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与君共赏边关月>第84章 青梅青涩1
  京城的雨来得突然,项临城因为出门了一趟,想着路程不算远,便选择了步行走过去。回来时地湿路滑他走得太急没注意,却不慎扭伤了脚。

  他忍着脚上的不适,一瘸一拐往回走着,后面的马车声越来越逼近,耳后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上来吧。”

  项临城回头,看到马车上金蝉探出半个身子,向他伸出了一只手,道:“我送你回去。”

  项临城想拒绝,可脚上的痛让他实在是难以行走了,他犹豫了下,还是上了马车。

  待他坐定,金蝉问道:“怎么不坐马车出门?这两日京城里一直下着雨,你怎么还走着出来了?”

  项临城看了看扭伤的脚,道:“原本想着总是待在家里,许久没有出去走走了,怕是这双腿要闲得发霉了。”他无奈地笑了笑,道:“看来我猜得不错,果然是闲得废掉了,谁会想到一个习武之人,走两步路还能崴到脚?”

  金蝉道:“那是你太不小心了,雨过了地上的青石板上有青苔的,你看你这鞋子,料子好是好,可鞋底太过光滑,走这样的路你不摔跤谁摔跤啊?”

  她的目光落在项临城的脚上一直未离开,很自然地继续道:“回头我做两双布鞋给你,若是遇到雨后天气,路上又太滑,你穿着肯定要方便得多。”

  “不用。”项临城又恢复了淡漠的状态,他刻意地与金蝉保持着一点距离,这个距离需要拿捏,既要合理又要不让她察觉到他的刻意。

  他客气又不失疏离,道:“不用麻烦你的,这点儿小事而已,回去找个大夫正正骨休息几天就好了,何必还要麻烦你去做鞋?”

  金蝉轻松道:“不麻烦,谁说麻烦了?”她的眼睛亮晶晶的,道:“从前在书院的时候,你的鞋子坏了,还不是穿我给你做的布鞋?你忘啦?”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不要误会。”金蝉的声音弱了几分,悻悻道:“我只是单纯地想让你方便一些,并无其它的意思。”

  项临城没敢去看她的眼睛,记忆中那双眼睛一直都是这样亮晶晶的,炯炯有神地注视着他,倾听他讲书上的东西,听他讲他在外面的见闻,听他讲述一切她没见过的世面。

  “蝉儿,我知道。”项临城道:“你对我的好,曾经为我做的事情,我都记得的。我只是觉得,我们……”

  “我爹走了的那一日,我其实很想很想你能过来。”金蝉突然沮丧地低下了头,道:“我爹在的时候,我感觉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好像这个世界上,永远都不会有什么难题,大不了就找我爹,或者找你……可他突然就这样离开了,就留下我一个人,他就是我的天,他走了,我的天也塌了……”

  项临城道:“我很抱歉……那几日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走不开身,伯父的葬礼我也没能去。说实话,我该去一趟的。”

  金蝉摇了摇头,道:“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临城,你忘记我跟你说的了吗?你只管向前走,你的眼光要朝前看,你的人生还有大好的前程,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是默默在你身后永远支持着你的那个人。”她的眼眶微微泛红,道:“我爹走了也好,省得他时常病痛难忍,只不过我心中的顶梁柱倒下了,现在什么事情都需要我自己去扛着,一时间还没有习惯而已。”

  “他呢?”项临城的叹息微不可闻,道:“他不管吗,你一个女人家,送葬之事不是小事,前前后后需要料理的事情不算少,他不帮着你一起操持吗?”

  金蝉攥了攥拳头,道:“我懒得看他的脸,说是搭伙过日子的,这过得是什么日子?他哪里肯心疼我半分?恨不得让我一个人做两个人的活儿才好,省得他费心了呢。”

  项临城陷入了沉默,半天两个人都不再说话。

  好像每一次,提起那个人,他们都会陷入这种难言的沉默之中。

  项临城从袖子里掏出来一叠银票,递给金蝉道:“伯父送葬我没去实在是过意不去,这些钱你拿着,想必你那里也没有足够的钱,又问你老家那密友借钱了吧?”

  金蝉看着那一沓不算少的银票,摇了摇头,道:“欠你的已经够多了,那还能再要你的钱?你不必在意什么,我爹走之前还念起你了,我都好好跟他说了。”她用手搓着衣襟,垂首道:“他问我怪不怪他?问我如今是不是心里还在怨他当年阻止我们……”

  项临城没想到金蝉会说起这个,当年的事,他早就已经释怀,如果不是她再次提起,他恐怕也不会再想到那件事了……

  当年……

  当年项临城在墨允书院读书的时候,因为金蝉时常会随着父亲一起来书院运送药材,一来二去的,机缘巧合之下她便和项临城熟络了起来。

  那时项临城就算是有假期,也会一直待在书院里不回家,家里是空荡荡的,唯一的亲人项居安在军营里,哪里有时间会回家陪他?项临城自己一个人回到北衷家里,也觉得没意思,索性就一直待在书院里读书了。

  有一年假期里,项临城照例留在了书院里,书院里除了值守的几个管事,几乎没有什么人,他便随心所欲坐在书院里的各处,自在地读书写文章。

  静谧的时光有一日被打破,那便是金蝉父女两人。

  金蝉的爹是京城城郊的一个药农,年纪已有六旬,而金蝉那时年纪还很小,就是一个小丫头,两个人站在一起根本不像是父女,更像是爷孙两个。

  他们送来了一大车药材,书院里仅有的几个人都出去了,墨允先生也回家了,只剩下一个看门的管事和项临城两个人。

  那管事看人手不够,便对着不远处正在看书的项临城喊道:“孩子,过来帮帮忙,搬一下这些药材吧?”

