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措是现今的苗王,是个年富力盛的汉子,穿着一件窄袖明黄色的短邦绸衣,绸衣下摆扎进绸裤里,绸裤是扎脚的,显得干练又精神,他身材高大颀长,露出绸帽的发尾却是自然卷曲,配着他深邃的五官轮廓,有种说不出来的异性魅力。
“所有的办法都用了,巫医说他的灵魂沉寂太久了,很有可能不想回到身体里。”韦措俯身检查了一遍姜卫龙的伤势,抬起头深深地看了季华一眼。
“让巫医再想想办法,一定会有办法的。”季华目不错珠地望着昏睡中的男人,头也不抬,神色坚毅。
戎措没有说话,在她身后踱了几步,又转向季华道:“……你、确定不搬吗?你们大周有句老话:男女授亲不亲,对你们女子尤其苛刻,若是被你的族人知道你与这位将军同处一室,会影响你名誉的。”
苗寨湿热,所以苗人喜欢用一种茅草造房,那茅草做的房子冬暖夏凉,连苗王住的房子都是茅草盖的,只不过空间更大,制作工艺更讲究些。这种房子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够结实。
寨子里唯一的木楼便是巫医住的这地,因为巫医要帮族人看病,茅草屋不耐风雨,所以村里人才造了这间吊脚楼,全是结实的木头做的。
因为建造技艺有限,他们搭的木屋不大,只有两个房间,一间是巫医居住,另一间大点的便用来做类似诊治室这样的地方,只不过巫医还兼顾着寨子里的占卜,所以有时也在这里卜算。
季华他们来到后,苗王便让巫医将这间房间给两人治病用,季华跟姜卫龙便一直住在一起,一是方便巫医随时照顾,另一方面,寨子里也没有多余的木屋了。
季华奇怪地看了戎措一眼:“怎么能说是独处呢?这里不是还住着巫医吗?”琇書蛧
确切地说,季华是与巫医斑葵住在一个房间,另一个大间则是安置昏迷不醒的姜三哥。当然这要是以大周严苛的礼法,男女不能同在一屋,需要分外院内院居住的,在大周,再穷的人家,哪怕是住土胚房,都会盖个内院,像季华和姜卫龙这样的,已经是越礼了。
所以戎措没料到季华会这么说,他脸顿时烧红起来,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季华瞥了他一眼,觉得他今天很是奇怪。
因为苗寨是没有大周这种男女大防概念的,不仅如此,苗寨因为人口稀少,所以部落繁衍是重中之重,苗寨的青年男女是一种走婚制,男子可以在天黑爬进自己喜欢的女子的草屋,天亮再悄然离去。
这种风俗向来被大周朝所不齿,认为是不开化之民。
现在戎措竟然跑来跟她说什么男女授受不亲,让她注意点影响,这不是很搞笑吗?
这就好比是青楼老鸨劝手下妓女从良般不可思议。
戎措脸红了又红,最终在季华严重怀疑的目光中落荒而逃,出到门口时,他身形一顿,转身闷闷地说了句:“巫医说了,灵魂走失太久了,要熟悉的人跟他多说说话,兴许能把他的魂儿喊回来。”整个苗寨只有苗王会说中原话,所以很多事情都要靠戎措来翻译。
说完,他逃也似地离开。
戎措飞跑到木屋外,大口大口呼吸,妈呀,刚才和那季小郡主呆在一起的片刻,他脚都发软了。
“扑哧”身后传来一声女子的轻笑,戎措好奇地转身望去,只见自己的阿妹桑吉捂嘴看着他笑:“阿哥,你不是告诉弟弟,遇上喜欢的姑娘要勇敢向她表白吗?你这个样子,郡主如何知道你的心意。”
“哎呀,你不知道,那郡主的眼睛一看向我,我就慌得六神无主。”戎措懊恼地跺着脚,他平时能言善辩,偏偏在季华面前放不开,尤其是她那双杏眼一瞪,他的腿就忍不住发软,心里想好的台词早就忘到九霄云外。
“阿哥,追女孩子不是这样的。”桑吉笑着附在哥哥耳边,叽里呱啦说了一通。
“真的?”戎措听到妹妹传授的经验,怀疑地看了一眼妹妹。
“那是当然,哪个女孩不喜欢强壮的男人,我就见不得男子娘里娘气的,阿哥,你就是在郡主面前太软弱了,拿出你苗王的气概来。”桑吉为自己哥哥鼓气。
好像也有道理,戎措暗自心想,他眼睛一亮,重新拾起信心,他拍了怕妹子的肩膀:“好!若是本王能娶郡主为苗王妃,一定记你一功。”
木屋内,戎措的话让季华陷入沉思,叫魂?她听老人家说过,有的人被吓得惊了魂,要有人在旁边不间断地叫喊,才能把他的魂儿喊回来。
她心里涌现一丝希望,张了张口,想喊却发现喊不出来,她应该叫这个男人什么?姜卫龙?姜三哥?她脸一下涨得通红,内心挣扎了很久,她才用细若蚊蝇的声音叫了一声:“三、三哥……”
她的脸躁得不行,她还没有这样称呼过一个异性,呼……她深深吸了口气,不行,如果姜三哥再这么睡下去,没准魂儿会越来越远。
想到这里,她着急得忘了害臊,开始一遍遍喊着眼前沉睡的男人名字:“姜三哥……姜卫龙……姜三哥……姜卫龙……”
起初还不太好意思,慢慢地越喊越顺溜,她一天到晚,除了吃饭睡觉,剩下的时间都在为姜卫龙叫魂。叫得多了,她仿佛跟眼前这个男子产生出一种莫名的联系,她一边叫,一边回忆起两人相处的片段……
第一眼在荣国府看到一脸戆直的他,看到自己徒手搬起寿山石那种惊讶又欣赏的表情,皇宫里他捧着一盏红糖姜茶小心翼翼地走向自己,提醒自己小日子要注意时的一本正经……
这些片段把这个男子的品性逐渐勾勒出来,季华觉得自己从未如此了解过一个男子。
当日他说出那番女子经期要注意的话,彼时觉得他轻佻孟浪,现在才愈发感觉这男子是如此细心体贴,远胜那些道貌岸然之徒不知多少倍。
后宫不可一日无主,皇上晋封淑妃为淑贵妃,仍将六宫事务交由她打理,后宫妃嫔不免又妒又猜忌。
皇贵妃苏明媚自是不必说了,本来皇后一去,后宫中地位最高的便是她,按理说凤印应由她执掌才对,可皇上偏偏抬举了最本分无争的淑妃,哦,现在应该叫淑贵妃了。
还不是因为自己没有儿子,纵然皇上再宠爱,名分再高,在后宫也是矮人一头,她轻咬银牙,自己这个身子得让姜雅琴再下点易孕药,趁皇上还龙马精神,早日怀胎生子还好。
不过淑贵妃那个老实包子,能控得住六宫吗?走着瞧好了。到时她搞砸了,自己又怀了身孕,皇上的天平自然就向自己倾斜了。苏明媚心里暗嗤一声,嘴边不觉勾出一个好看的弧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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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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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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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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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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