长也换人了。
院长妈妈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孩子们的生活条件慢慢变好,担心的是,日子久了孤儿院会变味,变成敛财的工具,孩子们会受委屈。
薛蕙啃着骨头的动作变得缓慢,心里酸涩不已。
她来这里这么久,现代的她已经死了吧?
新年了,她不能去看院长妈妈了。
“大嫂,大嫂,你怎么了?”谢锦婷担忧地看着薛蕙。
薛蕙回过神来,不知不觉眼圈已经红了,她眨了眨眼睛,用力睁大,让冷风把些微的泪丝风干,“我没事,我啊,一啃这个骨头,就想起我以前养过的一条狗,叫辣条,可惜后来它走丢了,再也没回来过。”
辣条是孤儿院的狗,传统的中华田园犬,它母亲原本是流浪狗,在孤儿院墙边生了四个小崽子,就不知道去哪里了。
小崽子被孩子们发现,抱回孤儿院内养着,只养大了辣条一个。
这是薛蕙听院长妈妈说的,她记事的时候,辣条已经是只大狗,非常的懂事,就像人类的大哥哥一样,懂得爱护小朋友们。
它也很喜欢啃骨头,每次大家啃骨头的时候,它总会安静地趴在一边,等待大家把手里的骨头喂给它。
薛蕙慢慢长大,辣条也在慢慢变老,甚至走路都摇晃起来,直到有一天,它偷偷离开,再也没回来过。
谢锦婷安慰薛蕙,“大嫂,你别伤心啊,要是你喜欢狗狗的话,咱们记别人家一只。”
所谓记一只,便是看谁家有怀孕的或者刚生崽的母狗,跟主人家打声招呼,留一只,到两三个月的时候抱回家。
薛蕙点点头,叹口气。
兴许是过年的原因,自己也闲了下来,总想起以前的事。
往事不可追,她在这个时代也要好好的,才不辜负院长妈妈将她养大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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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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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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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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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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