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于叶欣瑶来说,真的太慢了。
她恨不得能立刻长大,为无条件宠爱她的家人,为时刻记挂她的青山村村民做点什么,才能报答自己舔着脸吃了这么多东西。
不过,那是不可能的,加上她还是一个小孩子,话都不怎么能说的清楚,有很多的想法也不能付诸实践。
就算叶金夫妻相信了,家里也没那个条件。
所以,1岁的叶欣瑶还只是一个跟在三哥四哥屁股后面乱窜的小屁孩。
叶明辉和叶明琛已经是十几岁的大孩子了,每天要跟着父亲和母亲一起出去劳作,家里劳动力长大了,加上要给叶欣瑶创造好的条件,只有一亩水田两亩旱地的叶家终于有了精力开荒。
这年头,朝廷对于开荒的土地还是很有优待的,不仅免费支持百姓开荒,只要荒地开出来,经由村长丈量,统计好报给里长,里长抽时间去衙门报备,这荒地以后就在开荒者的户上,甚至荒地还会免了三年的税收。
不过这样的好条件并不会让村民趋之若鹜,主要是荒地哪有熟地好啊,三年的时间能将地养出来就不错了,浪费精力不说,收成也不好,根本没有意义。
而叶金选择开荒,实在是家里的地太少,孩子太多了。
每天叶金会带着两个大儿子早早的去到荒地,将荒地上的杂草收拾干净,捡掉地里的石头和草根,将地弄平整。
光是这一个步骤就要花好多的时间。
而赵氏每天起床之后,先将院子里的菜地规整一下,喂了鸡鸭之后,这才去做早饭。
早饭当然是加了大碴子的稀粥,有时候根本看不到一粒米,不过不管是叶金夫妻还是四个孩子都已经习惯了,配上赵氏做的咸菜,吃的非常香甜。
但是这不包括叶欣瑶。
作为团宠的她总是有优待的。
当她能吃东西之后,每天早上都有一个鸡蛋,赵氏往往会给她冲一碗鸡蛋水,但是叶欣瑶不喜欢吃,有一点腥。
不过才1岁的她还太小,鸡蛋水好消化,所以很多时候抗议无效,赵氏依旧如此,还会逼着她喝完。
而如果叶欣瑶表现好,每三天赵氏会给她做一次鸡蛋羹,加点猪油和盐,这对于叶欣瑶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
其实一开始叶欣瑶是拒绝的,全家都是稀粥,她还能吃到鸡蛋,虽然身体是一个才一岁的孩子,但她的思想可是一个成年人,看着每次她吃东西的时候,四哥忍不住偷偷吞咽口水的动作,都会觉得非常不好意思。
但是拒绝几次,就连才5岁的四哥都会用力克制自己,眼神挪开,嘴里说着:“妹妹吃,我不饿。”
每当这时,叶欣瑶就恨不得一下子长大,她就不相信了,作为一个农科女博士,还能在这古代生存不下去。
可惜,这注定是不可能了。
今天依旧如此,赵氏做好早饭,三哥叶明德就到荒地去叫爹和大哥二哥吃饭,甚至帮着一起将收拾好的杂草整理好,一起背回家,还可以当柴火烧。xǐυmь.℃òm
叶欣瑶在赵氏的帮助下,起来,穿好衣服,屁颠颠跑到叶金的面前,笑嘻嘻的举着双手让爹抱。
看着生龙活虎活泼可爱的女儿,一大早起床的疲惫都能烟消云散,叶金洗完手将叶欣瑶抱起来,坐在桌子边,放在身上:“娇娇什么时候起来的啊,吃早饭了没有啊?”
叶欣瑶摇摇头,娇娇是她的小名,大家都很喜欢叫。
“等爹爹一起吃!”
每当这时,叶金才30多一点就已经有皱纹的脸上就会笑开了花。
当然叶欣瑶也不会忽略大哥二哥,对于两个才十几岁就要跟着一起耕种的哥哥,她真的很心疼。
在前世,就算是在孤儿院长大,十几岁的时候,她也没做过什么重活。
“大哥二哥一起吃!”
叶明辉和叶明琛上前,轻轻用手碰碰妹妹的小脸,这才满足的坐下来,等着娘亲一起吃饭。
一家人吃饭热热闹闹的,也不存在食不言的规矩,叶金边吃边安排今天的工作:“山脚的荒地我和老大老二整的差不多了,今天我们去把那两亩旱地的杂草弄一下,耕一下地,就快要种豆子了。
荒地的话,我想着也先种两年豆子,先肥肥土,豆子对土地的要求不大,就算收成不好,也能够跟扬叔换点豆腐吃。”
赵氏一边喂叶欣瑶,一边也安排着自己的事情:“那我今天将去年留的豆种收拾出来,将坏的挑选一下,再把家里的菜地拾掇好,种点青菜。
老三老四你们带好妹妹,有时间去弄点野草和虫子喂家里的鸡和鸭,就快要下蛋了,吃了虫子的鸡鸭更好下蛋。”
四个孩子纷纷点头,这就是他们每天的工作,已经习惯了。
一边吃着鸡蛋羹,一边听话的叶欣瑶也趁机举手:“我,我也要帮忙!”
叶金和赵氏见了,不管她能不能做,还是非常高兴的回道:“那我们娇娇要早点长大,这样就能帮更多的忙了。”
叶欣瑶当然是想快点长大,恨不得点头之后就往上窜一节:“嗯,快点长大。”
老二叶明琛以最快的速度吃完,开始跟叶欣瑶开玩笑:“嘻嘻,妹妹长大,可要好久呢!”
“才不会,二哥讨厌!”
叶明琛是最喜欢跟叶欣瑶说话的,现在才一岁的她说话能这么利索,虽然有成年人的思想,其次还是跟叶明琛锻炼的结果。
叶欣瑶知道,虽然二哥有时候喜欢偷懒,但是在大事上还算是靠谱,要是不那么喜欢捏她的鼻子就更好了。
“我才不讨厌呢,讨厌二哥的话,下次不带你出去飞了。”
这也是叶欣瑶对叶明琛又爱又恨的原因,哪个没有童年的孩子不喜欢被哥哥带着满世界玩耍呢,还能被背在身上蹦蹦跳跳。
大哥叶明辉性格和爹差不多,成熟稳重,才13岁就开始担心家里的收成。
三哥叶明德也聪明,但是太小了,平时抱抱叶欣瑶还可以,让他将妹妹掂着玩,那是根本不可能。
更别说四哥叶明诚了,还只是能牵着叶欣瑶的手,让她不至于摔倒而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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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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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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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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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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