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带崽逃荒:神医前夫大佬妻>第26章 蹭驿馆
  江锦嘿嘿一笑,“老人家放心,他就是那个脾气,嘴上的汉子。没关系的。您也听见了,五百五十两,全在这儿了,全都给您。”

  目测盒子里能有四五根老山参,江锦估计,价值应该不比那个翡翠扳指低。

  老人十两变五百多两,瞬间感动得老泪纵横,“姑娘,这可让我怎么感激你呢?”

  “不用不用,您老千万收好了,可别被人给抢了去。”

  叮嘱完,江锦还是不放心,又问:“你们这是要去哪?”

  “唉!过不下去了,打算去武霍郡投奔亲戚……”

  “就你两人?”

  “家里人都……唉!”

  就这一老一幼,只怕是江锦一扭头,两人就被抢的毛都不剩了,再说了,方才那几人扬言要吃人,这孩子怕是都得被抢去。

  “这样吧,我跟着您去买点粮食,回头您跟着我们走一截再说。”江锦道。

  一老一小感激涕零。

  路上,两人介绍,老人名唤穆凌,小儿唤作穆飞宇,要去武霍郡投奔老人的弟弟。

  带着两人采买一番之后,江锦替他们背着背篓去找江三风和崽崽。

  见江锦回来,宋七斤巴巴地跑了过来,“阿锦,几时开饭啊?我都快饿死了。”www.xiumb.com

  就是改不掉他这称呼!

  江锦白了他一眼,把背篓甩给了他,“喏!一起背着!”

  宋七斤顿时被砸趴下了,苦着一张脸道:“阿锦,我……我背不动啊……”

  可不呢,原来背着个行李卷,今儿又加了十斤糙米,这个背篓大概得有二十来斤,加起来都快赶上宋七斤的体重了。

  江锦一挑眉,道:“背回去,今晚给你一大碗糙米粥!”

  宋七斤想了想,为了米粥,拼了!

  这夜,是难得安宁的一夜,福村的人大多都还聚在一起。

  手里有余钱的人大多买了粮食,有的是糙米,有的是米糠,江锦让宋七斤背了十斤糙米,一点都不显眼。

  只是邓修一家并不在这里。

  江锦暗道:好一个清爽的夜!

  只是她才开始生火,就见黑影挡住了月光,一个阴冷的声音传来:“让孩子们跟我来!”

  她抬头,就见邓修正用想吃人的目光看着她。

  江锦没理他,只是不急不缓道:“福宝景宝,你们爹让你们跟着他走。”

  两个崽崽当即就像鸟儿归巢一般,直直扑进了她的怀里,“娘亲,不要啊!福宝乖!”

  “娘亲,景宝乖乖,不要跟爹伯伯走!”

  直到现在,福宝景宝的概念里,邓修还是一个名字叫“爹”的伯伯。

  江锦转头看向邓修,不冷不热道:“孩子不走,你看见了。”

  邓修几乎压不住怒火,低吼道:“江锦!你知不知道你干了些什么?你的命怕是都保不住了!”

  “我不就当了个翡翠扳指,你至于吗?”江锦皱着眉看他。

  “那东西会要了你的命!你……”邓修没刹住,说了半句才回过神,疑惑地看着她,“什么?你说你当了个扳指?”

  “怎么着?你这是想接我爹的班?可我不缺爹,也不缺儿子,倒是缺个孙子!”江锦嫌恶地看着他。

  邓修白了她一眼,旋即压了压火气,才道:“我不跟你打嘴仗,这边驿馆能正常住,让孩子们跟我去那边住。”

  江锦顿时眼珠一转,“可孩子不走啊!”

  邓修看了看两个崽崽,又看了看邓修,无奈道:“算了算了,一起走……不对!他不能去!”

  他指着宋七斤道。

  宋七斤:……咱俩还是表兄弟呢……

  江锦可没管宋七斤的情绪,她当即起身道:“成啊,不过说好了,我身上可没银子,房钱你出!”

  “你不是把扳指当了吗?”

  “花了。”

  邓修看她的眼神可谓五彩斑斓,这女人,什么时候添了吝啬的毛病?五百五十两银子,这一会儿就花完,她买仙丹了?

  江锦可不管他什么眼神,直接吩咐道:“宋七斤听令!背上行李往驿站去,工钱半碗糙米!”

  宋七斤瞬间精神了,哪哪都不疼。

  如今什么都涨,驿馆也涨得厉害,两间上房就要了邓修三十两。

  邓修倒是眉都没皱,仿佛上房是家常便饭,三十两是小菜一碟。

  江锦不禁暗叹:这前夫哥不是个一般人呐,也不知道原主是不是脑袋别了改锥,大粗腿抱着不香?

  想到大粗腿,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大粗腿,又是一叹。

  她倒是说到做到,真给了宋七斤半碗糙米。

  宋七斤今儿可算是乐死了,要知道半碗米能煮出一碗饭,或是熬一小锅粥,看来今儿他能吃个饱饭了。

  只是才一出门,他就傻眼了。

  江锦让他把行李全都拿到客房了,这会儿他除了手里的破碗和半碗米,毛都没有一根,怕是得用手煮饭熬粥……

  这肯定不可能。

  宋七斤脑瓜子灵活,当即就想到了邓春。

  借锅做饭。

  他饥肠辘辘地捧着半碗米回到了众人聚集的地方,还没等走到邓春家,就发现那两人已经吵起来了。

  “你看看别人家,多少都能买点吃的,你再看看咱们家,你就不能起来动动吗?”邓春冲邓有福喊道。

  邓有福懒懒躺在地上,“我这腰也疼背也疼的,你让我咋?再说就这么两天也找不上活干呀!”

  邓春把手里的烧火棍一扔,气哼哼道:“我不做了!做啥?做西北风!”

  “你去你娘家再借点呗!”邓有福道。

  “借借借!人家见我就像见了瘟神!”邓春赌气转过了身。

  邓有福没说话,可他娘邓李氏开口了,“我说老三家的,咱们这可是都没米下锅了,你娘家那帮人倒好,不光买粮买水,还住上驿馆了!”

  “我能咋办嘛!”邓春的声音低了些。

  邓李氏拉这个脸道:“你说咱都是一个村的,而且还是亲家,他们就能看得下去?”

  “那能怨谁?有福他有胳膊有腿的,咋就不能想想办法?”邓春抱怨道。

  邓李氏砸了咂嘴,“有福他身子骨不好,你就得担起来呀!你说人家那些没男人的,莫非就不活了?你看看人家何巧巧,不也是跟着老爷们去找东西?”

  邓春不满道:“我能跟她比?她往下一躺就有人能给饭吃,要不我也看看哪个能给口饭吃,我跟他睡去?”

  邓有福忽的就坐了起来,喝道:“你敢!”

  “我咋就不敢的?兔子急了还咬人哩!我都饿得皮包骨头了,谁给我饭吃我就跟谁!”邓春正在气头,口不择言道。

  “娘的!看我不揍死你!”邓有福说着就站起了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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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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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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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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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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