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带崽逃荒:神医前夫大佬妻>第24章 一些陈年往事……
  要说买绒花用了邓修的钱,这事江锦并没放在心上,她第一个目标就是当铺,待会儿肯定能还上。

  还得多给他一个,就当是精神损失费。

  只是没走几步,江三风又出幺蛾子了,他赖着不走,委屈地对邓修道:“快过年了!给丫头戴花!”

  邓修颔首:“对对对!戴戴戴!”

  反正鸡窝头戴绒花,难堪的不是他。

  可下一刻,江三风便把绒花塞进了他手里,“姑爷戴!”

  “不要!”

  “不行!”

  江锦和邓修同时开口。

  尴尬的是邓修。

  他暗暗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说“不行”这个词。

  江三风都快哭了,“姑爷戴!姑爷戴!”

  一边说,他还大有要坐在地上的架势。

  邓修只得冷冷看着江锦,“敷衍一下!”ωωω.χΙυΜЬ.Cǒm

  江锦蹙眉,“谁让你跟来的?”

  “那东西我必须看着!”邓修爱答不理。

  江锦翻了个白眼,“咸吃萝卜淡操心!”

  正在两人僵持之时,宋七斤背着行李卷赶了上来,气喘吁吁道:“我戴我戴我戴!”

  他等这样的机会很久了,江锦这条大粗腿,他得抱牢了。

  说着,他就从邓修手里抢过了绒花。

  可江三风立马爆炸了,他惊声尖叫道:“坏人!有坏人!”

  一路上都是这样,江三风见不得宋七斤,所以宋七斤只能远远跟着,吃饭也只能躲远远的。

  眼见着江三风就要引来众人围观,邓修赶忙一把抢过绒花,麻溜地插在了江锦的鸡窝头上,拍着江三风的后背道:“戴好了戴好了!坏人也走开了!”

  他一边说,一边给了宋七斤一个白眼。

  宋七斤赶忙悻悻退下,远远看着江三风拍着手道:“姑爷厉害!姑爷最好了!”

  勉强算是皆大欢喜吧……

  除了江锦。

  她恨不得把邓修那只手给扭下来。

  鸡窝头配大绒花,再加上无以伦比的庞大身躯,江锦成了这条街上最靓的仔……

  当铺到了。

  那柜台两米高,比邓修还高,江锦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情形,她当即拽了张桌子过来,踩上去道:“当这个!”

  她说着,便从“怀里”摸了个东西放在了柜台上。

  邓修只看一抹金色闪过,心里一急,就踏上了她踩的桌子。

  幸好,那抹金色来自一个大金镯子,邓修松了一口气。

  只是接下来他就尴尬了,江锦本来站得挺稳,可他一上来,原本就有点招架不住的桌子忽然就摇了一下。

  随后它裂开了。

  江锦虽然体型巨大,但却仗着前世的身手可以稳稳落地,可仍架不住邓修下意识抓着她的胳膊,结果倒下的时候,江锦在下,邓修在上。

  “你!”江锦恨得咬牙切齿。

  邓修却红了脸,这姿势让他想起了一些陈年往事。

  关于福宝和景宝来源的往事……

  江锦没说二话,一把将他推开,然后掩饰尴尬一般对着柜台内喝道:“给多少?”

  朝奉正顾着看笑话,忽的被她惊了一下,赶忙抓过金镯子道:“稍等我称称。”

  江锦其实早就想好了要当这个金镯子,因为金银是是硬通货,就算是压价也压不了太多。

  果不其然,这金镯子有一两,当铺拿了八两五分银子给她。

  也算是不错了,在这个大众商品都还用铜板买的年代,八两五银子算是一笔小财。

  只是她特别特别想骂邓修两句,因为本来是九两,那五分被扣了赔桌子,自然,他的五个铜板也不会还了。

  许是刚才太尴尬,又或许是知道江锦没当王二麻子的东西,江锦出当铺的时候,只见坐在门口的宋七斤,却并没见邓修。

  江锦顿时轻松许多,拿着银子先去了米铺,买了二十斤糙米,又买了十斤大米,几担柴,共花去了二两银子。

  接着,她把两个崽崽和江三风都安置好,让宋七斤远远看着,然后拐了个弯把绒花取下,这才在街市上逛了起来,她买了一头母羊,又买了三只鸡,剩下的全都买了盐。

  这是因为旱灾物价涨了,不然八两五省省花,普通人家能用一年。

  糙米可以催芽,能当种子用,大米是用来吃的,母羊饿得皮包骨,但肚子里却有货,鸡嘛,两只母一只公,又能下蛋,将来还能孵小鸡。

  空间里的野菜很多,刚好可以喂羊,白蚁也培育了不少,用来喂鸡。

  妥了。

  只叹物价飞涨,不然还能再添置点别的。

  江锦回去找福宝景宝的时候,手里是空空的,脑子里回荡着二哈惊喜不已的叫声:“鸡!羊!米!主人,好多啊!这回有好多新朋友!”

  “淡定!快去干活!”江锦吩咐道,“用白蚁喂鸡,野菜多余的储备用来喂羊。”

  “好好好好好!”二哈尾音越扬越高。

  江锦喜滋滋折返,路过当铺的时候,她停住了脚步。

  当铺里出来两个人,老的怀里抱着个东西,一边走一边嘟囔:“这么好的东西,瞎了他的眼才给我二两!这不是欺负人么?”

  随行的稚童脆生生道:“爷爷,您不是说那是老山参……”

  “莫说!”老人赶忙捂住了他的嘴,“世道不好,当心让人盯上!”

  老人的担忧并非多余,不远处的街上,好几个衣衫破烂的人目光投向了他,眼里尽是贪婪的凶光。

  老人拉着孩子脚步匆匆,那几个人起身跟上,其中一个还随手捡了半块红砖,背手藏在身后。

  可惜江锦就在他后面,他藏红砖的样子被江锦看了个真真切切。

  可惜江锦也惦记上了老人的参。

  她其实要老山参没什么大用,不过这东西邓修肯定用得着。

  别多想,她可不是惦记上了邓修,而是惦记上了邓修的医术。毕竟她空间里的药只是基本储备,总有用完的时候,而这条件艰苦的一路,免不了个病病灾灾,难免用到他。

  所以江锦一直悄悄尾随。

  老人带着孩子行色匆匆,似是在街上寻找别家当铺,可是从街头走到了街尾,他显然失望了。

  “爷爷,我累……”

  “唉!不行就回药铺吧……”

  两人才刚转身要折返,那几个人互相使了个眼色,快步上前举起手中的红砖,照着老人的脑袋就拍了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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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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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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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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