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长项居安给他铺好的路,也是唯一的一条路,就是进北衷的军营。事实上就算他在墨允书院继续完成学业,最后也还是会回到北衷,现在只不过是时间提前了而已。
他从没想过会和金蝉有什么未来,以前没想过,现在如果非要他想,他也想象不出来。
项临城悄悄给金蝉回了一封信,道:“花开并蒂,缔结良缘。祝愿你与柳简举案齐眉,花好月圆,长长久久。”
项临城从来没有承诺过金蝉什么,或许一时的好感撑不起什么,再加上项临城年纪还小,他不懂什么未来,也没想过自己会留在在异乡里。
他的家在北衷,他必须要回到北衷。
只是自那之后,项临城再也没有金蝉的消息了。两年之后,项临城早已在北衷军营里崭露头角,在项居安一手培养之下,他自己又争气,京城朝中一时间都对这位年轻小将赞不绝口。
人人皆道“边关好儿郎,双神皆为项”来赞扬项居安和项临城这兄弟俩。
项临城再回京,已是受赏之时。他特意回道墨允书院去探望了曾经教过他的墨允先生,书院里一切都没有变,只是书院门前路边那两排竹子,已经没有了。
项临城忽然想起那年在竹子上刻写他名字的那个小姑娘。
她明媚的模样他还记得,她一颦一笑他都还记得。
项临城突然心里冒出来一个想法,他想去京郊金蝉家的药田里去看看。
一路打听到了地方时,药田里没有见到一个人,问起旁边的村民,那村民才道:“原先是金老伯自己在打理药田的,只是现在他身体不好了,实在是没能力再去亲自管这些了,他的小女儿又嫁人了,谁还能帮他呢,只好将这些药田包出去给别人做啦。”
项临城看了看这大片的药田,想起从前经常在书院里看到金伯和金蝉一大一小的身影,一个朴实,一个灵动。
那纯朴的农家气息,往后的日子里他再也没有见到过了。
“那金伯的女儿嫁到哪里了,您知道吗?”项临城又问那村民:“听说是嫁到一家姓柳的人家里了,您知道在哪里吗?”
那村民立马回道:“知道呀!怎么不知道啊,隔壁村就一户姓柳的,当时金伯嫁女儿,好多人还跟着去隔壁村吃席了呢。”说起这个那村民便滔滔不绝,透露了更多:“柳家前几年是不错的,在京城里面开了家布店,生意做得还可以。只是这两年不知道怎么了,生意越来越不行,京城多了好几家店铺,人家那店里很多料子都是从南部进的货,柳家的东西自然就排不到前面了。”
“反正听说是赔了钱,你说这金伯,想着让女儿嫁个好人家,却不想人算不如天算,柳家生意不行了,连带着蝉丫头跟过去也享不了什么福气咯。”
项临城听完这些话,心情十分沉重。他以为金蝉嫁了人至少能过上平淡却幸福的小日子,却不想会是这样的结果。
柳家的布店就开在京城,可项临城却没有时间去找了,此次回京陛下赏赐了他一套宅院,装点的匠人们和负责订购新宅所用物什的下人都已经在等着他回去拿主意,项临城没有多待,便回去了。
京城新家所用的下人们没有几个,都是这附近找的丫头婆子,其中最属一个叫“月枝”的丫头活泼伶俐,她虽然年纪小,可做起事来很有两把刷子,料理家中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游刃有余。
宅子大门进进出出都是人,只见她张罗着送椅子桌子的人小心放在饭厅,外面送花盆花种的人又来了,月枝便又叫了两个丫头一起过去点球。
项临城看着新宅里忙成一团,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自己该站在哪里。
“公子,您不开心吗?”月枝路过他身边,俏皮道:“我要是你,有了这么大一处宅院,恐怕要笑得合不拢嘴了,怎么不见您脸上有笑意呢?”
月枝这么一说,项临城才发现,自己脸上确实没有一点点高兴的样子。他伸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脸,才发现脸庞的肉都是僵硬的。
“月枝姐姐,送布的人来了,你快来点一点数量!”
外面还有人在叫月枝过去,月枝忙得满头大汗,她擦了擦额角的汗珠,道:“这就过来!”
项临城无事可做,便跟着月枝一起走到大门口。门外各家送货的人都围堵在外面,卸货的,清点数目的,嘈杂又热闹。
月枝又要点球又要帮忙抱着布匹,只见她细细的胳膊吃力地抱着几匹布,摇摇晃晃的眼看着就要掉下来,项临城急忙大步走了过去帮忙。xǐυmь.℃òm
“小心!”
“小心!”
项临城脱口而出一声“小心”,与此同时,有一个声音和他说出了一样的话。
这个声音让他觉得非常耳熟,项临城不禁看向人群中这个声音的主人。
是那个人!
