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且不搭理他。
江锦就坐在草地上,打开了木匣子。
匣子里,是一封信,还有一个黑不溜秋的圆筒状的玉。
展信一看,江锦两眼顿时唰唰放光,“宋凌!你快看!”
宋凌接过,草草一瞥,然后道了句:“原来丰国和恒国一样乱。”
“要么我放你回恒国去?”江锦斜着眼睛拿过了信。
宋凌急忙道:“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既然选择投奔你,就绝不会回去的!除非你要跟我一道回去。谁让你是福将呢……”
他的话,江锦并没听清,此刻,她正沉浸于喜悦之中。
这封信是写给雷琢的,信上的内容便是在质问雷琢,为什么没有引起百姓众怒,且还警告雷琢,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交待,就让他脑袋落地。
信末没有署名,只有一个印章。
而那个黑乎乎的圆筒状玉,一端也有个印章图案,和信末印章大同小异。
看上去,这两个印章的图案像是什么花。
虽然江锦不认识这上面的字迹,但看这信的语气,倒是和朱玄凌一贯的行事作风相似。
虽然此信不能当做证物,但要是能找到朱玄凌手书,这信,便是最好的证据。
收好信之后,江锦的思绪回来,这才发现宋凌一直都在跟嘀嘀咕咕:“我说的你听见没有?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江锦四下一望,狡黠一笑,“是妖精的洞穴!”
宋凌的眼神明显紧张了一瞬,但他还没来得及多想,眼前便是一黑。
也也不尽是黑,天上有着璀璨的星星,远处有着火光,眼前不远处的雷琢,正在哭天抢地。
“怎么办?都完了啊!我雷府都完了!”雷琢哭得如丧考妣。
江锦瞥了眼远处熊熊火光,拽了下宋凌的衣袖,“走吧,等着吃席吗?”
宋凌愕然转头过来,见她已经大步流星走开,赶忙追了上去。
雷家上下的脑袋保不保得住,江锦不知道,不过她知道,这城守府怕是保不住了。
江锦没想到,雷琢都已经死到临头,竟然还有心思搜刮百姓。
但这是后话。
她回到军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找来赵小春,问他飞鸽传书都能传给什么人。
“咱们有两批信鸽,一批识得入宫的路,另一批,则识得将军府的路。”
“那送信回将军府的话,有人可以转交吗?”江锦问道。
赵小春颔首:“昨日收到了京城来的飞鸽传书,春分大人已经回京,他问了这边的境况,我已代为回信,让他暂时留在京城。他应该可以送信。”
“你可告诉他,穆将军中毒的事?”江锦忽的紧张起来。
赵小春急忙摇头,“没有没有,我只说让他照应着,说不准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地方。这么严重的事,我是不敢随便说的,飞鸽传书虽然安全,却也保不准会被人截获。”
江锦的眉头蹙了起来。
她想传书给邓修,让他去找一封晔王手书。
可这么说来,她并不能直接写明事情原委。
于是她想了想,拿起纸笔来写道:“许诺你的一夜一日,尚有一日未过,但因你是自行离去,所以就此作废。倒也不是完全作废,我的夜市街声势不够大,我想要京城中有分量的人亲笔题字,夜市街、天下第一街两幅字,定要京城中最有分量的人来提。”
写完,江锦吹了吹墨,卷起递给赵小春。
赵小春愕然看着她,“江娘子,将军每次的飞鸽传书只有寥寥数语,您写这么长……”
江锦看着他手里的小竹筒,又看了看她的“小”纸条,尴尬一笑,“内容比较多,我再精简一下。”
她想了又想,改成:“一夜一日还要不要履行?要的话,给我弄两幅字,夜市街,天下第一街,都要京城最有分量的人来提!”
语气是硬了点,不过好像够精简了。
她写完卷起,看了看赵小春手中的小竹筒,又是尴尬一笑,“我字写大了,再来一遍。”
对,是字写大了,她用不惯毛笔的缘故。
江锦灵机一动,拔下发间银簪,蘸墨写了起来。
这回她算是满意了,赵小春也满意了,“这回大小合适了,就是不知道,您是怎么想起拿簪子写字的?”
“就……灵机一动。嘿嘿。”江锦笑了下。琇書蛧
这信,就算是被人截获,也绝不可能会怀疑什么吧。
确实。
邓修接到信的时候,满脸都是苦笑,“看来,战事已定。”
“展示已定,您怎么愁眉苦脸?”丁岳好奇问道。
邓修瞪了他一眼,“要不是你,阿锦能给我出这种难题?”
“什么难题?”丁岳凑上前想看信。
邓修却急忙把信遮了起来。
他可不能让丁岳看到,江锦竟然用这么硬的口气跟他说话,这他多没面子。
丁岳挠头,“侯爷,到底是什么难题?”
邓修正了正神色,“你说说,京城里最有分量的人是谁?”
丁岳想了想,才道:“定是皇上吧!”
“我去找皇上题字,你觉得这事可有难度?”
“皇上那么相信您,没什么难度吧。”
邓修的眉头蹙得更紧,“对呀,阿锦她怎么会给我出没有难度的题?”
“江娘子给您出题?那自然是因为她想让您解出来啊!”丁岳咧嘴一笑,“我带您回来那晚,我看您两人相处得挺好,要不是您惦念我家公子,只怕是那晚您二人会春风一度……”
邓修狠狠瞪了他一眼,“还说!要不是你……算了算了,不提这事,你快想想,到底谁是最有分量的人?”
丁岳悻悻垂首,而后认认真真想了想,才道:“皇上虽然是皇上,但太后也很有分量。太后虽然有分量,但最近一段时间,她那派的人折损了不少,算下来,她如今的权势,比起晔王略逊一筹……”
“晔王?”邓修的眉头舒展开来,然后又蹙得更紧,“这就对了,晔王,是晔王!”
“晔王怎么了?”
丁岳的问题,邓修似乎并没听到,他此刻算是明白了,江锦给他的绝对是难题,而他初进京便被暗杀,很可能就是晔王所为。
邓修与晔王势不两立,晔王也视邓修为眼中钉,一副题字,就成了天大的难题。
这才是江锦的行事作风。
这一夜一日,可真是历尽千难万险啊!
邓修正在思索,该怎么完成这个难题,小厮双泉却匆匆进来,急声道:“侯爷,门外有人想请您看病。”
“不是说了吗,每日上午瞧病,只限五人,这都傍晚了,不看!”邓修正苦恼着,语气不甚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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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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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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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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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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