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嗐,今晚在我这扎花灯要送给姜郡主的公子不少二十个,自从她那本《太虚游记》出名后,不知多少公子王孙都对这位多才的女子心生仰慕啊,我猜啊,今晚荣国府收到的灯笼估计用十年都用不完……”
福宽瞥了自己主子一眼,发现主子薄唇紧抿,似是有些生气,忙打断摊主的话:“哎呀,他们也就是瞎惦记,京城里谁不知道,姜郡主的心上人是靖亲王,她亲口说的非靖亲王不嫁。”
“你说的呀,都是老黄历的事情了。”摊主毫不客气地怼回去,“此前姜郡主确实喜欢靖亲王不假,听说为了王爷,还挡了两刀,差点连命都没了,也幸亏荣国府祖上积德,她死里逃生,还得了莫大的机缘,整个人都变了,这些在《太虚游记》里都有详细的描述,你们没看吗?现在的姜郡主,喜欢的人可不是靖亲王咯……”
“你、你不要乱说,姜郡主的《太虚游记》我也看了,里面可没说她不喜欢靖亲王。”魏元良也上前跟老板辩起来。
“哎呀,你们是外地来的吧,你们不知道前段时间郡主和那十皇子走得很近吗?再说了,姜郡主根治了水痘,又治好了皇上的病,立了那么大的功,如果她真的还喜欢靖亲王,为何不求皇上为她赐婚啊。她不说,那就是过去的事都过去了,现在的姜郡主呀,完全有自由选择更好的……”摊主语重心长道。
“你……”
两人还要跟摊主争辩,靖亲王却蓦然站起来:“走!”
“主子,咱们这是去哪?”两人跟上他的步伐。
“孤亲自给姜郡主送去。”靖亲王素来,素来冷峻的声音似乎多了一抹温情。
“主子,您该不会是有危机感了吧?”魏元良贱嗖嗖地凑近靖亲王问了一句。
王爷一个杀人的眼刀飞过去:“孤给自己的女人做灯笼,有什么危机感?”
“可是,王爷,那郡主估计还不知道您就是当年那个……”魏元良觉得自己身上的压力好大,但再大他也要帮主子把事情给捋清了,谁让他是主子身边最忠心的随从呢。
靖亲王大步向前,只是沉默,魏元良的话戳中他心底最敏感的那根神经,那日的事情,姜雅琴究竟是知情还是不知情?若说是知情,云娘也说那日她喝得烂醉,连几时起身离去都不知道。若说不知情,那也太离谱了,怀孕生子这么大的事情,总不能没有半分记忆吧。
若是她知情,依着她过去的性子,早就对自己死缠烂打,但孩子生下来后她并没有道德绑架自己,那就说明她那日其实也是糊涂无意识的?那她为何无缘无故出现在黑山?又偏偏如此凑巧地在当日撞上宋平?孩子生下来后,她怎么如此淡定地将孩子沉塘?她又是怎么能做到将往事忘得如此干净?她的心到底是软还是硬?
一瞬间的电光火花,靖亲王脑子里全是问题。他冷峻地扫了魏元良一眼:“姜郡主现在在哪?”
“呃,刚才收到暗卫的密讯,郡主带着娇娇小郡主,正在、在百花楼里看热闹呢!”一边久久没做声的福宽开口了。
靖亲王眼里猛地窜上一丝怒火,这个女人,她不知道百花楼是鱼龙混珠之地吗?竟然带着女儿去那种地方。
“随孤去百花楼。”靖亲王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人已走远到一丈外。
与此同时,从交泰殿皇贵妃处出来的齐韵正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街上张灯结彩,行人兴高采烈,而她却像是行尸走肉,浑浑噩噩地走在人群中。
从小一起长大的侍女吉祥看到小姐这副模样,心疼得不得了,“姑娘,回去吧,夜深了。”
“回去?”齐韵喃喃自语,“我能回哪里去呢?哪里才是我的归宿。”
“姑娘,回驿馆吧,跟世子认个错,他毕竟是您舅舅,是您的至亲啊。”吉祥轻声劝道。
“至亲?”齐韵脸上浮起一丝苦笑,“无所谓了,反正没人会管我。”
“小姐,世子其实挺关心您的,现在连皇贵妃都器重您,小姐,您可千万别灰心啊,我们一定能熬出头的。”
“嗬,互相利用罢了。”齐韵冷笑,却并不想拂了吉祥的好意,伸出手任她搀扶,准备往驿馆回走。
一抹熟悉的身影闪过,那是在她心里温习了无数次的身影,梦里翻来覆去梦见的那个身影。待她定睛细看时,那个身影已经翩然远去。ωωω.χΙυΜЬ.Cǒm
“殿下?”齐韵回过神来,朝着那人消失的方向追了上去。
“殿下!殿下!”齐韵喜极而泣,她竟然在这七夕乞巧节,与靖亲王不期而遇,她摔开吉祥的手,奔走于人潮间,着急寻着那人的踪影……
看来看去,眼里只有那些陌生的脸……
蓦然,眼前走过一道和那人相似的身影,她惊喜地一把抓住了此人的衣袖,道:
“殿下!我终于找到你了。”
“姑娘,你认识我?”那人怔楞片刻,摘下面具,却是一张平庸陌生的脸。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齐韵失望地松开双手,从幸福之巅到低谷,巨大的落差让她几欲昏厥。
那男子看着她失魂落魄的背影,心想是遇到了痴傻之人,摇摇头,一转眼,便消失在了人潮中.
“姑娘、姑娘……”身后传来吉祥着急的喊声,齐韵却不想回头,也不做应答,她突然觉得好累好累……
齐韵站在原地,抬头看了看天空,竟发现漆黑的夜空中漂着无数橙色的孔明灯,那些孔明灯宛若一颗颗明星一般点亮了漆黑的夜空。
霎然间,不知是谁撞到了她手中的花灯,她的花灯便落在了地上……
“花灯……”齐韵机械地将花灯拾起,一抬头,那抹熟悉的身影倒映在她的眼瞳里。
攒动的人群中,他一袭月白色长衫而立,身姿英挺,仿若修竹,他的乌发如缎,用着一根银色簪子挽着,一只精致的金鹰面具遮住了半张脸,但那英挺的鼻梁,紧抿的薄唇……
殿、殿下……是他,那个她刻在心上的人!
“姑娘,方才匆忙赶路,无意撞到了你,你可还好?”
他的声音沉稳有力,每个字从他的薄唇中吐出,别有一番性感。
齐韵望着他,面具后的双眼缓缓落下一行清泪,欣喜的眼泪。她曾幻想过无数与他相遇的画面,和要跟他说的话。但真的遇见了,自己却是这般不争气,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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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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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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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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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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