无数次项临城在军营中想起的人,他时常牵挂着的那个小姑娘,那个在他发烧病倒时关心他的人,那个给他亲手做鞋子穿的人,那个在书院门前一根根竹子上刻下他名字的人……
金蝉,金蝉!金蝉……
项临城也幻想过再见到金蝉时的情形,他幻想中的金蝉,或是睡梦中梦到的金蝉,都还是那个编着乌黑辫子的小姑娘,她活泼热情,心思单纯,清新可爱……
无论如何绝不是面前这个,穿着一身极不适合她的红色布衫子、宝蓝色布裙的女子。
她那长长的辫子随便绾在脑后,额前凌乱的发丝被汗水浸湿了,一缕缕黏在脸颊两侧,那张较之前微微圆润的脸上施了粉黛,看样子应该不是品质多么好的胭脂水粉,施妆的手法也很一般,两条原本细细的眉毛被描得有些粗了,她正在干活儿出了汗,那脸上的粉被汗水一浸,就更显得粗糙了。
从头到脚,从穿衣到打扮,都是十足的俗气感。
如果不是那个声音让他感到耳熟,项临城一定打死都想不到,面前这个女子会是金蝉。
项临城心里也惊讶的,不可思议的,这样的情绪很快一扫而光,他又恢复了心中最原始的愧疚感,他带着这份愧疚,艰难开口,道:“是……金蝉吗?”
他的声音微微颤抖,又故作平静,等着她的回答。
金蝉的眼里明显也是震惊了一下,可很快她也恢复了正常,她平静道:“是。”
又是沉默,有些情愫压在心里,明明千言万语,却反而成了难言的沉默。
月枝清点完了数目,招呼着人帮忙一起抬:“跟我抬去后面的库房里,你们可小心着点,这些布可是给咱们做衣服的。”
帮忙抬布匹的另一个丫头问道:“公子的呢?公子用的布在哪里?”
月枝指了指另一边,道:“在那边呢!”
项临城的目光顺着月枝指的方向看过去,那边送货的俨然是另一家店的人,送来的货品质皆为上乘,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贵贱了。
金蝉低着头,一语不发。
项临城感受到了她的难堪,便试图转移了话题,道:“你一个人来的吗?还是和你夫君一起?”
金蝉道:“他在店里守着,我就出来盯着送货了。”
其实项临城还想问:“你一个女人家不在店里守着,他一个男人,反倒叫你出来做这些?”
他终是没问出口,外面人多眼杂,他心知不方便说这些。只道一句:“真巧,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
金蝉疲惫地笑了笑,道:“是我有福气,没想到将军你今日如此风光,我这平凡的人生里,能认识你这样的贵人,是我的福气。”
项临城皱了皱眉,沉默片刻道:“蝉儿,别这样说……”
等月枝忙完了出来,项临城唤过月枝,道:“金老板的店你知道吧?以后我们府里所用布匹,都从金老板的店里去订。”
金蝉站在一边,对他的安排只是默认了,她对这个安排什么也没说,更没有道谢。只是等月枝这几个下人走了,她才淡淡问起:“在北衷,一切都好么?”
项临城点点头,道:“万事有大哥照应着,一切都还好。”
“那就好。”金蝉这才有了一丝真实的笑意,道:“当时你走了以后,我还担心了你很长一段时间呢。听说北衷的冬天很冷的,我还后悔没有给你做两双棉鞋带过去呢……”
这句话让项临城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他轻声道:“不用,蝉儿,你没有理由为我做任何事,你不欠我的。”
金蝉的视线落在他的双脚上,他脚上的鞋布料上乘,金丝线缝制,上面的云纹绣样也十足精致。她自嘲地笑了一声,道:“临城,不是没有理由,是没有资格,我没有资格再为你做任何事了。”
项临城道:“是我没有资格……如今你已经嫁了人,你成了亲,便只能想着你的夫君了。蝉儿,我还是那句话,就算你成亲了,我也希望你的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金蝉吸了吸鼻子,道:“你走的那年爹病得很重,他觉得自己活不久了,催促着我赶快成亲好让他放心……”她的眼睛注视着他的脸,道:“我一直都在等你,包括到了成亲当日。”
她苦涩道:“临城,那日是我的大喜之日,我一身红色嫁衣,盖头之下谁也看不清我的脸。我一直都在哭,你知道吗?我伤心又舍不得丢掉希望。”
“我还在期待,你会回来找我。那日如果你来找我,我可以直接就跟着你走。”
金蝉怅然道:“可是你终是没有来,或许,这就是我的命。我这样的贱命,怎配奢望成为你的新娘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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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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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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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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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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