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陛下,据帝都外的驿丞送报,沈侯爷带着沈家军队,已经到达帝都城外十五里外,即刻就要入帝都城了!”
君澜一听,笔尖停留在宣纸之上,由于停留得久了一些,笔尖的墨汁晕染开来,晕出一片墨迹。
君澜的心跳如鼓,面上却看不太出神色,他缓缓的放了笔到笔架之上,道:
“齐公公,你好歹是朕身边第一人,何必这般大惊小怪的。沈侯爷班师回朝,必然第一时间是要入宫觐见,汇报军情的。”君澜一脸觉得齐公公实在咋咋呼呼的不上台面的掀起神色。
按照大景例律,出兵归朝的军队,军队会挑选数千将士入城,然后候在皇宫之外。
而主帅则会第一时间进入皇宫,面见圣上。
虽然军情胜负肯定已经早就送达皇宫,但是这个形式还是要做的,彰显天子对作战士兵们的犒劳和慰问。
再说沈熠这一次可是征战千梦之洲,这个在数百年前都无人完成的事情,这个结果让很多大景的百姓们觉得由衷的佩服,以及升出一副自豪感。
齐公公倒没有想到君澜今日这般淡定。
这三个月内,每当有天罗阁的情报送到皇宫里面,君澜不管在做什么,都会第一时间展开看信,去了解沈熠的信报。
而且单看一遍还不够,待处理完朝廷其它事情之后,还会再展开看好几遍。
每次有情报送来,陛下心情就会好上不少。
要不是他是贴身伺候的公公,知道陛下这是在情报,否则别人还以为再看什么姑娘写给他的情书呢。
本以为当陛下知晓沈侯爷已经要入城了会很高兴,但是陛下却表情平淡,很让他意外。
“是,陛下,老奴不够稳重,以后定然会多注意。”齐公公只能赶紧认错,将那信报轻轻放置案边。
君澜垂眸,慢慢的拿起那份信报文书,修长手指持书而看,然后貌似很是随意的放下,却不发一语。
齐公公这回纳闷了,以前陛下看完信报之后,都会明显觉得心情好了不少,但是这次他真的看不出陛下的喜怒了。
那,他怎么办?
“那个……齐公公。”君澜轻咳一声,出了声。
“是,陛下,有何吩咐?”齐公公赶紧绷起身子回答。
“听闻帝都城外十五里处的雪松之景很是漂亮,朕现在想要出城去看看那里的美景。”君澜说完,用手握拳,轻咳两声,眼神有点飘忽不定。
齐公公一听,立刻明白了过来。
帝都城外十五里,确实有雪松美景,很多帝都的百姓们最近也会出城去那处观景。
但是,那里最重要的是归城的必经之路,而且那里设有一个驿站,沈侯爷倘若要入城,必定要把军队经停在那处,然后挑选部分将士代表入城,整顿军队。
齐公公心里门儿清,陛下这哪里是要去看雪景,是已经迫不及待要亲自去见沈侯爷了。
呵,还嘴硬呢。
当然,齐公公心里这般想,嘴上可不敢说出,而是道:
“是的,陛下,那处风景如画,很多百姓也会前去赏雪。今日天清气朗,是非常好的赏雪景的时刻,说不定过了今天,明儿天气就不好了,景色就没那么宜人了。”m.χIùmЬ.CǒM
齐公公最懂得揣摩圣心,主子想要什么,他能够非常配合的输出什么,绝对让主子心悦。
“嗯,那现在就出发吧。”君澜立刻站了起来,长腿一迈,直接就冲出了御书房。
“哎……哎,陛下,您的厚外袍都还没穿上,外面天寒地冻的啊,还有,您外出的大麾也要披上啊,别着急啊。”齐公公只能在后面一直追着君澜,一边赶紧吩咐旁边的小太监去拿披风和大麾,免得君澜着凉。
城外驿站。
沈家军队绵延了很多里路,浩浩荡荡,非常壮观。
沿路有百姓们见到这样的军队气势,不免驻足停留,当得知是沈家军队,是沈熠带领的军队班师回朝的时候,百姓们更是好奇。
要知道,沈熠出兵千梦之洲的事情早已经天下闻名。
一开始很多百姓们就说数百年都没有人能够征服千梦之洲,这个新上位的沈家家主肯定不能成功。
到时候铩羽而归,折兵损将的回归,定然会被天下取笑。
但是三个月之后,沈家就已经拿下千梦之洲,震惊天下。
这般传奇的人物,出自大景,百姓们自然好奇。
沈熠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之上,来到了驿站门前,驿丞早就已经很是恭敬的候在门口。
见到几个将士最前面的沈熠,见他身穿银色铠甲,头戴红缨盔甲,威风凌凌,心中佩服。
这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沈熠啊。
驿丞赶紧迎了上去,点头哈腰的道:“恭迎沈侯爷!来来来,我来帮您牵马。”
谁知道,沈煜却只是冷冷的垂眸,那眼里面的光芒冰寒刺骨,好像有一股很是强大的力量,让驿丞停了手,打了个冷颤。
沈熠不会让生人靠近她。
“走开!这个活还轮不到你。”有个将士从后门下了马,立刻走到沈熠的马前面,帮她牵了马。
沈熠利落的翻身下了马,然后径直走进了驿站里面。
她一边走,一边脱了头盔。
沈熠只是在后脑随意扎了个高马尾,头发乌黑,长发随身抖动起来。
沈煜身板挺直,浑身散发着一股冷意。
驿丞看着沈熠被几个身材高大的将领护送而进去的画面,摇头感叹:
这就是沈侯爷啊,这气场真强啊。怪不得能够拿下千梦之洲。
沈熠在外面早已经整顿了好沈家军队,在这里调拨大部分士兵回了沈家军营修整,然后选拔了五千将领,在这里稍试休整,然后准备入帝都,面见大景皇帝。
君澜……
沈熠一想到君澜,内心莫名的烦闷,她知道这是什么问题,努力甩开心中所想,直接进入里面,准备喝几口热茶,要一斤牛肉,填饱肚子再说。
只是刚一走进内间,就见到里面背对着他们站着一人,那人正看着窗外的雪景。
此人身披一件灰色长绒大麾,麾摆拖地,单从这件大披风就看得出来价值不菲,非常贵气。
沈熠眉间一蹙,感觉此人背影很是熟悉,内心一乱,君澜就已经转身,看向了她。
“沈熠,好久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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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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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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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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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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