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好奇地凑上去,果真,小天佑耳垂有颗肉痣。姜雅琴和宁思思跟魏王不熟,是以没有发言权。而十六皇叔、靖亲王和齐王都暗自变了脸色,这颗肉痣生的位置跟魏王的一模一样,甚至颜色都是朱红色的。只不过天佑这颗还小,想必日后长大了也会变得跟五皇子的一般大。

  齐王多疑的心思又活动起来,此前他没细看过儿子,现在娇娇一提,他也看出来了。五弟耳垂的那颗肉痣他太熟悉了,小时候有高僧说过,他这是颗凶痣,为此德妃不知为这个弟弟请了多少高僧,做了多少法事。

  正在遐想之际,十六皇叔乐呵呵地开口了:“娇娇观察得真仔细,因为你五皇叔跟大皇叔是亲兄弟啊,所以天佑有颗肉痣想必是随了你五皇叔了。就像庆亲王是双眼皮,陛下是单眼皮,可你们兄弟有的随了陛下单眼皮,有的却是双眼皮,可见有些东西,亲族间也会有遗传的。”

  宁思思见他说不到点子上,忍不住插嘴:“这在医学上叫做隐性基因。即你家族有这个基因,在后代中必反复出现,可能这一代没有,但下一代又有。也叫隔代遗传,甚至有的隔了几代都有遗传的。”

  众人纷纷抬头,一脸迷茫。好吧,看来她的解说比十六皇叔的更加让人费解。

  好在厨房里端上一道道菜,将众人的注意力吸引过去。原来“洗三”结束,便开始家宴了。负责厨房烹饪的小和尚一脸不满地唠叨:“…那胖姐姐非说没肉吃不饱,把后院养的下蛋母鸡杀了好几个…”

  李成慎乐呵呵地敲了敲小和尚脑袋:“宁县君远道而来,你不好好款待,还这么多话!”

  宁思思这下得意了,双手叉腰,脸上带着胜利的微笑:“就是,你这小和尚也忒小气,吃几只鸡还跟王爷告状,改天我送你一窝。”

  小和尚顿时眉开眼笑:“真的?你可别诓我。那些鸡可都是留着下蛋的呢。”平日他们一周才能吃上一次鸡蛋,现在好了,母鸡一下少了几只,怕是半个月才能吃一次了。出家人不能吃肉,鸡蛋是唯一跟荤腥沾点边的食物,有些寺庙连鸡蛋都不许吃的,认为里面有生命。但福禄寿向来宽厚,认为鸡蛋没经过母鸡孵化,还是普通的素食,不存在生命之说。

  宁思思豪气地拍出一百两银票,“这些购买你的鸡么?”反正她刚从齐王那里发了笔横财,所以现在乐得大方。

  小和尚眼睛一亮,即刻笑眼弯弯:“够了够了,买上一百只都够了,剩下的还可以买些母羊,到时寺里边有羊乳喝了。”

  齐王神色愕然地看向十六皇叔,“侄儿竟不知小皇叔过得如此清苦,这倒是本王的不是了,回头本王让人送些羊乳蛋品过来。”

  十六皇叔大笑,“我这里哪里短过这些东西,但出家人需要动手耕作,方能珍惜一粥一饭,亦能戒除口腹贪欲。”

  靖亲王深知皇叔境况,因此只是微微一笑。

  李成慎虽不像靖亲王有实职,但也享亲王俸禄,每年有一万两白银,还有米一万斛,因着十六皇叔的特殊身份,宫里的管事公公是半点不敢克扣的,不但每年足额拨够到位,那些敬虔的管事往往还会多奉上一笔,以祈求这位“活神仙”庇护。再加上田庄出产的粮食果蔬多得吃也吃不完,大多卖到饭馆酒肆,又是一笔巨款。还不算善男信女们的捐赠,都足以让十六皇叔及整个福禄寿僧众衣食无忧了。

  而李成慎深居简出,亦无交际应酬等繁琐事,手下俱是出家人,日常用度简朴,每年剩下来的银子都比不多五六十万两,这么些年下来,妥妥的富家翁一个。只是他不喜奢靡罢了。

  家宴桌上摆着十二个菜碟,素食为主。还有南瓜小米粥、粳米粥,荷叶饼、欢喜团……为了照顾山下客人,厨房还专门做了羊肉包、大菜包。

  宁思思这种肉食动物当然不满足于这点零星肉沫,她要吃大块的肉,后院养的那几只鸡被她拆下整只的鸡大腿鸡翅,先拿花椒大料腌入味,然后搁铁锅里细细煎出皮里的油来,再拿调好的酱汁小火慢烧入味,吃起来又不油腻,且浓郁鲜香,极是下饭。剩余部位的鸡肉拆下来,用葱姜蒜末拌上香麻油、盐巴,捞匀凉拌,别有一番风味。最后连鸡骨架都不放过,加入羊棒骨一起,熬成奶白的高汤,加上山间采摘的新鲜菜蔬,就得到一盆飘着碧绿小油菜的蘑菇鲜笋豆腐鸡架汤。鲜美至极!琇書網

  齐王平日吃惯大鱼大肉,看到这桌清鲜菜品,忍不住垂涎三尺,卷起袖子,对着一桌子美食大快朵颐,吃了个痛快。那几只鸡腿鸡翅,一多半风卷残云般进了宁思思的肚子。

  一行人酒足饭饱,心满意足地下山,姜雅琴觉得吃撑了,让宁思思带着娇娇乘轿子先下山,自己则慢慢走下山消食,横竖离齐宫不远。春婵本想陪着小姐一起慢走,突然瞥见靖亲王也弃轿向这边走来,不由抿嘴一笑:“奴婢先一步下山,给小姐准备些热水茶点什么的。”

  于是山道上便只剩了姜雅琴和靖亲王两人。

  两人闲庭信步,慢慢溜达走着,此时已是夏末秋初,山风徐徐,吹得人心神明朗。

  “有心事?”靖亲王先开口,见她衣着单薄,又解下身上的披风轻轻给她拢上。

  身子一阵温暖,好闻的汨罗香让她有几分迷醉。她有些不习惯男人靠得太近,拢了拢身上的披风,不着痕迹地后退了小半步。李承昭敏锐觉察到他的准王妃的情绪,不动声色往旁边挪了挪,保持着两人的安全距离。

  姜雅琴有些歉意地看了靖亲王一眼,她并非嫌弃他的举动,而是多年单身习惯了,冷不防有个成熟男性对她稍微殷勤些,她都会有种本能地退缩,像个缩头乌龟般蜷缩在自己认为安全的范围里。为了缓和气氛,姜雅琴将自己方才的推测跟靖亲王讲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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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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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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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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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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