  项临城自然是二话没说就放下了手中的书本,跑过来准备一起卸货和搬运了。

  他是极有礼貌的,走到人面前就十分彬彬有礼,对着金蝉的爹嘴甜道:“爷爷,我来帮您吧!您坐下先歇会儿。”

  这一声“爷爷”唤得,金老伯还没反应过来,金蝉就先嘴快道:“哎,你这个书生,你的书都念到哪里去啦?怎么还乱说话啊,什么爷爷啊,这是我爹!你该叫一声伯父的。”

  项临城被她这么一斥,不觉羞红了脸,他又仔细打量了一番金老伯,尤其是金老伯的脸,他还是觉得自己没叫错!

  他内心嘀咕:这么老的老者,不叫爷爷叫什么?!

  那管事的连忙笑着纠正他:“孩子,那是给我们书院送药材的金伯,你就喊他‘金伯’就行了,大家伙都是这么叫的。”

  项临城这才又叫了一声:“金伯,我来帮你抬吧。”

  那日有项临城的帮忙,他们才很快完成了卸货、搬运到书院仓库再进行最后的点数。

  项临城是不太认识这些药材的,金蝉便站在他身旁,她念每一味药材的名字,他用笔记录着数量。

  二人配合得还算不错,金蝉临回家的时候,还跑过来跟他说:“书生哥哥,我们下次再见啦,记住,是叫金伯,不是爷爷哦!”

  落日余晖之下,金蝉的双麻花辫上面仿佛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朴素而耀眼。

  项临城长这么大,所见到的女孩子都是锦衣玉食之下白嫩嫩的肌肤,绫罗绸缎是常态,要不然就是书院里的女同学们,她们大多出自官员之家,都是些达官贵人的女儿,知书达理,有着充满智慧的头脑和气质。

  金蝉则很特别。

  她浑身上下的衣服都是粗糙廉价的布料,像是捡了谁不穿的衣服,头发也只是梳着最简单的双辫。金蝉的皮肤不算很白,应该是长期在日头下晒着的缘故,她生得俏,所以这不算白的肌肤倒更使她身上有着一种纯朴的俏丽。

  那双粗粗的麻花辫一甩一甩的,项临城的心第一次有些莫名其妙的动漾。

  第二次见到金蝉,是几个月后。假期已经结束了,书院开学了,金蝉和金老伯又过来补药材了。

  金蝉胆子很大,她在这种环境里一点都没有拘束的感觉,反而很大方地四处乱转,找到项临城时他正在吃饭,金蝉凑了过去,拈起他盘子里的一块肉就放进自己嘴巴里。

  项临城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只是盯着她。

  几个月不见,金蝉的头发又长长了了一些,她已经不梳双辫了,而是将所有头发都辫在脑后,长长的粗辫子乌黑发亮,发间别了一支很小的黄色小花样式的珠花。

  清新又纯真。

  金蝉笑嘻嘻道:“你不记得我了吗?上次送药材的,你还给我们帮忙来着。”

  “是你啊。”项临城道:“还是跟你爹一起来的吗?”

  金蝉道:“不然呢?我一个人怎么来呀?”她眯了眯眼,道:“算你记性好嘛,记住是我爹了,可别再乱叫爷爷了。”

  项临城窘迫道:“我又不是傻子,叫错了一次,还能次次叫错啊?”他顿了顿,道:“现在知道怎么称呼你爹了,那你呢,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xǐυmь.℃òm

  金蝉眼睛骨碌转了一下,俏皮道:“你猜猜啊,我爹是金伯,那我呢?”

  “不知道。”项临城想都不想,道:“你是什么?总不能是金子吧,还是金元宝?”

  “哈哈哈哈哈。”金蝉被逗得哈哈大笑,道:“金子金元宝?你还真会想。”

  他们还没来得及多说几句话,金老伯已经远远地在唤她回家了。

  金蝉撅了撅嘴,道:“又催人了,忙了半天就不能休息一会儿啊?”

  她转头对项临城道:“我该走啦,那你叫什么名字啊?”

  项临城道:“你都还没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金蝉想了想,道:“现在不想告诉我没关系,等我们下次见面了,我告诉你我的名字,外加一个秘密,作为交换,你也要告诉我你的名字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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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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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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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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